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历:
凡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迁入本市落户:
(一)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校)毕业,或具备国民教育同等学历的人员及留学回国人员。
(二)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的,不受年龄限制;具有本科(不含)以下学历的,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
二、在校大学生落户:
全国高等院校在校学生(教育部学信网在册人员),均可迁入本市落户。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家庭成员中至少1人为本市户籍,无论其他家庭成员是否为本市户籍,均视为本市户籍居民家庭,620新政当天及以前落户的不受影响,退伍转业、家属随军落户的不受影响。
经批准引进的各类人才购买自用住房的,不受限购影响,在陕西服役和陕西户籍军人不限购(需部队相关部门提供证明文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人才引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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