收文办理流程的6个步骤

收文办理流程的6个步骤,第1张

1、拟办。由部门负责人或有关具体工作人员提出处置意见,供有关领导审核定夺。2批办。机关领导者或部门负责人提出处置意见。3、承办。有关工作人员按意见具体处置公文所针对的事务和问题。4、注办。由承办人签注公文承办情况,以备忘待查。5、组织传阅。使公文有工作人员中的有效传阅活动。催办。由公文处理管理机构或承办人对公文承办过程实施的催促检查。6、查办。由公文处理管理机构或其他专门组织对重要公文实际执行情况进行的核查协办工作。

法律依据: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法》

第三十条 收文办理指对收到公文的办理过程,包括签收、登记、审核、拟办、承办、催办等程序。

第三十一条 收到下级机关上报的需要办理的公文,文秘部门应当进行审核。审核的重点是:是否应由本机关办理;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涉及其他部门或地区职权的事项是否已协商、会签;文种使用、公文格式是否规范。第三十四条 收到上级机关下发或交办的公文,由文秘部门提出拟办意见,送负责人批示后办理。

第三十五条 公文办理中遇有涉及其他部门职权的事项,主办部门应当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如有分歧,主办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出面协调,如仍不能取得一致,可以报请上级机关协调或裁定。

公文的起草:主办部门起草人及部门负责人

会签:其他协办部门

审核:办公室文秘

领导会签:主办部门及协办部门的分管领导

签发:单位负责人

印制:办公室

送达:办公室或主办部门

收文指收进外部送达本机关、单位的公务文书和材料,包括文件、电报、信函、内部刊物、资料,其他文字资料。

收文处理包括:签收、拆封、核对、登记、拟办、批阅、分办、批办、传阅、承办、催办、注结、清退、立卷、归档、销毁十六个环节。

扩展资料:

1、收文登记:收文处理程序之一,对收进文件及其运转处理的数据进行完整登录的工作。

2、主要登录项目有收文号、收文日期、来文机关、来文字号、文件标题、附件、分数、密级、承办单位、签收人、复文号、归卷日期、归入卷号、备注等。

3、主要登记方式有簿式登记和计算机登记,保存期限视收文重要程度而定,是控制,管理和保护文件的基本手段,也是了解文件处理状况的依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收文登记

收文和发文都要经历的程序是:登记。

根据收文办理程序和发文办理程序的环节,可知登记是收文和发文都要经历的程序。

收文办理过程中就公文的特征和办理情况进行登记。收文登记,一般分为阅件登记和办件登记两类。登记过程中,应当将公文标题、密级、发文字号、发文机关、成文日期、主送机关份数、收文日期及办理情况逐项填写清楚。有些机关的登记还分为外收文登记和内收文登记。

扩展资料

公文办理程序首先应建立严格的收文签收、登记制度,加强对公文运转的管理,保证收到的公文件件有着落。收文的签收、登记一般由秘书处(室)负责签收、拆封,并按规定编号、登记。

送领导同志的信件,除亲启、绝密件和有特别交代的以外,一律由专门收文科室拆封,按其内容和性质,分别处理。对需纳入收文办理的,应编号、登记,按规定程序处理。收文登记一般应登记以下内容:收文日期、收文编号、来文单位、来文标题、密级、份数、承办单位或分送范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文办理程序

1公文办理程序:公文办理分为收文和发文的办理。收文办理一般包括传递、签收、登记、分办、拟办、承办、催办、办结、立卷、归档、销毁等程序。公文处理工作人员,应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努力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公文处理必须做到准确、及时、安全。公文处理的各个环节,应力求当日事当日毕。一般应在十五天内办理完毕,并答复报文单位。因问题复杂,十五天内难以办结的,应向报文单位说明情况。紧急文件随到随办。有时限要求的文件,必须在时限内办完。具体有以下几个环节:

①签收、登记:首先应建立严格的收文签收、登记制度,加强对公文运转的管理,保证收到的公文件件有着落。收文的签收、登记一般由秘书处(室)负责签收、拆封,并按规定编号、登记。送领导同志的信件,除亲启、件和有特别交代的以外,一律由专门收文科室拆封,按其内容和性质,分别处理。对需纳入收文办理的,应编号、登记,按规定程序处理。收文登记一般应登记以下内容:收文日期、收文编号、来文单位、来文标题、密级、份数、承办单位或分送范围。

②分办、拟办:凡需办理的公文,由文书处理部门根据文件内容和紧急程序,及时提出注批、注办意见,呈送机关***批示或交有关职能部门办理。紧急公文应按要求时限办理完毕;一般公文应在文到之日起三日内交到承办部门或送至有关***。除特殊情况外,领导同志不受理和审批未经文书处理部门登记、注批的公文。

③催办:各级国家行政机关文书处理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催办、查办制度。凡属请示性的公文, 无论是交职能部门办理的还是呈送***批示的,都应及时催办。做到紧急公文跟踪催办,重要公文重点催办,一般公文定期催办。催办一般采用电话催办和书面催办两种形式。对部门拖不办经多次催办无回音的,可以上门催办;对上门催办也解决不了的,可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督办部门办理。

④办结;公文承办人员对已处理的文件,要定期进行清理检查,根据有关规定和情况,确定是否办毕结案。确定文件办结应力求准确,不应把正在办理的文件划入办结文件一类,也不宜把已结案的文件长时间放在正在办理类文件中。已办结的文件,在正式立卷前,由承办人按一定方法暂存一段时间。承办人员应对暂存文件作适当整理,要注意文件形成的先后次序和有机联,保持材料的完整、齐全,并剔除重份。暂存文件的管理,以便于查找利用和便于立卷、归档为原则,一般可采用分类依号排列法,也可由承办处(室)自行确定符号这一原则的其他方法。

⑤立卷、归档:公文办结后,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规定,及时将公文定稿、正本和有关材料整理立卷。电报随同文件一并立卷。公文立卷应以本机关形成的公文为主,根据公文形成的特征、相互联系和保存价值进行分类、整理、立卷,完整地反映本机关的主要工作情况,以便于查找和利用。联合办理的公文,原件由主办单位立卷归档,其他单位保存复制件。作为正式文件使用的公文复制件,应加盖复制机关的证明章,并视同正式文件管理。整理完备的案卷,应按有关规定,定期向档案部门移交,个人不得保存应归档公文、文稿等材料。

分发。

公文办理程序就是指公文在机关内部从形成到运转处理所必须经过的一系列环节。公文办理程序包括收文办理和发文办理两个部分。

收文办理是指文书部门收到文件材料后,在机关内部及时运转直到阅办完毕的全过程。组成这一过程的一系列相互衔接的环节称之为收文办理程序。

收文办理的一般程序为:签收、启封、登记,拟办、请办、批办、分发、承办,组织传阅、催办,处置办毕公文。

发文办理:拟稿、审核、签发、复核、缮印、用印、登记、分发。

扩展资料

文稿的形成,具体包括:拟稿、会商、审核、签发。这一阶段是发文办理活动的中心内容。

拟稿,即上一节所讲述的公文写作。经过对有关信息材料的收集加工和再创造,系统地记录有用信息,使机关的意志见诣文字,草创供进一步完善的原始文稿。

会商,指当公文内容涉及其他有关同级或不相隶属机关的职权范围,需征得其同意或配合时所进行的协商活动。

审核,指拟就的文稿在送交有关领导审批或会议讨论通过之前,由经验丰富、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水平较高的相关工作人员等对文稿所做的全面核查、修改工作。

签发,指由机关***或被授以专门权限的部门负责人对文稿终审核准之后,批注正式定稿和发出意见并签注姓名、日期的活动。除一些规范性及部分重要公文须经有关会议讨论通过,或再由负责人签署方可生效外,其他文稿,一经履行签发手续即为定稿。为此,签发是绝大多数公文生效的必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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