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针对这样的不良营销,我们公民一定要保留原始证据,同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通过这样的方式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会让这些不良营销变得越来越少。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不断发展,现在会有所谓的营销号变得越来越多。你想我基本上都会有几个特征,这样的号一般都是一些所谓的官方账号,同时也没有什么营养内容,基本上都是一些抄袭别人的文章和视频,同时这些营销号的言论也非常不负责任,甚至会有一些不负责任的营销行为,对于这样的行为,很多人都已经深恶痛绝了,同时也不知道怎么样去处理这个问题。
部分营销号会通过不负责任的方式来吸引眼球。
我们随便举一个例子,很多营销号会通过一些没有下限的炒作事件来吸引人的眼球,比如会利用一些夸大的标题和内容来吸引阅读,同时也会用一些颠倒是非的内容来吸引粉丝的讨论,对于这样的一个现象,我觉得这些人连最基本的自媒体人的责任和道德都不要了,所以这些账号毫无疑问都是一些不良账号。
我们普通人应该怎么样去正当维权?
这个要分不同的情况来讨论,如果我们的权益确实受到了营销号的侵害,这个时候我们要保留原始证据,然后到有关部门举报,如果我们只是觉得这些内容有一些煽动性或者错误的导向,这个时候我们也可以拿出相关的证据,然后联合起来进行举报。另外值得注意的一点是用户的个人安全,现在很多营销号都会用一些所谓的博人眼球的广告来吸引用户的点击,但是这些广告都是一些不良的链接,当我们的个人隐私受到侵害的时候,也要及时去举报这些营销号。
我觉得针对营销号不能有任何的容忍态度。
之所以这些营销号能够这么猖獗,一而再再而三的去拉低民众的下限,我觉得主要是因为人们对于营销号的态度太宽容了,我觉得对于这样的一个不良账号,人们不应该有如此宽容的态度,应该及时去举报营销号。只有每个人都这样做,才能够让这个互联网上的营销号变得越来越少。互联网上的内容本来就很复杂,同时也很碎片化,如果营销号遍布整个互联网,那么对于整个互联网的网友来说,都是一件不好的事情。
一、事件简述。王思聪这个老baby在夜店蹦的正嗨的时候,偶遇了他前女友雪梨和雪梨的现任男友,发生没发生矛盾不知道,但是以我个人观点来看,王聪明和雪梨现任男朋友发生矛盾的概率不高,就算是不愉快也是有限度的,毕竟都是公众人物,大家都要掂量一下,上了热搜谁都不体面。
但是即便在是否发生不愉快这个事儿比较模糊的情况下,王思聪和雪梨以及雪梨现任男票三个人还是一起冲上了热搜,营销号们一拥而上,什么连襟相残,同一辆车的两任车主···,简直不要太引人遐思,于是王思聪觉得咽不下这口气,扬言要把这些营销号全告了,并且鼓励网友们能够为他提供截图。
二、即便再有钱,营销号告起来也没那么简单。一听说王思聪要告营销号,好多营销号昨天已经连夜把内容删了,告毛线?剩下没删的,一是主体大到根本不怂,比如凤凰网娱乐现在也没删,二是根本就是主体不明确的,人家根本不怕告,说不定还盼着你告,顺便还能炒作一下自己。
假如,你真的不怕麻烦,就是要告营销号,首先你要证明该账号是营销号,并且可以找到营销号的运营主体,难!其次你光有截图是不好使的,你这个截图的网页还要经过公证,公证要钱!最后,你要能够证明对方确实造谣了。
对于老王来说,最后一条就相当有趣了,凤凰娱乐发布的信息是这样的:
【#王思聪与雪梨老公夜店起冲突#?】 近日有多名网友爆料,王思聪 在夜店和雪梨老公起冲突,引发热议。疑似工作人员回复网友称两人确实有言语冲突,他们都在酒劲上,谁都不怕谁,好在王思聪非常理智,不到一分钟就和随行的人离开。多名网友爆料:是谁?很难说,根本没有明确指向。
疑似工作人员:他可以是工作人员,也可以不是工作人员,他可以是夜店工作人员,也可以不是夜店工作人员,他回复了谁,网友这个词含糊的让人摸不着北。
这要告谁呢?告网友还是告疑似工作人员?顺便还得佐证自己没有和雪梨老公发生冲突,难道拉着雪梨和雪梨老公霸占热搜榜,那这种行为说不定还能再帮营销团队们养一万个号。
三、老王能做到吗?做到了,营销号会有什么下场?王思聪告还是可以告的,但是过程会相当漫长,中间不知道又会产生怎样的热搜新闻和新的谣言,不是很划算。
就算告赢了,我们以当年被称为教科书式维权的高晓松为例,来看看:
2016年的时候,突然有营销号传出高晓松在和郑爽谈恋爱,高晓松愤怒的以名誉侵权将一众营销号告了,其中甚至包括微博平台,最后判决是,由王小呆、八卦一姐(嗯,没错,告了一票,最后能成立的就这两)这两账号在微博连续道歉十五天,一个赔了七万五,一个赔了四万五,完事了!对于这两账号来说,这点儿钱算的了什么?算的了什么?这热度是几万块钱能买来的么,这简直是稳赚不赔,反正营销号又不要脸,有流量有钱就行。
王思聪这个事儿,就算做到了,告赢了,赔的钱还不够王思聪养条狗,我甚至都有点怀疑王思聪说要告营销号这件事背后是不是有别的目的,最近是不是校长有别的 *** 作,想给自己热下场子了?
四、营销号,到底是个啥东西?如何判断一个ID是不是营销号?不是所有盈利性的账号它就是营销号,我们现在说的营销号,是一个完全贬义的词,特指那些,只要给他钱,他们就愿意发布任何内容,并不管这些内容的真实性;只要给钱,他们就可以发布任何广告,哪怕商品是骗人的;标题党,诸如“美国专家新发现!1+1竟然等于···”天天玩这种标题的,基本都可以实锤营销号。
当然也有一些隐藏的比较好的营销号,比如像黄摊子的咪蒙,他们首先给自己找一个准确的定位,什么新单身女性啦/新时代女性啦/田园女权啦/之类的,之后用华丽的词语堆砌一篇能够引起三观共鸣的文章,观者纷纷转发,营销号疯狂涨粉,然后开始植入广告发布广告,最后年入千万,成为励志楷模···,这种营销号,打开你的朋友圈到处都是,还是属于比较高端的。
最低端的就是通过写惊悚低俗标题、剽窃他人内容、造谣来赚取流量的,无三观无下限,流量至上有钱就是娘就是爹就是祖宗,这种真·辣鸡营销号也根本不怕你告,你根本也找不着他,他可能手里有上百个账号,他狠起来自导自演连自己都骂,简直就是网络流氓,他们造过的谣成百上千,翻车的又有几个?
五、营销号这么辣鸡,就不能把他们从互联网清除吗?不能,有些明星自己还养营销号呢?营销号和明星和互联网是一个共生关系,没有营销号,谁帮明星炒作?炒作对于明星来说那就是日常刚需。
所以纵使天天营销号在网上造完这个的谣造那个的谣,我们又何曾见过哪个明星说希望互联网没有营销号的?何况有一些营销号还有一票忠实的粉丝存在。
最后:告很难,还是希望王思聪告一告,毕竟你不告我不告,营销号们天天闹!你一告我一告,营销号能少一少!净化互联网环境,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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