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简单地讲就是指利用电子网络进行的商务活动。但电子商务的定义至今仍不是一个很清晰的概念。各国政府、学者、企业界人士都根据自己所处的地位和对电子商务的参与程度,给出了许多表述不同的定义。
1997年11月6日至7日在法国首都巴黎,国际商会举行了世界电子商务会议(THE WORLD BUSINESS AGENDA FOR ELECTRONIC关于电子商务最权威的概念阐述:电子商务(ELECTRONIC COMMERCE),是指对整个贸易活动实现电子化。从涵盖范围方面可以定义为:交易各方以电子交易方式而不是通过当面交换或直接面谈方式进行的任何形式的商业交易;从技术方面可以定义为:电子商务是一种多技术的集合体,包括交换数据(如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获得数据(共享数据库、电子公告牌)以及自动捕获数据(条形码)等。
欧洲议会关于“电子商务”给出的定义是:“电子商务是通过电子方式进行的商务活动。它通过电子方式处理和传递数据,包括文本、声音和图像。它涉及许多方面的活动,包括货物电子贸易和服务、在线数据传递、电子资金划拨、电子证券交易、电子货运单证、商业拍卖、合作设计和工程、在线资料、公共产品获得。它包括了产品(如消费品、专门设备)和服务(如信息服务、金融和法律服务)、传统活动(如健身、体育)和新型活动(如虚拟购物、虚拟训练)”。
美国学者瑞维·卡拉科塔和安德鲁·B·惠斯顿在他们的专著《电子商务的前沿》中提出:“广义地讲,电子商务是一种现代商业方法。这种方法通过改善产品和服务质量、提高服务传递速度,满足政府组织、厂商和消费者的建低成本的需求。这一概念也用于通过计算机网络寻找信息以支持决策。一般地讲,今天的电子商务通过计算机网络将买方和卖方的信息、产品和服务器联系起来,而未来的电子商务者通过构成信息高速公路的无数计算机网络中得一条将买方和卖方联系起来。”
上海市电子商务安全证书管理中心给电子商务下的定义是“电子商务是指采用数字化电子方式进行商务数据交换和开展商务业务活动。电子商务(EC)主要包括利用电子数据交换(EDI)、电子邮件(E-MAIL)、电子资金转帐(EFT)及INTERNET的主要技术在个人间、企业间和国家间进行无纸化的业务信息的交换。”
IT(信息技术)行业是电子商务的直接设计者和设备的直接制造者。很多公司都根据自己的技术特点给出了电子商务的定义。虽然差别很大。但总的来说,无论是国际商会的观点、还是HP公司的E-WORLD、IBM公司的E-BUSINESS,都认同电子商务是利用现有的计算机硬件设备、软件设备和网络基础设施,通过一定的协议连接起来的电子网络环境进行各种各样商务活动的方式。
(2)互惠营销
互惠营销,又称交互式合作营销,是一种新的营销模式,其英文表述为∶Interactive Cooperation Marketing,简称∶ICM。它独创了顾客成为经营者且平等参与社会财富分配的新型商业营销模式,提出了21世纪商品分销和零售领域的游戏规则---“顾客同我们都是老板”,把顾客与零售终端消费的关系只是一买一卖的纯顾客关系变成了跟零售(消费)终端是合作经营的生意伙伴关系。ICM的诞生并非一夜空穴来风,它是集体智慧结晶之结果,是许多营销专家、企业管理专家以及许多有识之士艰苦卓绝努力探索之结果,是西方营销文化同东方文化相互交融之结果,是21世纪挑战和机遇并存而改变旧观念大胆创新之结果,是有识之士复兴中华梦想的伟大使命之结果!
ICM的基本原理∶消费者通过自身的完善和进步与企业一道去影响其它消费者在同一消费终端消费或者影响其它自然人或法人成为消费终端的方式且多劳多得而获取佣金收入的一种企业产品分销模式。
ICM有6大特点∶
1、它是全世界最简单的一种个人生意模式;
2、它是企业最迅速、最公道、最人性的产品分销模式;
3、它提供全球高品质的产品和商品;
4、它是当今各种营销模式(如整合营销、数据库营销、绿色营销、一对一营销、体验营销等)的集合体;
5、它是未来营销模式致高境界“五网合一”的模式,即消费(含零售)终端网络、顾客消费网络、电子商务网络、物流配送网络、电脑数据库及信息网络,这五种网络系统合而为一的网络化模式;
6、它属于第三个经济时代(产品经济时代、服务经济时代、体验经济时代),即体验经济时代的体验营销模式。
互惠营销,就是“消费者”同“公司”一起建立一个“营销网络”的生意。在“网络化”社会当中,建立“营销网络”几乎是所有公司一个最基本的营销和竞争手段,所以,未来几乎所有的生意都是“网络化”的。互惠式合作营销,就是一个“网络化”的生意。“公司”同“消费者”合作(注意不是雇佣),一起共同去构建一个“营销网络”
交互式合作营销的“营销网络”,它由“五大网络”和“八大系统”组成。
五大网络
1、物流配送网络;
2、消费者(顾客)网络;
3、零售终端(商场和店铺)网络;
4、电子商务网络;
5、电脑信息网络。
八大系统
1、零售终端系统;
2、 奖金分配(激励机制)系统;
3、 物流配送系统;
4、顾客数据库管理系统;
5、电脑系统;
6、公司(内部)管理系统;
7、公司(外部)管理系统;
8、培训系统。这个“营销网络”属于双方共有,这是符合21世纪“合作经营”双方“共赢”原则的。这个“营销网络”是消费者的“私人财产”,任何人无权剥夺和非法占有。就好像一个人购买的私人房产一样,他有权利继承、转让和拍卖。
互惠营销对于最早知道并且接受并接触的人是最有利的,这可能是二十一世纪最大最好的商机,从来都是只有先机才是商机,这也是可以让普通人较轻松就能拥有自由尊贵财富人生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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