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四川攀枝花凯特芒果“大量滞销”,农民“亏得血本无归”。据当地政府人士称,没有出现芒果滞销的情况,这种行为就是“卖惨营销”。
比如“痛心,几百万斤黑布林滞销,老农含泪……”、“上百万斤某某急盼销路,别让果农血本无归……”、“家里某某人绝症,靠种植某某为生……”等等。
这类文章中基本上都充斥着3个信息,“几百万斤某种农产品滞销”,“因卖不出去而血本无归”,“家里某人得了绝症,靠种植某种农作物为生”。
而一般稍微有点爱心的人,都看不得这种文章,因为会心痛,进而就会购买文章中所出现的农产品。
二、农产品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受市场影响较大,关系农户切身利益。“卖惨营销”制造的滞销假象,不仅影响当地农产品声誉,而且有可能拉低农产品价格,让农户的预期收入减少,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农产品市场交易秩序。不管是无中生有,还是夸大事实,“卖惨营销”的伎俩损人不利己,欺骗消费者感情,透支公众信任。
三、除了多年的“老梗”——水果滞销,还有各种“滞销”、“破产”、“抗癌”、“家门不幸”等故事。媒体曾报道过,一位长相容易博得同情的老大爷,频繁出现在各地各种水果滞销的网络营销之中,被网友戏称“老大爷都不够用了”。
四、此外,营造出来的“滞销”假象,可能会整体拉低农产品的销售价格,降低所有农户预期的利润收益。从这个角度来说,“卖惨营销”违背了公平竞争的原则,属恶意投机“抢跑”,是一种不正当的竞争方式。对此,有专业人士认为,不管是无中生有还是夸大事实,根本不能算是营销,而应该算作造谣。
总而言之,卖惨式营销不仅坑害了农民,也欺骗了消费者,该出手管管了,不然对于我国农产品的发展危害很大。
“卖惨营销”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之前是弄个牌子,写上自己的不容易,以博得大家的同情来销售,这种情况还算不错,最起码能看到本人,可是现在网络时代,这种“卖惨营销”换了马甲呈现在人们的视野中,让消费者们无法辨认。消费同情心是对自己产品的不自信行为,更是对消费者的欺骗行为,这种行为不是长久之事,必定会被取缔“下架”。现如今很多挂有“清仓大甩卖”的门店不多了,这样的店面基本“最后一天”永远都没有那一天的到来,不过,人们对这样的情况已经见怪不怪,也明白其中的销售方式,但是,其实,这种行为就是“卖惨”,让大家都以为要倒闭了,最后的货,都便宜出售,误导消费者博得大家的同情心和好奇心。实体销售,有店面,有人吆喝,对于消费者的“欺骗”算是实体的,能看到,能听到,大家也理智了很多,不再过分的相信。
到了网络时代,“卖惨营销”的花样层出不穷。某些销售平台,弄几张照片,写上“水果滞销,果农痛哭”、“大蒜滞销,帮帮我们”、“求求支持”等等宣传语,然后再配上老农一筹莫展“悲情”的表情,网友看到这种情一般都会动恻隐之心。刚开始,产品滞销情况基本属实,不少人出于同情之心会尽自己的微薄之力买一些,帮帮他们度过难关。可是,这种情况被不法商人看到好处后,开始打着“感情牌”来消费老农,同一个人,同样的表情,换换产品,换换宣传语,难道这位老农家有良田万顷,种这么多不同种类的水果还是每个季度换个作物?这难道不是在侮辱消费者的智商?这种行为,最终导致的后果就是真正有需要的老农们失去了帮助,断了客源,伤了人心。
没想到的是,短视频的兴起,也出现了“卖惨营销”的套路。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竟然还有剧本,有演员,有曲折的故事,完全已经把这种方式做成了产业链,真是夸张呀!甚至很多坐拥几百万粉丝的主播,已经靠出轨、破产、家庭矛盾等故事来带货,甚至出现号称弄错价格大打出手的行为,误导消费者赶紧下单。“卖惨营销”不能没有底线,必须要合法合规,要满足消费者的知情权,如果最终真的成为了常态,成为了“欺骗”,那必然会没人关注,完全透支消费者的同情心。
“卖惨营销”多源于自媒体或直播间,主要为了吸引关注和流量,但其本质属于虚假宣传,极易导致客户或消费者误解。
这种营销手段虽然短时间内能够增加流量或销量,但长此以往不仅自砸招牌、毁了商誉,对被“卖惨”的农产品来说也是巨大伤害。
一、四川攀枝花凯特芒果“大量滞销”,农民“亏得血本无归”。
据当地政府人士称,没有出现芒果滞销的情况,这种行为就是“卖惨营销”。
比如“痛心,几百万斤黑布林滞销,老农含泪……”、“上百万斤某某急盼销路,别让果农血本无归……”、“家里某某人绝症,靠种植某某为生……”等等。
这类文章中基本上都充斥着3个信息,“几百万斤某种农产品滞销”,“因卖不出去而血本无归”,“家里某人得了绝症,靠种植某种农作物为生”。
而一般稍微有点爱心的人,都看不得这种文章,因为会心痛,进而就会购买文章中所出现的农产品。
二、农产品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受市场影响较大,关系农户切身利益。
“卖惨营销”制造的滞销假象,不仅影响当地农产品声誉,而且有可能拉低农产品价格,让农户的预期收入减少,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农产品市场交易秩序。不管是无中生有,还是夸大事实,“卖惨营销”的伎俩损人不利己,欺骗消费者感情,透支公众信任。
三、除了多年的“老梗”——水果滞销,还有各种“滞销”、“破产”、“抗癌”、“家门不幸”等故事。
媒体曾报道过,一位长相容易博得同情的老大爷,频繁出现在各地各种水果滞销的网络营销之中,被网友戏称“老大爷都不够用了”。
四、此外,营造出来的“滞销”假象,可能会整体拉低农产品的销售价格,降低所有农户预期的利润收益。
从这个角度来说,“卖惨营销”违背了公平竞争原则,属恶意投机“抢跑”,是一种不正当的竞争方式。对此,有专业人士认为,不管是无中生有还是夸大事实,根本不能算是营销,而应该算作造谣。
总而言之,卖惨式营销不仅坑害了农民,也欺骗了消费者,该出手管管了,不然对于我国农产品的发展危害很大。
明明这些地方的水果很畅销却被一些网络账号扭曲为“大量滞销”,这真是咄咄怪事。这类几乎每年都会出现的“卖惨营销”,背后主要是“一些大型团购电商和个人带货在搞鬼”。其主要目的无非是两个方面:一些是纯粹博取流量,通过“卖惨”的方式来吸引眼球;另一些则是为了赚取舆论的同情心来带货。
很显然,无论是出于何种目的,这类建立在扭曲事实基础上的“卖惨营销”,都是百害而无一利。比如,它可能直接伤害一个地方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水果品牌形象。要知道,没有哪一个地方的水果产业,能够真正通过“卖惨”博取同情来获得长远发展。此外,“卖惨”“滞销”对应的就是“低价”,这实际也是对正常的水果市场价格机制的扰乱。
因此,对这样一种屡禁不止的不良营销风气,或者说“毒流量”,显然应该有更加有效的治理举措。
我们注意到,面对这种充斥在网络空间、跨地域的悲情营销、虚假营销,水果产地的市场监管部门以及果农,似乎都难以给予有力的“反击”。如此次事件发生后,当地市场监督管部门也只是“第一时间联系公众号运营方,责令其‘删除上述悲情营销内容’,并对其进行政策讲解、法律宣传”,这很难说能够真正让“卖惨营销”者长教训。这一现状,启示在对类似病态营销的治理上,还需要更多力量的协力合作。比如,相关行为是否已经构成造谣、欺诈,警方或可介入调查。此外,网络平台也应该对这类账号有更严格的惩处。唯有真正提高“卖惨营销”的成本,才能让参与者有所忌惮。
“大量滞销”“农民‘亏得血本无归’”……近日,四川攀枝花芒果遭遇“卖惨营销”,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不得不及时澄清。“卖惨营销”多源于自媒体或直播间,主要为了吸引关注和流量,但其本质属于虚假宣传,极易导致客户或消费者误解。这种营销手段虽然短时间内能够增加流量或销量,但长此以往不仅自砸招牌、毁了商誉,对被“卖惨”的农产品来说也是巨大伤害。
农产品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受市场影响较大,关系农户切身利益。“卖惨营销”制造的滞销假象,不仅影响当地农产品声誉,而且有可能拉低农产品价格,让农户的预期收入减少,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农产品市场交易秩序。不管是无中生有,还是夸大事实,“卖惨营销”的伎俩损人不利己,欺骗消费者感情,透支公众信任。
部分商家以“卖惨营销”作为促销手段,动辄发布农产品“滞销”的虚假信息,既不合理更不合法。这些做法违背市场诚实信用原则,触犯法律规定。我国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对于形形色色的“卖惨营销”行为,应加大治理力度,规范商家促销行为,净化市场环境。一方面,要多措并举推动农产品信息公开透明,解决产销信息不对称问题,让助农信息真正惠及广大农户;另一方面,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对涉事经营者、平台等都要依法予以规制。根据实际情况,涉嫌欺诈、造谣的要依法查处,切实提高违法成本。
商家、平台企业都不能置身事外,要加强内容管理,依法合规经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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