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因此,目前对于未到最低服务年限5年的(试用期的更不行),单位和人事局一般不批准调动或辞职。
2、对于个人这种调动,不知道个人准备调到的新单位是不是参公的事业单位。如果是,则不受这种限制,可以随时办理调动。
如果不是,则两个单位之间的调动必须进行商调。商调前,个人做做现单位和当地人事局的工作,如果同意个人调出,则没有问题。如个人没有关系或没有领导的大力支持,我想难度还是比较大的。
3、在中国,特别是行政单位,都没有什么绝对的事情。如果个人的单位肯放人,个人的调动当然可以了办成了,也就不受最低服务期限的限制了。《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强调,县级机关不得变相占用乡镇编制,乡镇公务员考录一般应纳入省市县乡“四级联考”,也可以面向社会单独组织,对招人难、留人难的艰苦边远乡镇,可适当降低进入门槛。注重从企事业单位***员中择优调任乡镇领导干部。严禁任职年龄层层递减。切实解决乡镇干部“走读”问题。严格控制对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一票否决”事项,乡镇党政正职一般应任满一届,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任期内一般不得调动或调整。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上级机关一般不得借调乡镇干部,因工作特殊需要短期借调的,应征得借调单位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同意并明确借调时间。县级机关提拔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应优先考虑具有乡镇工作经历的干部。选拔县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应优先考虑具有乡镇党政正职经历的干部。要适当提高乡镇干部待遇。乡镇机关设置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
明确指出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服务期未满辞职三年内不能报考其他岗位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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