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员工的做法违背了契约精神,他这样的做法显得不是很地道,我觉得他应该给公司支付一定的违约金。
一些公司为了留住员工,他们可能会给员工一些福利。例如有些公司会帮员工取得当地的户口。
我们知道,想要取到北京户口是很不容易的。所以有些公司会和员工约定要在公司服务几年时间,他们才同意给办北京户口。
一员工和公司约定了5年服务器,然后当服务器没到的时候,他却提出离职了。
我觉得这位员工的做法显得不是很地道。这位员工在想要取得北京户口之前,他和公司有过约定,在做这项约定的时候,他就应该做好打算,他就应该遵守公司的约定在公司服务满5年。
然而当他取得了北京户口以后,他就反悔了,他却提出了离职。
我觉得这男子的做法像是过河拆桥。虽然我们都想让自己发展的更好,每个人也都有机会让自己寻找更好的发展途径。
但是既然他和公司有事先约定,那他和公司就达成了一个契约,他就应该遵守契约。如今他反悔了,那就违背了契约精神,我觉得这位男子的做法显得不是很道德。
我觉得这位员工应该支付给员工公司一定的赔偿金。既然公司已经帮助员工取得了北京户口,那这位员工就应该按照约定为公司服务满5年。
如今他违约了,这想要取消他的北京户口不是那么的容易的。那他就应该在经济上付出一定的赔偿。
否则别人也会效仿他这样做。如果做这样的事情不用付出代价,那么一些人就可以轻微的违约,这就会给公司造成不少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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