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制审核:建筑施工企业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2)专家论证审查:a)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已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b)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报告,施工企业根据论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C)专家组书面论证审查报告应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应严格按照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3)审批:项目部将企业技术负责人签批后的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意见一同报项目总监,总监依据强制性标准等要求对专项方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签名批准实施。
需要的;依据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依据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论证报告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修改后的专项方案应当按本办法第八条重新审核。
扩展资料:
专项施工方案审批的相关要求规定:
1、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 *** 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2、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3、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参考资料来源:顺德区人民政府-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1、专项施工方案是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根据一个施工项目指定工程的实施方案,通常项目总工编制,企业总工审核再上报监理、甲方。
2、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说明该项工程技术要求高、施工难度大、安全隐患多,需要相关专家共同评估该方案的可行性进行论证;
3、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监理怎么审批,同意按专家意见实行,附专家论证意见。常规项目的主管部门或质检站会共同参加专家论证会,监理也不需要审批啦。
必须先报监理审核。
监理(专监和总监)审核后不得不置可否。要吗,就同意该方案实施或批上需要改进处建议,转建设方认可;要吗,就指出需要修改、补充、重报的理由,退回返工重编。
涉及到施工重大危险源需专家组论证的,首先应该是总监签认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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