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的前身是1951年9月成立的军委民航局第二民用航空学校,由毛泽东主席亲自任命方槐将军为校长,周恩来总理亲自选定校址。1981年更名为中国民用航空学院,2006年5月30日,更名为中国民航大学。学校校区呈“一校四区”的分布格局:包括天津校本部校区、天津宁河新校区、辽宁朝阳校区和内蒙古扎兰屯校区。校本部坐落于天津滨海国际机场旁,分为南北两个校区,占地1695亩,建筑面积56万平方米;在辽宁省朝阳市和内蒙古扎兰屯市分别建设了朝阳飞行学院和内蒙古飞行学院2个飞行训练学院;并将在天津市宁河区建设新校区。历经68年开拓进取,学校已成为一所民航学科门类齐全的高等学府,被誉为中国民航人才的摇篮,科学技术研究的中心,国际文化交流的窗口。未来,我们将牢记初心和使命,推进高质量发展,为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民航大学而努力奋斗!
中国民航大学对飞行人才的培养与中国民航的成长同步,其教育历史可追溯到上世纪50年代。自2003年恢复设立飞行技术专业后,基于60余年办学历史的积淀,学校飞行技术专业先后被授予“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天津市品牌专业”,加入了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12年又被教育部列为“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单位”。截止今年,与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中国东方航空公司、中国南方航空公司等20多家航空公司开展合作,累计为中国民航培养飞行员6500余人。
一、专业介绍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以工程技术教育为核心,培养具有民航飞行职业所需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系统掌握民用航空器飞行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 *** 作技能,达到符合国际民航标准的英语语言能力水平,初步具备现代民用航空飞行技术应用及管理能力,能够在民用运输航空和通用航空领域从事航空器驾驶工作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二)培养规格
本专业为委托培养单位订单式培养飞行员。基本学制为四年,最短修读年限三年,最长修读年限六年(含休学)。
学生在规定的修读年限内完成飞行技术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飞行驾驶技术训练),考试合格,达到毕业条件者,由学校颁发飞行技术专业本科毕业z书;符合我校学士学位授予规定者,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本专业主干课程有:飞行领航学、飞行气象学、飞机飞行原理、飞机机体与系统、飞机动力装置、航空仪表与电子电气系统、飞行员陆空通话、仪表飞行与航图、飞行性能计划与载重平衡、飞行人为因素与机组资源管理、飞机私用驾驶员执照飞行训练和飞机商用驾驶员执照飞行训练等。
(三)学生管理
学生在学期间必须遵守学校、委托培养单位、飞行训练机构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学校设置飞行学员队,对学生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一日生活制度化;学生在校期间享受一定的空勤伙食补助;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用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还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优秀学生可获得国家级、市级、校级、院级等各类优秀学生奖(助)学金以及荣誉称号。此外,国内外民航企事业单位还在我校设立了20余项奖(助)学金,用以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学生在学期间须按国家规定的相关政策参加社会保险,相应的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条款执行。在国内接受飞行训练的学生,飞行训练期间的航空器机组座位险由国内飞行训练机构负责;被派往国外接受飞行训练的学生,在国外训练期间的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航空器机组座位险由国外飞行训练机构负责。
(四)就业政策
学生在入校前需与委托培养单位签署委托培养协议。学生毕业后达到委托培养协议约定的入职条件,由委托培养单位安排从事相应的民用航空飞机驾驶岗位工作。
(五)淘汰机制
鉴于飞行技术专业的特殊要求,学生可能因政治条件、身体条件、学习成绩、英语水平以及飞行技术等原因导致被终止飞行技术专业学习。具体根据《中国民航大学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国民航大学飞行技术专业学生终止飞行技术专业学习实施细则》和《中国民航大学飞行技术专业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符合学校转专业标准者,转到其他专业,毕业后自主择业;不符合学校转专业标准者,将被终止学业,予以退学。
(六)收费标准
本专业学生每人每年学费人民币5800元,飞行驾驶训练期间的相关费用按委托培养单位的规定执行,住宿费、服装费、被装费、教材费等其它费用标准按学校的规定执行。
二、招生录取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民航招飞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深化民航招飞校企合作的实施意见》要求,自2020年起,停止授权委托航空公司“独立”开展招飞工作,全面推行“院校主导、公司参与、联合招飞”的合作招飞新模式。
(一)招飞省份
2020年将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上海、浙江、福建、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广西、重庆、云南、广东、山东、宁夏、甘肃等22个省份开展招飞。
(二)招飞计划
学校按照各省飞行合格生源的分布情况和各航空公司委托培养计划来确定总招生规模和分省计划。2020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预计划为870人。正式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最终公布的为准,实际录取学校将视情根据各地区上线合格生源进行调剂。
(三)送培单位
2020年委托培养单位主要有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中国东方航空公司、中国南方航空公司、深圳航空公司、四川航空公司、山东航空公司、长龙航空公司、春秋航空公司、幸福航空公司等航空公司等。以最终录取结果为准。
(四)招生对象
在开展招飞的地区,凡能够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秋季)的男生均可报考,英语语种,文理兼招(浙江、上海、北京、天津、山东选考科目为物理或化学)。根据委托培养单位需求,年龄限制为16至20岁(截止2020年8月31日),未婚,要求具有较好的英语基础,各科成绩均在良好以上。
(五)报名基本条件
政治思想素质: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报考条件,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民航事业,热爱飞行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良好的工作态度、服务社会的意识以及团结协作的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要求。
身体自荐标准:五官端正,身心健康,生理功能正常,无传染病史和精神病家族史,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根据委托培养单位需求身高168cm(含)-185cm(含),校企合作招飞满足送培单位身高要求的我校予以认可,体质指数BMI 185(含)—24(含),无“O”、“X”型腿;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不低于C字表01,接受角膜屈光手术者须满足局方规定,无色盲、色弱、斜视;会普通话,口齿清楚,听力正常;具有敏捷的反应能力和身体协调能力,符合招飞体检鉴定医学标准。
(六)报名方式
2019年10月21日起登录《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仔细阅读政策文件和考生手册后进行考生注册,填报志愿,报名网址:>
对比过去,现在的航空出行是越来越方便了,但也不得不承认,和其他出行方式相比,航空出行的过程和步骤是相对复杂的,从订票开始,到航班起飞、落地,旅客所经历的每个环节会接触不同的市场主体,各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并不相同,单靠一般生活经验或一般法律认知可能无法准确把握。为了让读者在今后的航空出行中做一个明明白白的旅客,继之前关于购票环节的注意事项,本篇就来谈谈从完成购票之后到登上飞机,舱门关闭之间的阶段(候机阶段)需要注意的事项,附中国大陆地区法院对相应纠纷的裁判意见,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航空出行遇到的法律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乘坐民用航空器的旅客和其他人员及其携带的行李物品,必须接受安全检查。除了安全检查之外,旅客在登机前需要办理一系列的手续,例如换领登机牌、托运行李等等。在一些繁忙的机场,办这些手续的地方大排长龙是常见现象,而换领登机牌柜台关闭和飞机关舱门的时间是不会为了个别旅客推迟的,因此,为了避免旅客赶不上航班,航空公司往往会在运输条件和客票中提示旅客提前到达机场。如果旅客忽略这一点,那么错过航班的责任就要自负了。
尽管在购票后,航空公司会通过各种途径告知旅客办理乘机手续的截止时间,各机场也会有相关信息通告,但因机场之间的截止时间有差异,而且手机短信之类的告知容易被旅客忽视,所以我们还是建议旅客尽早地主动查询处罚机场的此类信息,做到心中有数。旅客可以查询航空公司官网,或拔打客服电话,也可以查询出发机场官网或拨打服务电话,也可以查询出发地的公共交通出行信息。
参考案例:(2016)沪0105民初6354号,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法院认为,被告作为承运人,在航班起飞之前通过多种渠道向原告告知、提示相关事项,已经履行了合同的附随义务。原告应当根据被告的告知和提示安排自己的出行。原告自述其经常出差,应当对航空运输的状况和相关规定有所了解。原告在考虑自己出行效率之前,应当首先考虑 社会 公共利益,航空旅客运输是公共交通,涉及到搭乘飞机所有旅客利益,原告不应图自己省时,而有别于其他旅客。遵守航班起飞前45分钟办妥乘机手续的规定,以保证必要的安检时间,既是旅客应当履行的合同义务,也是保障公众秩序和航空安全之必须。原告未能遵守时间,造成误机,后果应当自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经证明,航空运输中的损失是由于承运人或者其受雇人、代理人的故意或者明知可能造成损失而轻率地作为或者不作为造成的,承运人无权援用本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百二十九条有关赔偿责任限制的规定;证明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有此种作为或者不作为的,还应当证明该受雇人、代理人是在受雇、代理范围内行事。
参考案例:(2014)京铁民初字第116号,北京铁路运输法院
03 在候机楼内妥善看管随身物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因发生在民用航空器上或者在旅客上、下民用航空器过程中的事件,造成旅客随身携带物品毁灭、遗失或者损坏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因发生在航空运输期间的事件,造成旅客的托运行李毁灭、遗失或者损坏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
有的旅客据此认为在登机口候机时航空公司也应无条件地对旅客随身携带物品的损毁和遗失承担责任,但法院在审判中并不认可这种诉求。在登机口候机时遗失随身物品尚且不能要求航空公司无条件地承担责任,在候机楼的其他地方遗失随身物品就更不行了。总之,旅客还是要对自己的随身物品多留一份心。
参考案例:(2014)三中民终字第02007号,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认为,根据本案审理查明的事实,并无充分证据表明国航公司对于朱某某手提包失窃一事负有过错,朱某某虽主张国航公司令其等待轮椅服务的时间过长,但并不能由此合理推断出朱某某对轮椅服务的等待与其携带手提包的失窃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而朱某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理应对其随身携带的手提包负有谨慎保管之注意义务,因此,朱某某要求国航公司承担其因手提包丢失而发生的损失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一审法院据此驳回朱某某之诉讼请求并无不当,应予维持。本案系合同之诉,朱某某从国航处购买机票,双方之间建立航空旅客运输合同关系,某某机场并非本案所涉航空旅客运输合同关系之当事人,朱某某主张一审法院遗漏某某机场作为本案当事人之上诉主张不能成立。
04 拒绝登机可能会被认为解除航空运输合同关系,放弃相应的合同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旅客、行李或者货物在航空运输中因延误造成的损失,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本人或者其受雇人、代理人为了避免损失的发生,已经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或者不可能采取此种措施的,不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负担。
我们有时会在媒体上看到航班延误时,旅客因为对航空公司的解决方案不满而拒绝登机,或者造成航班进一步延误,或者被航班抛下。旅客积极维护自身权益无可非议,但一定要在合法的范围内,尤其是注意航空运输法律、法规、规章的特别规定,不然很可能适得其反,不仅丧失原有的权利,还要承担扩大的损失。
参考案例:(2008)穗中法民二终字第61号,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认为,虽然涉案航班未能依约在计划时刻起飞,但经航空公司的运作,航班在延误1小时42分钟后通知卢某某在内的80名乘客登机,表明航空公司已经采取相当的措施避免卢某某损失的扩大。卢某某等26名乘客虽然身处候机厅,且在同航班的其他54名乘客已登机的前提下,依然没有登机,表明卢某某等26人以自己的行为解除了与航空公司之间的航空运输合同关系,也放弃了相应的合同权利,因此卢某某无权要求航空公司退还机票款。在本案中,尽管航空公司的航班未能准时起飞,但航空公司并未取消该航班,而且卢某某等80名该航班的乘客在机场通知登机时,仍然在候机厅等候,处于可登机的状态,在54名乘客登机后,卢某某等26人没有选择登机,而是继续与机场工作人员交涉,在客观上导致了损失的扩大(比如住宿费),故卢某某无权要求赔偿扩大的损失。
电动牙刷等电动日用品如果是锂电池需要随身带,如果是干电池则可以托运。
托运行李,是物流的一种形式,指托运人委托具有托运资质的公司将货物运输到指定地点,交给指定收货人的服务。
托运前的工作:必须将货物的包装和标记严格按照合同中有关条款,国际货协和议定书中条,项办理。
货物包装应能充分防止货物在运输中灭失和腐坏,保证货物多次装卸不致毁坏。
货物标记,表示牌及运输标记,货签,内容主要包括商品的记号和号码,件数,站名,收货人名称等。字迹均应清晰,不易檫掉,保证多次换装中不致脱落。
参考资料
托运行李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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