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产品策略,就是指企业首先要明确为了满足目标消费群体的要求,能够提供怎样的产品和服务,也就是要在制定经营战略时,把产品的市场定位及其相应的策略放在首位。有了产品策略,才会有市场营销的策略,前者是后者的基础。在某种程度上,产品策略从两个方面直接影响该企业能否在国际市场上取得成功,一个是产品定位是否满足以及多大程度上满足终端消费者的需求,另外一个则是围绕该产品所制定的策略的对错。产品的存在形态有两种,一种是具有一定用途和形态的物质产品,另一种是非物质形态的无形的服务产品。
企业在LED照明灯具灯具国际营销产品策略中存在以下问题:
1、产品质量问题影响出口
目前,中国的LED照明灯具灯具产业比较混乱,大大小小的企业有上万家。这些企业质量良莠不齐,很多家庭式小作坊及小企业生产三无产品,这些劣质产品低价与大企业进行竞争,结果导致市场不少小作坊、劣质产品与大企业、优质产品同台竞争,导致整个市场出现格雷欣现象(劣币驱逐良币)。一些质量好的灯泡的售价在每只50-60元不等,再好一些的价格要在100-200元一只,差的尚且不足10元,如果外商对灯具质量不能够充分了解,就会选择价格低廉的劣质LED照明灯具产品,放弃价格高的优质产品。广东省质监局曾经对LED照明灯具市场做过抽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2010年,广东省LED照明灯具产品的检验合格率只有47%左右,年这一比率大幅提高了26个百分点,但仍只有73.2%。LED企业众多,缺乏健全的评判标准,因此很多企业都在偷工减料,降低价格博取国外客户的青睐。但是这种低价大量出口的做法使中国的灯具在国际市场上容易遭受反倾销,而且质量低劣的产品会遭到一系列技术壁全,已经LED出口的低质产品会导致企业流失大量客户,甚至陷入经济纠纷。
2、产品过于差异化影响品牌创建
中国LED照明灯具灯具相关企业中,大部分企业没有实现标准化生产,这些企业注重的是灯具款式的新颖性和新款产品推出的速度,因此研发部门的试制车间异常忙碌。由于过度注重LED照明灯具灯具差异化,因而每款灯具都不能大规模生产,产量过小导致车间的生产线没有全部投入使用,也很难真正打造出国际知名品牌。另外,很多LED照明灯具企业仅仅是一个商铺或商号的概念,国际市场的客户更看重的是企业的品牌形象,但在国际市场上LED照明灯具的知名品牌中,属中国的企业为数不多,缺少品牌影响力。在产品的质量方面,中国LED照明灯具企业的产品质量远不如美国的KICHLER、西班牙VIBLA、意大利著名灯饰企业FORNZASI-ER等国际顶级灯饰品牌企业的产品,这些企业的产品的寿命也相对较长。
3、产品技术壁全影响进军国际市场
长期以来,中国LED照明灯具相关企业大部分负责的是灯具的封装,属于产业链的下游,相对于上中游的芯片制造,封装对技术含量的要求不高。长久以来,中国LED照明灯具封装企业依靠低成本带来的低价格优势,在出口市场中占据着一席之地,使中国成为LED照明灯具封装出口大国,在上游和中游的芯片制造方面,只是在最近几年才逐步发展起来,而且其供应能力和质量仍不能满足生产的需要。在芯片的研发和生产方面比较突出的企业只有少数,而且其中大多数是政府扶持的企业,例如早期比较有名的厦门三安集团、大连路美集团等。LED照明灯具企业云集、最为吸引外商前来下单的中山古镇,芯片制造企业中比较知名的也只有银雨等为数不多的大型企业。许多LED下游制造商选择使用的芯片仍然是成本较高的进口芯片,十分影响出口LED照明灯具成品所获得的利润,这大大制约了中国LED出口市场的发展。
目前在国际市场上销售的中高端LED照明灯具产品大部分产自中国台湾地区及日本、欧美等地。而在中国,以珠江三角洲地区为例,企业生产的许多灯具不能达到欧美等发达国家对LED照明灯具规定的技术标准,众多中型和小型的LED照明灯具企业生产的大多是对技术水平要求不高的彩虹管等产品,而且只能LED出口到相对贫穷落后的第三世界国家和发展中地区。
随着国际市场对LED照明灯具需求的不断扩大,各大LED出口国都希望在国际市场占有一席之地,国际贸易摩擦不可避免,而频繁设置的国外的技术壁垄也已严重阻碍了LED照明灯具的出口。日本有日亚化学(nichia)、丰田合成(toyodagosei)专利,因此中国生产的LED照明灯具很难出口至日本,而美国科锐(Cree)公司、欧洲飞利浦和欧司朗也有很多专利,这些专利几乎涉及到了行业整个产业链上的各个环节,包括封装、设备、应用、原材料等等方面。从LED出口发展趋势来看,国外技术壁全的设置会越来越多。
(二)价格策略中存在的问题
在企业系统的营销整合策略中,首先要确定产品策略,产品策略确定后就要产品定价问题。企业的产品定价是直接面向消费者的,定价合理有利于吸引消费者的需求,积极的拓宽自己的市场,增加并维护自己的利润,而且还有利于在竞争中维护自身的良好形象。企业的定价策略有一个前提就是企业要有一个合理的产品价格目标和产品定位。只有企业很好的确定了产品定位和广品的目标价格,才能制定好的产品价格,并带来尚的利润水平。在制定价格目标时,竞争、市场、销量、生存和利润五个方面是企业要考虑的因素。企业在定价时不能只看到眼前利润,而是要兼顾长远利润,重点在于提高市场占有率,扩大产品销量,也为企业利润最大化做出长远规划。
企业在LED照明灯具国际营销价格策略中存在以下问题:
1、 企业为抢夺国外订单开展“价格战”
目前中国LED照明灯具行业的企业集中度较高,上、中、下游企业集聚,多以产业园形式存在,因而产品信息较为流通,随着LED照明灯具产品配件的生产企业的技术条件日趋成熟,竞争相对合理,产品的成本构成就越趋透明化。对国内市场比较熟悉的有经验的国外客户来中国采购LED照明灯具时,往往会先到一些大的灯具及其配饰市场探明LED照明灯具出口企业的配件采购底价,在采购时,跟出口企业一再压低价格,使企业的获利空间变得十分有限。价格如此透明公开,LED照明灯具企业很难能赚取高的利润,也难以形成自己的竞争优势,国际上的很多知名品牌LED照明灯具企业都非常注重对新技术研发应用及新产品开发换代的资金投资,这样不仅能生产出更加迎合消费者需求的新款式产品,而且还能不断对产品的原材料构成就行研究,寻求成本低但效果好的材料,从而让自己的产品更具优势和竞争力。
2、劳动力、原材料成本的上升使产品逐步丧失价格优势
数年来国际上面临着通货膨胀的危机,国内的物品价格也在飞速上涨,人们的生活成本逐渐变高,生活压力逐渐加大。工资的上涨是生活成本上升的必然要求,也最终导致企业的生产成本增加。近年来中国LED照明灯具行业受上涨的影响效果尤为明显。
从2006年起,城市物价和房价不断提高,工人在城市生活的成本加大,造成外来务工人员回巢现象,企业面临“用工荒”,必须要靠加薪的方式阻止工人流失,直接导致LED照明灯具生产成本的增加,引起价格上涨。
(三)渠道策略中存在的问题
国际市场营销策略中的国际销售渠道,是指企业的产品从生产出来到流向国外最终消费者的过程中,无论产品的所有权有没有发生转移,帮助产品完成这一过程的单位或者个人。就LED出口商品来说,国际营销渠道一般包括三个环节:第一个环节是LED出口国的国内销售渠道;第二个环节是两国贸易双方之间的销售渠道,即国际市场上的进LED出口中间商;第三环节是进口国的国内销售渠道。
企业在LED照明灯具国际营销渠道策略中存在以下问题:
1、“坐销”仍是绝大多数企业最主要的销售方式
所谓“坐销”,即企业没有树立主动开拓国际市场的意识,不去主动建立销售渠道,而是采取了十分被动的方式,坐等国外客户上门下订单。
当前,国内的LED照明灯具企业出口产品的销售方式多为“坐销”。LED照明灯具企业之所以选择“坐销”的方式,是因为他们认为国外客户登门下订单,每年还能有一定的收入,用“坐销”的方式就能将灯具卖出去,是一件何乐而不为的事情。而建立海内外销售网络,不仅要招募专业人员增加销售成本,又要投入管理资金,过程十分复杂,难度也很高。
以知名灯具销售集聚地中山古镇为例,中山古镇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灯饰企业加上大大小小的地下作坊,共上万家灯具企业,其中多数企业都对LED照明灯具进行生产和销售。在这些LED照明灯具企业中,只有少数几家比较规范、知名度高的企业有自己独立的海内外营销网络,其他大部分灯具企业都没有专业销售团队,更别说建立海外销售网络了。目前,这些无营销团队的企业主要通过开设LED照明灯具展销门厅来销售产品,将LED照明灯具悬挂于厅内展示,坐等国外客户前来看灯、选灯、下订单,用这种方法实现LED照明灯具的LED出口。
虽然“坐销”成本小、 *** 作简单,但是其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随着近年来国际贸易形式愈加艰难,采取“坐销”方式的灯具LED出口厂商之间的竞争日趋白热化,外国客户登门时多以酒菜款待,以求得到订单,容易引起低价竞争或者其他不正当竞争;每当H7N9及类似特殊时期到来之时,“坐销”厂商门前门可罗雀,“坐销”模式下的销售额十分不稳定;在销售合同执行期间若遇到问题,“坐销”厂商也不能及时有效的专业组织团队解决这些问题。
2、 模式弊端突显
中国制造业技术能力和创新能力相对较弱,因此OEM模式在中国制造业中普遍存在,即企业根据客户(委托方)的加工、生产要求生产出产品,并在产品上标注客户的品牌,由客户负责销售。
OEM模式有以下几点好处:首先,为跨国公司做OEM可以帮助企业利用闲置资源,使企业生产线满负荷运转,充分消化企业过剩的生产力;其次,企业通过采用方式就可以将商品出口,无需自行开拓国际市场,能够降低经营风险,节省人力和资金。对于刚成立不久的生产型企业来说,由于资金有限,不能面面俱到,企业用贴牌生产则可以暂时解决资金上的局限,让资金投入到最需要最高效的地方,能在有限时间内最大化有限资金的效能;最后,企业采取OEM方式也是对自身的勉励,因为企业需要熟悉国际通行的质量体系认证与技术标准,保证生产出来的产品满足LED出口认证,这样就督促企业对其生产技术进行不断改进和提高,从而提高生产工艺水平,同时与跨国公司合作方便企业学习并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节省了自主创新所需的费用。
然而,虽然企业可以通过方式获得上述利益,但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的弊端愈加凸显:
(1) 加工制造能够获得的利润微薄
跨国公司在中国LED照明灯具生产企业采取OEM方式下订单,由中方企业按照跨国公司的要求制造出产品,只能获得微薄的加工费用,产品贴上跨国公司的商标之后,由跨国公司在国际市场上高价销售,跨国公司不用参与生产就可以获得丰厚利润。
(2)同行业恶意竞争
中国LED照明灯具生产企业生产能力相仿,实力相当,为了抢夺跨国公司的OEM订单,采取低价竞争方式,纷纷压低报价,导致利润更加微薄,最终威胁到整个行业的利益。
(3)无法掌握销售渠道与市场脱离
中国LED照明灯具生产企业采取OEM模式出口照明灯具,目的是降低经营风险,节约开市场、技术研发、广告宣传所需的费用。但是这种模式也有很大的弊端,那就是企业过度依赖OEM,不去自行开拓国外市场,当国外客户停止OEM订单时,企业就会丧失销售渠道,导致整个企业瘫痪甚至倒闭。
(4)不利于企业开发核心技术、树立自有品牌
中国LED照明灯具生产企业如果只寄希望于OEM模式,只顾眼前利益,不注重技术层面的修炼提高,在产品上也不尝试新产品的开发创新,不树立品牌培养意识,那么公司最终只能是跨国大品牌企业的产品加工产,或者叫血汗工厂。
3、EMC渠道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
EMC意为合同能源管理,这种模式产生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当时随着工业突飞猛进的发展,能源价格大幅上涨,同时工业的发展也造成了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为了扭转这种局面,在市场化运作的基础上,发达国家兴起了这种节能技术改造新模式。是指市场中有意愿进行节能技术改造的客户,与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本文是指LED照明灯具相关企业)签订节能服务合同,由节能服务公司按照合同规定的节能技术和服务标准,为客户实施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目前EMC项目以节能效益分享型为主,其特点是:(1)节能服务公司和用能客户签订合同,明确双方对节约能源带来的经济效益进行分配的比例,由节能公司负责项目所需资金的融通和还款,在项目完成后、客户享受到节能带来的效益时,与客户按合同规定的比例分配节约能源带来的实际经济效益,合同期满以后,用能客户将拥有全部节能所得效益;(2)节能设备的所有权EMC合同执行期间一般归节能服务公司所有,在EMC合同终止时一般会移交给用能单位;(3)节能服务公司对项目的效果负责,并承担用能客户可能存在的违约风险。
EMC模式应用于出口时,由中国LED照明灯具出口企业调查统计国外客户的用能情况,根据统计结果设计相应的节能项目实施方案,并根据方案预算筹集准备所需资金,采购(或自行生产)所需LED照明灯具并进行施工安装,由国外用能客户进行调试验收,由中国LED照明灯具出口企业负责项目产品在后续合同期内的维护保养等。在EMC项目实施之前,中国LED照明灯具出口企业和国外用能客户在合同中明确标注项目内容和项目需要达到的目标等,当EMC项目被用能客户验收通过并开始获得节能效益时,双方按照约定分配该效益。
需要用能源但不需要投入资本金,同时能实现节能的目标和合同各方的互利共赢,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相协调,同步发展,这便是合同能源管理的主要特点。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为了响应世界银行和全球环境基金的号召,加强与国际的接轨,促进节能项目开始在我国推行,同时我国引进了EMC机制并不断宣传推广,积极引导和支持促进节能服务行业的发展。2010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0】25号)“。该《意见》明确指出,以节能效益分享为特征的EMC模式既可以帮助企业实现能源的节约又有利于环境保护,而且对用能方和项目承包方来说是双向收益的,应该加以重视和发展,为EMC模式在中国的发展树立了新的里程碑。
从长期来看,EMC是实现企业健康持久发展的一种很好的模式。LED灯具照明产品的使用时长远大于白识灯和节能灯。拿道路LED照明灯具系统来说,传统的道路照明具灯的寿命平均在3年左右,但LED道路照明具产品的寿命平均是传统灯具的3倍多,会达到10年以上。其价格也不过是传统路灯的一倍左右,而且可以节省传统路灯更换时所需的安装费用。在传统的LED出口方式中,如果企业签订了一份路灯LED出口合同,那么我们按照路灯的寿命为10年来看,在这10年左右的时间里,购买方所在区地区不会再产生新的道路照明灯需求,企业由此也不会再得到更多的利润。这与我们所说的一锤定音很像。但的价值不仅仅体现在其超长的使用寿命上,还在于它对节能环保所带来的强大积极意义。城市道路LED照明灯具更换灯具需要成本,但只是表面的现象,更换灯具后所带来的节电收益要远远超过购买他们的成本。因此,采用模式的企业,售出产品当时获得的低利润只是暂时的,后续的利润会持续进入企业账户,因为采用EMC模式的企业能够跟客户或用户单位共享未来因更换使用产品所带来的节能收益,这种收益要远远超过传统的产品出卖方式带来的利润,并且会和EMC合同共存续,具有长久性,能够促进企业的健康持久发展。
己开展项目的LED照明灯具企业,计算出用能客户因节约能源所减少的费用支出,再按照事先约定的比例对节能所获效益进行分配。但是,市场上的LED照明灯具产品良莠不齐,用能单位也可能在见效后拒绝支付或者拖延支付节能所获效益,如何才能让企业的收益切实可见,让新型LED新型照明灯具产品得到用能单位的青睐,让节能服务公司的收益得到保障,需要各方面进一步的努力,在文章后面部分笔者进行了详细说明。
1992年,美国政府指导其环保部门(EPA)(启动“能源之星”计划,致力于解决能源约问题。通过实行“能源之星”计划,可以降低能源消耗,因而可以减少发电过程中产生的温室效应气体。“能源之星”计划本着企业自愿参与原则,愿意参与到计划中来的企业,只要产品质量达到相关标准,就可以把“能源之星”的标签贴在产品上。“能源之星”计划最早期参与者主要是生产电脑等资讯产品的企业,之后逐渐吸引了一批电机企业、办公用品企业,直到近年来LED照明灯具领域的企业也积极参与进来。“能源之星”只是一枚标签,但是却为大大推动了美国的EMC模式的发展。
以上经验说明,由于EMC需要节能服务公司前期投入很多资金,在后期节能效益产生时才能慢慢收回成本并获得利润,因而政府制定相关政策对支持、引导EMC模式的发展至关重要。只有政府充分发挥了引导作用,制定一系列政策、标准,建立完善的检查、评估、监管制度,才能帮助LED照明灯具企业打消投资顾虑,放心接受EMC订单。
在中国LED照明灯具国际营销过程中,虽然少数大企业拿下了一部分国外LED照明灯具模式订单,但是总的来说,这种模式并获得出口企业的青睐,发挥其本身的优势,其原因如下:
(1)灯具质量不佳
大部分企业的产品质量达不到国际标准,光衰严重,所以在合同期间维护和更换费用很高,导致利润低,甚至没有利润或者亏本。
(2)信用障碍
受商业环境影响以及跨国工程普遍存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中国LED照明灯具企业对国外合同客户很多时候不能全面了解,市场也缺乏必要的评估机构对合同客户的诚信度进行评估,一些合同客户在节能产生效益之后却拒绝履行合同条款,逃避或者拖延向LED 照明灯具企业分享合同约定的节能收益,使中国LED照明灯具企业投资、经营的积极性受到伤害。
(3)融资、担保障碍
如果LED照明灯具相关企业选择采用模式运作项目,那么在项目运作之初,企业需要垫付项目所有的资金,垫款购买设备并完成安装调试,在项目竣工后还需要负责维修保养等后续服务,在很长一段时期之后才能得到收益,因此,获得启动项目所需的资金对企业而言至关重要。但是,由于的业务性质尚未被所有企业认知,融资渠道窄,企业在最初接触的时候很难从资本市场获得所需的资金,导致常常有项目但是却没有企业有资本承接,而且很多LED照明灯具企业处于初创期,刚刚薪露头角并且尚在接受国内外市场的考验,认可度不高,拥有的是新技术、未来的收费权和现金流,没有充裕的可作为抵押物的固定资产,而商业银行看重的却是固定资产,例如土地、厂房等,因而商业银行常常拒绝贷款给LED照明灯具节能企业作为运作资本。模式对于企业来说比较占款,灯价格较高,模式回款期较长,而且LED照明灯具的品质问题及出现问题后的解决,这些足以让小规模的LED照明灯具企业压跨。此外,如果银行总行没有对如何向项目提供贷款作出相关批示,各个分行及支行就不能擅自向企业提供贷款,因为此类贷款无据可依。在为数不多的发达国家,项目的贷款和保险条件相对优越企业向银行贷款变得困难重重。
(四)促销策略中存在的问题
促销即促进销售,指的是企业会举行一些活动将产品的信息传递给顾客,并采取一些激励措施,激励他们购买产品,以达到扩大销量的目的。在竞争异常激烈的国际市场上,企业都想获得更多的目标客户,占领更广阔的的目标市场,仅靠优质的产品是远远不够的。LED出口企业必须注重与国外客户之间的信息沟通,及时向他们传递产品信息,鼓励他们进行购买,这样才能扩大企业LED出口销售。
企业在LED照明灯具国际营销促销策略中存在以下问题:
1、 缺乏专业海外促销团队
专业的海外促销团队要求队员有突出的个人能力,比如具有可以与外国客户沟通的语言能力,了解商务规则和礼仪,熟悉进LED出口贸易知识和国际文化。建立专业海外促销团队需要LED照明灯具企业投入大量精力和费用,因此大部分企业没有专业的海外促销团队,仅靠普通销售人员联系外国客户,很难拓展销售业务。
2、 国际促销渠道单一
对于大多数LED照明灯具企业来说,国际促销渠道就是参加一些照明展会,在展会上宣传自己的LED照明灯具产品,寻找客户,搜集潜在客户联系方式。虽然这是国际促销最直接的方法之一,但是是远远不够的。企业缺乏多样的促销渠道,对网络促销、微博促销、电子邮件促销、广告促销等促销方式重视程度不够,忽略了许多宣传企业和产品的方法,失去了一些扩大产品销售量的机会。
3、 公共关系维护程度有待提高
企业对通过参加LED照明灯具展会等方式获取的客户联系方式的后期跟踪维护做的努力不够。很多外贸业务员在一单生意成交以后就忽略了跟客户的后续联系,没有将企业最新的新闻、产品信息、销售情况等进行汇总并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传递给目标客户,缺少与客户的经常性的沟通平台。往往当时机到来,公共关系维护较好的企业的LED照明灯具产品就有可能成为客户的选择,在与同类产品的竞争中获得客户的亲睐,从而,不注重公共关系维护的企业就会错失销售良机。
国际品牌欧司朗比较好led灯是半导体芯片,需要超精密设备才能生产,目前做车灯的企业只有这两家有能力自己生产led灯芯。
如果要在这两家里面选就选欧司朗,因为菲利普的后装led灯是卖授权的,生产和他们没有啥关系,功率只有18w不到,价格却到天上去了。欧司朗的是在他们家的佛山工厂做的,全系功率25w,大概原车3倍亮度,优点是非常耐造,车开报废了灯都不会坏,缺点就是性价比不高,没有大功率的。
国产品牌:没有节 ***
国内大部分品牌营销就靠忽悠,线上的虚标功率,P效果图,宣传水下点亮这种根本不需要的卖点。线下的品牌就和4s店合作,虚假宣传“原装”LED车灯,事实上原厂的led车灯是集成式的,根本无法更换光源,不过是4s店和无良品牌合谋的把戏。
除了欧司朗,其他的品牌都是在市场上采购灯芯和配件组装而已。既然是电子产品,规格参数的差异是很难用技术抹平的,就像显卡,你一线的华硕3050也打不过三线昂达的3060一样。
如果不想花时间了解参数什么的,也不太在意性价比的话我建议直接看欧司朗,而性价比和性能都想要的话需要找个靠谱的商家,我认为靠谱的最起码不能虚标参数。
市面上的汽车LED大灯有什么区别,怎样避坑?
汽车LED大灯改装怎么选,看什么参数?
十大照明品牌之一:飞利浦飞利浦
飞利浦是国际大品牌,相当知名。相信知道这个品牌的朋友不在少数。飞利浦的业务非常广泛,除了在照明行业独占鳌头之外,在其他电子行业也占有很大的市场。飞利浦是全球100个最有价值的品牌之一,全球知名品牌,值得信赖。
十大照明品牌2:欧普
欧泊是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著名商标。与飞利浦相比,欧珀在销售网络上可能略逊一筹,但这并不影响欧珀产品的质量。中山欧珀照明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的照明产品制造商,专业的生产和专业的品质,深受欢迎。
十大照明品牌3: NVC照明
NVC照明是一家上市公司,企业实力雄厚。NVC照明是中国照明行业最具竞争力的品牌之一。NVC照明从成立至今,并没有用太长的时间成为行业的领导品牌,发展速度惊人。
十大照明品牌4:松下
松下是一个日本品牌。在电子行业,日本很多大品牌都是世界知名的。松下于1918年创立于日本,是世界500强企业,世界品牌,大型跨国公司。其市场竞争力和产品竞争力都很强。
十大照明品牌五:佛山照明FSL
佛山照明隶属于佛山电气照明有限公司,佛山照明位于广东,在沿海。它不仅具有良好的发展条件,而且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力。从1958年成立至今,佛山照明已经走过了很多年,几十年的经验教会了佛山照明如何做产品,如何经营。
十大照明品牌6:欧司朗
欧司朗于1906年在德国成立,是全球两大光源制造商之一。可以算是照明界的庞然大物,也是世界上最具创新力的照明公司之一。欧司朗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完整的产品R&D和生产体系,年产量巨大。
十大照明品牌七:耐普NPU
常州耐普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是一家多元化产业的国际化集团企业,是中国领先的照明解决方案提供商,在国内照明行业具有强大的地位。欧普照明已经形成了完善的营销体系和营销网络,产品覆盖了照明市场的较大份额。
十大照明品牌八:三雄极光
三雄极光是中国最具竞争力的行业品牌之一,是广东省著名商标。光雄。极光成立于1991年。虽然它的发展历史很短,但现在已经有能力开发多种产品,如室内、室外、装饰照明、电气照明等。
十大照明品牌之九:阳光照明
阳光照明品牌隶属于浙江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大型企业,中国节能灯主要生产和出口基地之一。企业规模大,产品科技含量高,市场竞争力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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