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下发20090201A版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的通 国税函〔2009〕56号 成文日期:2009-02-0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部分机电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7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6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黑大豆出口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8〕15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表壳及零件出口有关退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1040号)和《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编制了20090201A版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下发出口退税率文库20090301B版的通知 国税函[2009]116号 成文日期:2009-03-1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9〕14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属、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71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二甲醚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72号)的规定和各地反映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编制了20090301B版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其他无环醚、部分图书、含金产品和干制蔬菜的商品编码进行扩展,如:将商品编码2909190090“其他无环醚及其卤化等衍生物,征17%退13%”扩展为29091900901“按13%征税的其他无环醚及其卤化等衍生物,征13%退13%”和29091900902“按17%征税的其他无环醚及其卤化等衍生物,征17%退13%”。此次共调整25条海关10位商品编码,具体见附件。
二、将0712909090“干制的其他蔬菜及什锦蔬菜,征13%退5%”扩展调整为07129090901“按13%征税的干制的其他蔬菜及什锦蔬菜,征13%退5%”和07129090902“按17%征税的干制的其他蔬菜及什锦蔬菜,征17%退13%”。
三、设置商品编码4412390090“其他薄板制胶合板”的消费税退税率。
四、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放置在国家税务总局FTP通讯服务器(1001612525)“程序发布”目录下,请各地及时下载,并由出口退税审核系统的系统管理员在出口退税审核系统进行退税率文库升级。各地应及时将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发放给出口企业。
五、本通知第二条自2009年6月1日起执行。对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各地要及时报告国家税务总局。未经允许,严禁擅自改变出口货物退税率。
附件:扩展商品编码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下发20090401C版出口退税率文库的通知 国税函[2009]199号 成文日期:2009-04-2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轻纺电子信息等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9〕43号)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编制了20090401C版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下发20090601D版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的通知 国税函[2009]365号 成文日期:2009-07-0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烟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84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9〕88号)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编制了20090601D版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下发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20100201A版的通知 国税函[2010]64号 成文日期:2010-02-0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实施的《20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及海关总署编制的2010年版本十位税则,国家税务总局编制了2010年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版本号20100201A),现予下发,供各地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下发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20100715B版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的通知 财税[2010]57号 成文日期:2010-06-2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0年7月15日起取消下列商品的出口退税:
1 部分钢材;
2 部分有色金属加工材;
3 银粉;
4 酒精、玉米淀粉;
5 部分农药、医药、化工产品;
6 部分塑料及制品、橡胶及制品、玻璃及制品。
取消出口退税的具体商品名称和商品编码见附件。
具体执行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附件:取消出口退税的商品清单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下发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20110201A版的通知 国税函[2011]117号 成文日期:2011-02-2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11年版》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干姜 姜黄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9号)等规定,国家税务总局编制了20110201A版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
为应对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扩大出口,我国自1997年至2003年,分行业连续十余次调高出口退税率至综合出口退税率高达15%;在2004年至2007年,为缓解巨额贸易顺差,优化产品结构,促进结构调整,曾连续三次调低出口退税率,并取消了20余类产品的出口退税;而在此轮国际金融危机中,我国政府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七次提高出口退税率,使我国总计13000多个税号的出口商品中,已有1971个税号商品实现了出口全额退税,综合出口退税率已升至135%,2009年的出口退税额更达到了创纪录的64868亿元。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