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药品营销前景

药学药品营销前景,第1张

医药行业市场营销专业是需求较大的专业,就业前景很广阔,历年平均就业率达97%左右。迪医猎头分析总结得出在医药行业市场营销专业近几年就业率:2004年 97% ,2005年为96.5%,2006年为97.8%,迪医猎头顾问邹雄分析认为,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市场营销已经渗入到医药企业里,不仅是外资医药企业、民营医药企业,国有医药企业也都在讲市场营销。人们对市场营销的观念也将有更深的认识,所以对这方面人才的需求将继续看好,并有继续升温的可能。并且,随着我国医药医疗行业的发展,健康产业的迅速升温,医药行业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其中在竞争中胜出就是需要好的市场营销人员。因此,好的市场营销人员也将走俏职场。所以,迪医猎头认为医药行业对市场营销专业人才的整体需求会增大。但是,由于医药行业市场营销的特殊性,做医药行业的市场营销需要各种能力,不是学市场营销的人就适合做市场营销,专业知识反而变得不是很重要,很多低文凭的人愿意付出更大的劳动获得更多的回报,所以医药行业的市场营销人员素质也是良莠不齐,越来越多的医药企业也充分认识到好的市场营销人才的重要性。对好的市场营销人员的争夺进入白热化。在医药行业市场营销类职位是人才市场需求榜上不落的冠军,迪医猎头分析认为,销售类仍是2007年需求量最大的职位。营销类专业由于所有高校基本上都设置了这个专业,导致连年供给不断增加,反映在才市上就是低层营销人员的薪资水平被拉低。但随着国内医药行业的一步步规范化,无论是国有医药企业、民营医药企业还是外资医药企业都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参与对国内药品市场的竞争——其核心就是对营销人才的竞争。由于营销科学是近20年才从国外引入的“舶来品”,所以目前国内医药企业整体的市场营销水平还比较低。有些医药企业的市场营销人员大部分都是从其他专业或行业发展过来的,很多高级市场营销管理人员也没有接受过系统的营销知识培训和学习,做市场完全靠的是他们的经验和对医药行业发展前景的感觉,市场运作的科学性、系统性不强。这种状况已经难以适应国内、国际不断提高的市场竞争水平。因此,医药企业急需那种具备系统营销知识和医药医学背景技能的人才,特别是高级市场策划和管理人员。迪医医药猎头分析认为我国医药行业的企业在新经济形势下缺少既懂管理、又懂技术,既熟悉国内医药市场、又熟悉国际医药市场的复合型高级管理人才,好的市场营销总监、市场营销经理等高级营销管理人员将会是医药企业的重点争夺对象。

药品营销专业方向培养具有管理学、经济学、药学、市场营销等方面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能在政府部门、各类医药工商企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机构从事药品市场营销与管理以及教学、科研等方面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拓展资料:

市场营销是目前我国社会需求第一大专业,但由于药品是特殊商品,其具有自己的经营销售专业特点,必须有较强的医药专业基础理论,又有经济学、营销学、管理学的基本知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药品营销

医药市场营销论文范文篇2

试谈医药市场营销DTC模式的忧思

摘要:医药市场营销的DTC模式作为一种新型营销模式,因生产企业直接从事营销活动,顾客在购买行为中需要更高的主动性,它可以为企业节约流通成本,同时增加顾客忠诚度,因而被广泛采用。但是基于企业信息化程度、社会责任意识、法制建设以及消费者科学素养等的制约,这种营销模式在实践中存在不可避免的担忧。

关键词:医药企业市场营销DTC模式

一、医药市场营销DTC模式及其特点

所谓DTC(Direct-to-Consumer)营销模式,指的是直接面对消费者的营销模式,它与传统的金字塔形的层级代理制不同,这种营销模式直接以终端消费者为目标。这种营销模式较早在美国出现,而后成为一种全球化的销售模式。在发达国家,一些大型制药公司都不同程度地采用这种新型的营销模式。DTC营销模式在代理扁平化趋势下使营销活动进入到一个崭新的阶段,尽管这种营销模式在工场手工业阶段或许是唯一而普遍的销售模式。但在信息高速发展的今天,这种营销模式的复归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回到从前”的过程,而是一种否定之否定的前进和上升。医药市场的DTC营销模式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终端消费者主要是身患某种疾病而渴望健康的人。当然,作为营销对象,也可能并非患者本人,而是患者的朋友和亲属,甚至是医疗服务人员。

第二,作为一种新型营销模式,DTC营销的主体是药品生产企业而非医药销售企业。一旦医药产品转入到一般药品流通渠道,则不再是DTC营销模式。

第三,DTC营销由于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联系省略了许多中间环节而使沟通反馈更加直接,因而信息流通迅速。

二、医药市场营销DTC模式带来的挑战

DTC营销模式给生产企业和消费者带来了更高的要求。对生产企业来说,从产品质量监控、社会责任、信息化程度、营销队伍素质、机构与权限分布等各个方面都有着严格的要求。

第一,药品质量监控。药品生产的质量要求远远高于一般商品,这不仅是医药产品关乎企业信誉与持续发展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它关系到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因而也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死存亡。在DTC营销模式下,药品质量的监控要从外在强制力量的束缚转移到依靠自身监控体系自觉提高药品质量上来。这种自觉,来自法制和道德的双重约束。

第二,社会责任。DTC营销的对象是有着强烈健康愿望的群众,他们并非都对自身健康状况和处理办法了如指掌。在这样的情况下,很容易受到各种营销活动的鼓动而陷入盲从和迷信之中。药品生产企业在追求经济效益的时候,不能不兼顾社会效益,一定要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

第三,信息化程度。医药市场营销DTC模式的实践需要高度的信息化水平。在电视、广播、网络、杂志和报纸等大众媒介上做DTC促销广告,使消费者了解药品的功用和疗效是相当重要的。根据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医药企业需要制定详细的品牌推广计划。同时,信息的精确化投放也是企业宣传产品形象的必修课。在什么媒介、采取什么方式、在哪个时间段,这些都是药品信息有效性实现的重要前提。狂轰滥炸、铺天盖地的广告模式不但使企业入不敷出,更重要的是,作为医药产品,也会使“受众”逐渐产生反感或者厌恶情绪。大众在极端被动的情况下接受某种信息的结果是使他们对这类信息产生强烈的抵制和排斥心理。除此之外,医药企业信息化程度的高低还表现在知名度与美誉度的反馈,同时还包括负面信息的及时掌控。总之,信息化体现在接收信息、处理信息和输出信息的快捷和敏感上。

第四,营销队伍素质。医药企业不是专门的医药营销组织,但是,在DTC模式下,必须具有高素质的专职营销队伍。营销人员需要具备良好的个人形象、机敏的反应速度、工作的主观能动性、良好的人际关系和沟通能力,他们是企业、产品与消费者之间的桥梁。他们要具备营销知识和实践技能,更要是科班出身的医药专业人员,清楚地知道产品的详细情况,能够解答消费者提出的各种疑问,引导消费者做出购买与否的决定,而不一定要促成购买行为。

第五,机构与权限分布。DTC的要害在于FTF(face-to-face),当我们确定无疑地实施这样的营销模式时,营销部门应该具有相应的权限。它在选择有效、合理、新颖的营销手段时,也相应地赋予它对问题的处置权和对隐含事故担当责任。在法律和道德的范围内从事营销活动,并且对建立良好品牌形象做出重大贡献的人员要予以适当的奖励。但是,权力过于宽泛又会使企业和品牌的形象过于依赖部分营销人员的素养。所以,在“收”与“放”之间找准平衡点是至关重要的。

事实上,DTC模式是一个系统,它需要一套组合拳来完成它的使命。作为终端消费者,也就是DTC的直接对象,在整个营销过程中也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我们知道,DTC营销日渐盛行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患者主动地参与到自身的医疗保健中来。他们积极搜寻与病症相关的治疗信息和药品,并向医生询问病情和治疗方案。面对作为患者的终端消费者和作为患者亲朋好友的消费者,必须使用不同的促销工具。

首先,对于直接消费者而言,DTC营销不能机械地搬用传统促销工具。比如,折价、优惠券、赠品、奖品、联合促销、交叉促销等。折价等优惠促销使患者产生对产品质量和健康意义的怀疑。患者更看重的是产品的实际用途和它的无可替代性。因此,DTC营销人员如果不能掌握终端消费者的这种心理,一味热情地介绍各种替代产品,将会使企业战略品牌产品的预期目的无法达到。相反,倘若患者对营销产品持有异议、疑虑,或者根本就不是营销产品的目标消费者,那么,除了诚实地介绍营销产品的疗效范围和功用价值以外,任何虚假宣传、替换劝导都是无效的,甚至是负效应。

对患者而言,实际效应是最有说服力的。在渴求健康的人那里,事实胜于雄辩是永恒的真理。免费试用算是比较符合患者需要的。通过免费试用而确证产品宣传的真实性,通过真实性确证而强化消费群的产品忠诚度。会员制是通用的营销工具,在非处方药物和保健品的营销活动中被广泛采用。会员通过积分得到相应的奖励和优惠。值得注意的是,一些药品生产企业专门为试用和会员生产专享产品,或者专门包装。事实上,这种做法是不可行的。患者更愿意相信试用品而不相信销售的商品,这样就使企业人为地把自己的同类产品划分为疗效(功用)不一的层级,而他们总觉得自己购买的正是那些次品。

其次,对作为患者亲朋好友或者接诊医生而言,某些传统营销工具仍可派上用场。比如赠品、奖品和优惠券等。当这类消费者购买一定量的产品时,厂家为顾客提供一些常用品作为赠品、奖品,或者提供一定的优惠券,这些都会刺激消费者的购买行为。只是,这类消费者在DTC模式的营销活动中并不是主要的营销对象。他们在DTC营销中可以起到引荐、宣传、尝试、鼓动的作用,故医药营销中的情感注入显得远远高于其他营销活动。医药消费者是一个情感联盟,其中的任何一个环节都渗透着情感要素。因此,精湛的专业知识与热情诚恳的亲善能力构成了医药DTC营销的重要动力。

三、医药市场营销DTC模式的忧思

第一,DTC营销不可忽视医生的重要作用。患者听从医生的建议是顺理成章的事,对药品特别是处方药的销售,医生的推荐和采信起关键作用。

第二,终端消费者文化素质制约DTC的营销绩效。我国公民具有大学学历的人员比率远低于发达国家,民族整体教育和文化水平不高。在这样的情况下,促进理性医药消费的成本大大提高。只有作为患者或相关人的消费者具有正确的健康理念,理性的DTC营销才会顺利开展起来。在终端消费者缺乏基本的医疗保健常识和科学素养的情况下,DTC难以保证其在法制和道德的范围内健康发展。同时,也只有在人本身的现代化进程中,DTC所要求的信息化才会形成一个互动的过程。

第三,法制的健全有利于DTC营销模式自身免疫力的提高。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医药生产企业直接面向终端消费者必须有法律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对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经营企业的管理是分别规定的。比如第十七条规定,“药品经营企业购进药品,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那么,医药生产企业如果采取DTC营销模式,检查验收制度如何完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五节“验收与检验”部分同样未能提供DTC模式下的质量保证机制。因此,在我国现有药品生产经营与管理法制范围内进行DTC营销依然困难重重。

第四,DTC营销不等于广告促销。很多医药生产企业在做广告时,违背“药品广告不得含有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内容”的规定为产品的疗效做论证。DTC营销更加关注的是公众的健康意识和产品基于病理药理的可靠机制,然而,就目前来讲,这依然在法制和科学的边沿摸索。尽管民众认为处方药广告的信息十分丰富,但目前只能“仅供医学药学专业人士阅读”(据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欧美开始对部分处方药DTC广告解禁,但这并不意味着DTC营销的春天就会来临。

总之,医药营销DTC模式试图改变传统的销售方式,直接让生产者面向患者它也希望通过终端消费者对产品享有充分知情权和选择权来增加产品的信誉。DTC的理想是既节约流通成本,又增强顾客忠诚度。但是,这种营销模式在医药营销领域所面临的困难远远高于这一模式在其他领域所获得的成功。

参考文献:

[1] 沈志平.医药市场营销[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0.

[2] 何贯中、郝雨风.医药营销100战[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7.

[3] 郭国庆.营销管理[M].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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