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进出口货物的报关程序是什么

海关进出口货物的报关程序是什么,第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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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希望可以详细点呀,谢谢啦!

解析:

(一)进出口申报:

1、法律依据:《海关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2、规定的地点:

(1)进口货物应当在进境地海关申报

(2)出口货物应当在出境地海关申报

(3)收发货人申请,海关同意,进口可以在指运地海关申报;出口货物可以在启运地海关申报。

(4)保税、特定减免税货物、暂准进境货物,要改变使用目的从而改变货物的性质为一般贸易的时候,报关的地点是向所在地主管海关申报。

3、规定的期限

(1)进口货物:运载进口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天内(期限的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的,顺延到节假日或休息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2)出口货物,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

(3)经海关批准允许集中申报的进口货物,在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申报。

(4)特殊货物,经电缆、管道或其他方式(网络)进出境的货物,按照海关规定定期申报。

申报步骤:准备申报单证--申报前看货取样--申报

1、准备申报单证(2大类单证:主要单证、随附单证)

(1)主要单证:报关单

(2)随附单证:随附单证又包括三种(基本单证、特殊单证、预备单证)

基本单证—指进出口货物的货运单据和商业单据。参见教材81页。

特殊单证——进出口许可证、加工贸易登记手册、特定减免税证明、原产地证明书、出口收汇核销单等

预备单证——贸易合同、进出口企业的有关证明文件。预备单证是海关在审单、征税的时候需要调阅或者收取备案的。

准备申报单证的基本原则:

主要单证填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随附单证必须齐全、有效、合法;

2、申报前看货取样(仅对于进口货物而言)

目的:准确确定进口货物的品名、规格、型号,了解货物的状况,便于正确申报。

方法:收货人提出申请;海关同意并派员现场监管。海关开具取样记录和取样清单,取样后要正确填写。

3、申报:

那么这个步骤就是:

电子数据申报——提交纸质报关单和随附单证

(1)电子数据申报:

申报方式:(有4种)

①终端申报方式;②委托EDI申报方式;③自行EDI方式;④网上申报方式。

申报结果:(2个)

①接受申报;②不接受申报

A、接受申报:报关企业收到海关反馈的“接受申报”的报文和“现场交单”或“放行交单”通知,那么就表示申报成功。

B、不接受申报:报关企业受到海关反馈的“不接受申报”的报文后,表示申报不成功;应根据报文提示的问题进行修改,并重新申报。

海关接受申报以后,接下来就是

(2)提交纸质报关单和随附单证:收到“现场交单”或“放行交单”通知之日起10日内,报关单位持打印的纸质报关单及随附单证并签名盖章,到货物所在地海关提交书面单证并办理相关手续。

(3)申报日期:是指申报数据被海关接受的日期。

(4)修改申报内容或取消申报:(5种情况可以修改)

注意:海关接受申报后,申报内容不得修改,报关单证不得撤销;下列情况经批准可以进行修改或撤销

a 由于计算机或网络系统等方面的原因导致数据错误

b 原申报货物全部或部分退关

c 报关员 *** 作或书写错误造成申报差错,但未造成危害的

d 海关身价或归类后需队原数据进行修改的

e 根据国际惯例采用暂时价格先行成交,实际结算时按商品品质或国际市场价格付款方式需要修改原申报单

特殊的:海关布控、查验的进口货物,不得修改报关单内容或撤销申报。

(二)配合查验

货物查验:海关根据国家的法律规定确定进出境货物的性质、价格、数量、原产地、货物状况等是否与报关填报内容一致的行为。

查验目的:检查核实所报货物有无伪报、瞒报、申报不实等走私违规行为,并为海关进行征税、统计、后续管理提供可靠的资料。

查验要求: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货起代理人应该在场。

1、海关查验

(1)查验地点,海关监管区或装卸现场;特殊情况海关可以派员到监管区外进行查验。

(2)查验时间,海关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正常工作日;特殊情况经申请也可以在其它时间查验。

(3)查验方式,彻底查验、抽查、外形查验(3种)。复验,二次查验。

(4)径行开验,报关单位不在场,但须有见证人在场(仓库管理人员等),并在报告上签字。

2、配合查验:

(1)负责搬运货物、开箱、封箱

(2)回答提问,提供有关单证

(3)需要做进一步检验、化验或鉴定的货样,收取海关开局的取样清单

(4)确认查验结果,《海关进出境货物查验记录单》签字

3、货物损坏及赔偿:

不属于海关赔偿范围的内容,参见咱们教材中第84页。

(1)搬运货物、开箱、封箱不慎造成损坏的

(2)易腐、易失效物品在海关正常工作时间内变质失效的

(3)正常磨损

(4)查验之前已经损坏的

(5)不可抗拒力造成的货物损失等

注意:正常查验时未提出异议的,时候发现损坏,海关不负责赔偿。

出口报关解析

一. 通关的基本程序: 申报查验征税放行

申报:1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在根据出口合同的规定,按时、按质、按量备齐出口货物后,即应当向运输公司办理租船订舱手续,准备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或委托专业(代理) 报关公司办理报关手续。

2需要委托专业或代理报关企业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的企业,在货物出口之前,应在出口口岸就近向专业报关企业或代理报关企业办理委托报关手续。接受委托的专业报关企业或代理报关企业要向委托单位收取正式的报关委托书,报关委托书以海关要求的格式为准。

3准备好报关用的单证是保证出口货物顺利通关的基础。一般情况下,报关应备单证除出口货物报关单外,主要包括:托运单(即下货纸)、发票一份、贸易合同一份、出口收汇核销单及海关监管条件所涉及的各类证件。

申报应注意的问题:报关时限:报关时限是指货物运到口岸后,法律规定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报关的时间限制。出口货物的报关时限限为装货的24小时以前。不需要征税费、查验的货物,自接受申报起1日内办结通关手续。

查验:查验是指海关在接受报关单位的申报并已经审核的申报单位为依据,通过对出口货物进行实际的核查,以确定其报关单证申报的内容是否与实际进出口的货物相符的一种监管方式。1通过核对实际货物与报关单证来验证申报环节所申报的内容与查证的单、货是否一致,通过实际的查验发现申报审单环节所不能发现的有无瞒报、伪报和申报不实等问题。2通过查验可以验证申报审单环节提出的疑点,为征税、统计和后续管理提供可靠的监管依据。海关查验货物后,均要填写一份验货记录。

验货记录一般包括查验时间、地点、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名称、申报的货物情况,查验货物的运输包装情况(如运输工具名称、集装箱号、尺码和封号)、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等。需要查验的货物自接受申报起1日内开出查验通知单,自具备海关查验条件起1日内完成查验,除需缴税外,自查验完毕4小时内办结通关手续。

征税:根据《海关法》的有关规定,进出口的货物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均应征收关税。关税由海关依照海关进出口税则征收。需要征税费的货物,自接受申报1日内开出税单,并于缴核税单2小时内办结通关手续。

放行:

1对于一般出口货物,在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如实向海关申报,并如数缴纳应缴税款和有关规费后,海关在出口装货单上盖"海关放行章"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凭以装船起运出境。

2出口货物的退关:申请退关货物发货人应当在退关之日起三天内向海关申报退关,经海关核准后方能将货物运出海关监管场所。

3签发出口退税报关单:海关放行后,在浅**的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上加盖"验讫章"和已向税务机关备案的海关审核出口退税负责人的签章,退还报关单位。在我国每天大约出口价值15亿美元的货物,出口核销退税每延迟一天,就要给广大客户造成很大损失。如何加快出口核销退税速度呢?在单证 *** 作方面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正确填写出口报关单。报关单的有关内容必须与船公司传送给海关的舱单内容一致,才能顺利的核销退税。对海关接受申报并放行后,由于运输工具配载等原因,部分货物未能装载上原申报的运输工具的,出口货物发货人应及时向海关递交《出口货物报关单更改申请单》及更正后的箱单发票、提单副本进行更正,这样报关单上内容才能与舱单上内容一致。

进出口报关具体 *** 作流程:

进口:

一、客户提供到货通知书、正本提单或电放保函及换单费、THC费等给我司,由我司代客户到所属船公司换取进口提货单。

二、准备进口报关所需单证

1必备单证:清单、发票、合同一式一份、报关、报检委托书各一份。

2从欧盟、美国、韩国、日本进口货物,如是木制包装箱的需提供热处理证书或植物检疫证书,如是非木制的提供无木制包包装。

3税则所规定的各项证件(如进口许可证、机电证、重要工业品证书)

4有减免税手册的提供减免税证明手册。

三、进口申报后如海关审价需要,客户需提供相关价格证明。如信用证、保单、原厂发票、招标书等海关所要求的文件。

四、海关打印税单后,客户需在7个工作日缴纳税费。如超过期限,海关按日计征滞纳金。

五、报关查验放行后,客户需及时到我司缴纳报关、报检代垫代办费。

※ 货物到港后十四日内必需向海关申报。如超过期限海关按日计征滞报金(按货物价值万分之五)超过三个月,海关将作无主货物进行变卖。

出口:

一、出口报关企业应具备在当地海关、检验检疫局注册备案,有进出口经营权和报检资格。

二、出口报关所需单证:

1客户就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之前,备齐海关所需单证向海关申报。

2必备单证:清单、发票、合同、核销单、报关委托书、船公司装货单等单证件各一份。

3按海关税则所规定的各项证件。(如通关单、出口许可证等)

4有出口手册需提供手册报关。

三、出口报检所需单证:

1客户应在报关之日前三天备齐所需单证,向检验检疫局申报。提供单证有:清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厂检单、纸箱包装单等证件各一份。

2出口货物到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欧盟等外包装为木制的需做熏蒸或热处理的,客户所提供的单证有:清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如熏蒸产品是木制品,还需提供厂检单。

3做熏蒸或热处理的产品,客户应在报关前两天,将货物运抵到指定的堆场或港区进行熏蒸。(熏蒸时间需24小时)

四、出口报关正式向海关申报。如出口需缴纳税费的,应及时缴纳税费。

五、海关现场审单结束。货物单证放行后,货主应在海关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运至海关监管区内进行验放。如需查验,报关行应及时与海关联系,进行货物查验,验完后需按船公司封指定铅封。不需查验的应及时进行实货放行,将装货单按截关时间送到港区装船。

六、待货物出口,船公司就将出口舱单数据传送海关,海关接收到数据后报关行待海关数据结关后,及时到海关打印退税核销联。

七、出口通关结束。客户需及时到我司缴纳报关报检代垫代办费。

进出口报关注意事项:

在进出口贸易的实际业务中,绝大多数是卖方负责出口货物报关,买方负责进口货物报关。即绝大多数的贸易公司只是同自己国家的海关打交道。下面是关于我国的基本报关综述。

一报关单位

海关对进出口货物报关管理的主要制度实际是报关注册登记制度。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口岸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手续的企业必须向海关办理报关注册登记。

要履行进出口货物的报关手续,必须先经海关批准成为报关单位。能够向海关注册登记的单位分为两类,一类是办理报关注册登记单位;另一类是办理代理报关注册登记单位。办理报关和代理报关登记,在企业所在地海关办理。报关业务,应由报关企业和代理报关企业指派专人即报关员办理。报关员必须经海关培训、考核合格并获得由海关颁发的《报关员证》才可以从事报关工作。

(一)办理报关注册登记单位

可以向海关申请办理报关注册登记的单位有:经批准有进出口贸易经营权的企业;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及外商独资企业;经海关认可,直接办理进出口手续的经营对外加工、装配和中小型补偿贸易的企业;其经海关认可的经常办理进出口货物手续的单位。

申请办理报关注册登记的企业,应向海关提交有关文件材料:1经贸管理部门批准其经营进、出口业务的文件副本或影印件;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影印件;3银行出具的经济担保书或具有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4《报关注册登记申请书》;5有关部门批准开业的证件副本或者影印件。以上内容经海关审核批准后,发给《报关注册登记证明书》。

(二)办理代理报关注册登记的单位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向海关申请办理代理报关注册登记,并同时向海关提交有关文件材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代理报关注册登记申请书;资信证明文件,如有足够的流动资产或银行存款、保证进出口货物税款能够及时缴纳的证明文件,或是向金融机构投保并向海关提交金融机构出具的经济担保书,或者通过公证机关以固定资产抵押形式保证缴纳的资信证明文件。申请经海关审核批准后,发给《报关注册登记证明书》。企业取得报关单位的资格后,即可由专职或兼职报关员办理货物进出关境的手续。

报关单位的资格随同原申请成为报关单位的企业的撤销而自动终止。如更改注册登记内容时,需重新向海关申请。

二报关期限

进出口货物的报关期限在《海关法》中有明确的规定,而且出口货物报关期限与进口货物报关期限是不同的。

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除海关特许外,应当在装货的24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做出这样的规定是为了在装货前给海关以充足的查验货物的时间,以保证海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如果在这一规定的期限之前没有向海关申报,海关可以拒绝接受通关申报,这样,出口货物就得不到海关的检验、征税和放行,无法装货运输,从而影响运输单据的取得,甚至导致延迟装运、违反合同。因此,应该及早地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做到准时装运。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自载运该货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天内向海关办理进口货物的通关申报手续。做出这样的规定是为了加快口岸疏运,促使进口货物早日投入使用,减少差错,防止舞弊。 如果在法定的14天内没有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海关将征收滞报金。滞报金的起收日期为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的15天;转关运输货物为货物运抵指运地之日起的第15天;邮运进口货物为收到邮局通知之日的第15天。截止日期为海关申报之日。滞报金的每日征收率为进口货物到岸价格的05%,起征点为人民币10元。计算滞报金的公式为:

滞报金总额=货物的到岸价格 X 滞报天数 X 05‰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超过三个月未向海关申报的,其进口货物由海关提取变卖处理。所得价款在扣除运输、装卸、存储等费用和税款后,尚有余款的,自货物变卖之日起一年内经收货人申请,予以发还;逾期无人申请的,上缴国库。确属误卸或者溢卸的进境货物除外。

三、报关程序

报关工作的全部程序分为申报、查验、放行三个阶段。

(一)进出口货物的申报

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在货物进出口时,应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按海关规定的格式填写进出口货物报关单,随附有关的货运、商业单据,同时提供批准货物进出口的证件,向海关申报。报关的主要单证有以下几种:

进口货物报关单。一般填写一式二份(有的海关要求报关单份数为三份)。报关单填报项目要准确、齐全、字迹清楚,不能用铅笔;报关单内各栏目,凡海关规定有统计代号的,以及税则号列及税率一项,由报关员用红笔填写;每份报关单限填报四项货物;如发现情况有无或其他情况需变更填报内容的,应主动、及时向海关递交更改单。

出口货物报关单。一般填写一式两份(有的海关要求三份)。填单要求与进口货物报关单基本相同。如因填报有误或需变更填报内容而未主动、及时更改的,出口报关后发生退关情况,报关单位应在三天内向海关办理更正手续。

随报关单交验的货运、商业单据。任何进出口货物通过海关,都必须在向海关递交以填好的报关单的同时,交验有关的货运和商业单据,接受海关审核诸种单证是否一致,并由海关审核后加盖印章,作为提取或发运货物的凭证。随报关单同时交验的货运和商业单据有:海运进口提货单;海运出口装货单(需报关单位盖章);陆、空运运单;货物的发票(其份数比报关单少一份,需报关单位盖章等);货物的装箱单(其份数与发票相等,需报关单位盖章)等。需要说明的是如海关认为必要,报关单位还应交验贸易合同、定货卡片、产地证明等。另外,按规定享受减、免税或免验的货物,应在向海关申请并已办妥手续后,随报关单交验有关证明文件。

进(出)口货物许可证。进出口货物许可证制度,是对进出口贸易进行管理的一种行政保护手段。我国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一样,也采用这一制度对进出口货物、物品实行全面管理。必须向海关交验进出口货物许可证的商品并不固定,而是由国家主管部门随时调整公布。凡按国家规定应申领进出口货物许可证的商品,报关时都必须交验由对外贸易管理部门签发的进出口货物许可证,并经海关查验合格无误后始能放行。但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所属的进出口公司、经国务院批准经营进出口业务的个部位所属的工贸公司、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所属的进出口公司,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进出口商品,视为以取得许可,免领进出口货物许可证,只凭报关单即可向海关申报;只有在经营进出口经营范围以外的商品时才需要交验许可证。

检验检疫制度: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与海关总署从2000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检验检疫货物通关制度,通关模式为“先报验,后报关”。同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将启用新的印、证书。

新的检验检疫制度对原卫检局、动植物局、商检局进行“三检合一”,全面推 行“一次报检、一次取样,一次检验检疫,一次卫生除害处理,一次收费,一次发证放行”的工作规程和“一口对外”的国际通用的新的检验检疫模式。而从2000年1月1日起,对实施进出口检疫的货物启用“入境货物通关单”和“出境货物通关单”,并在通关单上加盖检验检疫专用章,对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口商品目录》范围内的进出口货物(包括转关运输货物),海关一律凭货物报关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或“出境货物通关单”验放,取消原“商检、动植检、卫检”以放行单、证书及在报关单上加盖放行章通关的形式。同时, 正式启用出入境检验检疫证书,原来以“三检”名义对外签发的证书自2000年4月1日 起一律停止使用。

同时,从2000年起对外签订合同、信用证时都要按新制度办事。

海关要求报关单位出具“入境货物通关单”或“出境货物通关单”,一方面是监督法定检验商品是否已经接受法定的商检机构检验;另一方面是取得进出口商品征税、免税、减税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以及《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种类表》规定,凡列入《种类表》的法定检验的进出口商品,均应在报关前向商品检验机构报验。报关时,对进出口商品,海关凭商检机构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和“出境货物通关单”进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的印章验收。

除上述单证外,对国家规定的其他进出口管制货物,报关单位也必须向海关提交由国家主管部门签发的特定的进出口货物批准单证,由海关查验合格无误后再予以放行。诸如药品检验,文物出口签定,金银及其制品的管理,珍贵稀有野生动物的管理,进出口射击运动、狩猎用q支d药和民用爆破物品的管理,进出口音像制品的管理等均属此列。

(二)进出口货物的查验

进出口货物,除海关总署特准查验的以外,都应接受海关查验。查验的目的是核对报关单证所报内容与实际到货是否相符,有无错报、漏报、瞒报、伪报等情况,审查货物的进出口是否合法。 海关查验货物,应在海关规定的时间和场所进行。如有特殊理由,事先报经海关同意,海关可以派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场所以外查询。申请人应提供往返交通工具和住宿并支付费用。

海关查验货物时,要求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必须到场,并按海关的要求负责办理货物的搬移、拆装箱和查验货物的包装等工作。海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径行开验、复验或者提取货样、货物保管人应当到场作为见证人。

查验货物时,由于海关关员责任造成被查货物损坏的,海关应按规定赔偿当事人的直接经济损失。赔偿办法:由海关关员如实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查验货物,物品损坏报告书》一式两份,查验关员和当事人双方签字,各留一份。双方共同商定货物的受损程度或修理费用(必要时,可凭公证机构出具的鉴定证明确定),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为基数,确定赔偿金额。赔偿金额确定后,由海关填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损坏货物、物品赔偿通知》,当事人自收到《通知单》之日起,三个月内凭单向海关领取赔款或将银行帐号通知海关划拨,逾期海关不再赔偿。赔款一律用人民币支付。

(三)进出口货物的放行

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报关,经过审核报关单据、查验实际货物,并依法办理了征收货物税费手续或减免税手续后,在有关单据上签盖放行章,货物的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才能提取或装运货物。此时,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监管才算结束。 另外,进出口货物因各种原因需海关特殊处理的,可向海关申请担保放行。海关对担保的范围和方式均有明确的规定。

1、国内客户与外商签订出口合同,确定由国内出口货物到国外,(此时国内出口商应当知道出口此类商品需要何种相应需要的出口监管证件,如出口许可证、商检、配额证、机电证等)。

2、国内出口商联系运输公司(或者在FOB条款下由国外客户联系运输公司),通常出口商会通过货代(或者直接与船公司联系)作一站式服务(从产地一直到船边的所有运输过程)。

3、货代根据出口商的要求(货物目的国家、货物重量、体积等),负责安排拖车、订舱、报关、装船的手续。

4、当货物在安排拖车运输前(或者运输同时),出口商需要提供出口报关所必需的报关资料(外汇核销单、出口合同、发票、装箱单、报关委托书、以及根据货物所受国家海关监管出口需要的证书:如许可证等)。

5、当货物经拖车运到指定出口口岸(根据订舱时的船公司及船名决定了出口口岸),货柜进入码头堆场闸口时,开始受到口岸海关的正式监管,此时货柜无论出入码头堆场都必须经过海关同意才能继续运作。

6、当货柜进入码头堆场后,码头电脑会纪录此货柜的进场时间、柜号、封条号、堆场位置等信息,并通过与海关电脑联网受到海关电脑的监控。此时才可以正式向海关申报出口。

扩展资料:

1、报关是指进出口货物装船出运前,向海关申报的手续,凡是进出国境的货物,必须经由设有海关的港口、车站、国际航空站,并由货物所有人向海关申报,经过海关放行后,货物才可提取或者装船出口。

2、报关涉及的对象可分为进出境的运输工具和货物、物品两大类,由于性质不同,其报关程序各异,运输工具如船舶、飞机等通常应由船长、机长签署到达、离境报关单,交验载货清单、空运、海运单等单证向海关申报,作为海关对装卸货物和上下旅客实施监管的依据。

3、客户应在报关之日前三天备齐所需单证,向检验检疫局申报。提供单证有:清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厂检单、纸箱包装单等证件各一份。

4、报关期限是指货物运到口岸后,法律规定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报关的时间限制,根据《海关法》规定,进口货物的报关期限为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由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报关。

5、电子报关是一种新型、现代化的报关方式,是指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利用现代通讯和网络技术,通过微机、网络或终端向海关传递规定格式的电子数据报关单,并根据海关计算机系统反馈的审核及处理结果,办理海关手续的报关方式。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报关

下面是一则参考:

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统一各部门的报销程序及规定,现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费用报销程序

1、外购材料用品及支付任何款项均需取得对方开具的收款凭据,在原始单据上要注明费用发生明细、日期、金额大小写要全,原始单据不得有涂改的痕迹,除伙食费(购菜、米、面)以外的原始单据必须加盖有销售方的章,凭合法的原始单据将票据粘贴好,用中性笔填写经费支出报销单。费用支出类的单据要有经办人在原始单据上签字、产品及消耗品入库类单据要有各店库管(收银兼)确认签字;报销费用时要将不同店的费用分开填具经费支出单。

2、将付款凭单传递给财务会计,由其核对所报销的费用是否合理,手续是否完整、支出金额是否正确,并对所审核的单据签字确认。

3、将财务审核好的单据传总经理或经总经理授权的指定人员审批。

4、出纳报销时审核签字手续是否齐全,手续完备后进行付款,并在付款单上加盖“现金付讫”章。

5、特殊事件急需付现,先向总经理请示后,出纳先行付款手续,后补审批手续。

6、各店、员工发生的费用必须在发生费用一周内报销,不得拖延时限。

二、费用报销规定

1、市内交通费报销:要凭正规发票(公交车票、车租车票)进行报销手续,需要在经费支出单上注明起始地、目的地、办理事项。员工办公无特殊情况不许打车,如有需要,向总经理请示同意后方可打车办事并进行报销手续(在报销单上注明打车原因)。

2、差旅费用报销: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凭正规车票、住宿发票进行报销;餐饮费按公司规定按日定额给予报销。公司员工出差借款,应填写借款单,并注明出差时间行程,由财务会计审核、总经理或经总经理授权的指定人员批示后方能支取借款。出差员工应在出差回来,一周内办理报销手续。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销手续的,财务部门应在当月工资中扣回预借的差旅费,待报销时再行支付。

3、业务招待费的报销:各店业务招待费的报销对象为店长,店长发生招待事项前应向总经理请示,经同意后方可进行限额接待。报销时凭正规餐饮业服务发票、若有在外购的酒水,会同酒水发票或收据,填制经费报销单进行报销。报销单上必须注明招待对象、事由、参加人员。

4、伙食费的报销:各店伙食费按公司在定额( 元/日/人)范围内给予报销,员工就餐应设立签字簿,不得代签。报销时要把伙食费购买单据和就餐签字表一起粘贴到费用支出单据上。伙食费暂按每周报销二次(周 、周 ),由财务到各店进行单据审批报销手续。

5、加班用餐费的报销:各店因加班用餐报销费用,需要有加班人员的签字方可履行报销手续。

6、水电费的报销:各门店水电费用由店长(或财务)负责向出纳借款支付和报销,做好抄表记录;报销时要附上交费单;报销时要将营业用水电和办公用水电分开记录,员工宿舍用水电由员工住宿人员分摊,公司不给予报销。

7、各店办公及营业设施的维修。需要发生维修费用时,由店长向总经理提出申请,经同意后进行维修,维修购买材料及支付人工费均需要取得原始凭证,按规定填写经费支出单进行报销手续。

8、店内需要发生的其他支出及购置,应由店长向总经理请示后方可支出。(店长是否有 元以下零星支出的权限)

三、备用金的管理

各店由公司总部给予备用金( 元)。由财务开具支出单,经收银员签字收款后由其管理,财务记入收银员应收款名下。备用金主要用于顾客找零、店内小额零星支出(视店长是否有 元以下零星支出权限而定),不得移做他用,更不得将备用金借于他人使用,各店长及员工不得向收银员借公款使用。财务在盘点收银员现金时备用金也要一起盘点。收银员用备用金发生零星小额支出后,应取得完整的报销凭据(见第一条单据注意事项)并在一周内填写费用支出单进行报销手续。(见收银员管理办法)

四、电话费的管理

公司给各店配备公用电话,并给予费用限额( 店 元),超支部分由各店自行承担,公司不予报销。

五、办公费的管理

办公用品的采购由公司财务集中采购,各店在月末20日向财务上报次月办公用品需求,由财务实行登记造册管理,各店在领用时履行签字手续。

六、各店领用内部单据的管理

内部单据及用品的购置由公司统一进行,各店领用时参照办公费的管理规定,履行各项签字调拨手续。

七、员工借款的管理

员工因生活困难向公司借款,应向总经理请示,经同意后办理借款手续,员工借款金额不应超过月平均工资的三分之一,财务在次月发放工资时应将借款扣回;员工因工作借款应向总经理请示,经同意后办理借款手续,并在费用发生后一周内办理报销手续,前次借款没有清理,不能出现再次借款的现象。如遇次月发放工资,需要将未报销的借款办理完报销手续后财务再给予发放工资。

八、促销礼品的管理

各店做促销活动购买礼品,需由店长向总经理书面出具活动方案、礼品购买计划,由总经理批准后安排购买,礼品分发到各店需由库管(收银兼)签字确认收货,一并纳入系统视同库存商品管理,礼品的发放在营业流水单上注明并视同销售在系统内做销单处理(如不能纳入系统管理,需要把礼品做好签收表,每月末交财务核实销)。相关业务办理人员根据店内库管签收的单据办理报销手续。

九、公司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财务设财产(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账,对这些资产按部门管理,于9月进行一次清查建账,由各店长签字确认后,由其对资产的安全性进行管理。各店之间资产调拨,调拨方要开具出库单经调入方签字确认,并将确认单据传递给财务进行转账处理,年底财务核实一次各店财产。各店长遇轮岗换岗,财产账同样需要办理签字移交手续。

出纳费用报销流程:

1、部门经费报销流程

(1)部门主管,部门经理,副总按规定填写暂支单,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支票或现金。学习之前先来做一个小测试吧点击测试我合不合适学会计

(2)审批流程:副总经理审核签字→财务经理复核→总经理审批(部门经费确认是否要位经理同时审批)。

(3)财务付款:借款凭审批后的暂支单到财务部出纳处办理领款手续。

3、日常费用报销流程

日常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电话费、交通费、办公费、低值易耗品费等。

(1)差旅费报销流程

a)报销人必须取得相应的合法票据,且发票背面有经办人签名。

b)填写报销单应注意:根据费用性质填写对应单据;严格按单据要求项目认真写,注明附件张数;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简述费用内容或事由。

c)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

d)报销3000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以便备款。

e)销售部员工报销需注明所陪客户名称,以便财务部统计。

(2)电话费报销流程

为了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原则,员工的手机费用的报销采用与岗位相关制,即依据不同岗位,根据员工工作性质和职位不同设定不同的报销标准,行政部每月将发票交财务部集中办理报销手续。

(3)办公费,低值易耗品等报销流程

为了合理控制费用支出,此类费用由公司行政部统一管理,集中购置,并指定专人负责。

a)购置申请:公司行政部根据申购单需求及库存情况按预算管理办法编制购置预算,实际购置时填写购置申请单按资产管理办法规定报批。

b)报销程序:报销人先填写费用报销单(附出入库单),按日常费用审批程序报批。审批后的报销单及原始单据(包括结账小票)交财务部,按日常费用报销流程付款或冲抵借支。

c)费用归集:财务部按月根据行政部提供的各部门领用金额进行费用归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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