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销大讲堂》
锻造营销精英 整合实战方略 感悟创新思维 拓展广阔人脉
【课程背景】
“企业的主要功能——营销和创新”
营销是企业经营的关键环节,是企业发展的核心命脉!
在微利时代和市场全球化竞争激烈的今天,
企业要想突出重围,唯有变革与创新,从竞争战略、
营销战术到整个营销系统进行全面升级。
企业如何进行有效的营销管理?
如何制定前瞻的可控的营销战略?
如何快速、高效、低成本的构建强势品牌?
如何打造金牌营销团队?
如何渠道创新和终端突围?
如何全面提高营销竞争力缔造非凡业绩?
面对这一系列课题,浙江大学《赢销大讲堂》整合了一流商学院知名教授、世界500强企业高管和资深实战派营销专家经过精心设计,课程融汇经典营销理论及最前沿营销理念和实践经验,旨在培养营销领军人才,帮助企业全面提升营销水平,打造企业核心竞争力!
【讲堂特色】
先进教学模式:案例教学、情景模拟、分组指导、师生互动。
权威师资阵容:顶尖教授、一流专家、世界500强企业高管联袂执教。
实战课程内容:为总监级高级经理量身制作、可 *** 作性强、即学即用。
绝佳交流平台:讲座沙龙、同业精英交流、智慧碰撞、加强合作、资源共享。
【教学管理】
学习投资:人民币9800元(包括:教材费、讲义费、教务费、
通讯录和书包、证书费)食宿、交通费自理。
学习地点:浙江大学
开学时间:2010年8月21日
教学安排:每月集中2-3天(周末),一年内学完(含论文撰写);
学员结业后,享受终身免费复习。
学员对象:企业总经理、营销高层管理者、营销总监、渠道经理、策划经理。
颁发证书:学员修满规定学分,论文考核通过后,获得由浙江大学颁发的“浙江大学营销管理高级研修班”结业证书,盖浙江大学钢印,可供组织人事部门查阅参考。
报名咨询电话:0571-87062657 传 真:0571-88211252
【课程设置】
模 块
课 程
内 容
战略模块
营销战略规划与执行
消费者洞察;市场竞争分析;目标市场选择与营销定位;
品牌战略;渠道战略;产品组合策略;价格策略的战术运用;
商业模式设计与创新
商业模式架构;商业模式设计方法;分析企业原有商业模式;探讨商业模式改进方案;通过商业模式的创新寻求企业最佳盈利模式;提升企业价值;
市场模块
整合营销与品牌传播
策略性整合营销;广告与促销管理;
营销公关策略;利益攸关者关系管理;
产品定位与市场推广
如何对细分市场进行评价并选择目标市场;制定定位筹略的七种选择;
推广工具的利用;推广策略;产品与品牌推广的运用;推广与销售的配合;
切割营销
市场营销的定位策略与方法差异切割;如何将同样产品卖出不同;
如何以小博大复杂市场如何驱动分销;如何低成本快速建立品牌;
渠道建设与经销商管理
营销渠道的竞争优势和价值分析;渠道运作的误区;
中国分销行业实例研究;如何让经销商倾心于自己的品牌;
大客户拓展策略
赢大客户者赢市场;大客户是企业营销致胜的关键;
大客户营销的最高法则是信任;商战大客户经典营销案例解读;
沟通管理与商务谈判
领导力与管理力相辅相成;协调冲突与情绪管理;
谈判要领;商务谈判的成功案例与实务;
管理模块
高绩效营销团队建设与管理
全面掌握建立强势营销团队的实效方法;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实务;
提升全体营销人员营销实战技巧;促进营销团队整体竞争力;
领导个人魅力提升
下属为什么跟随你;如何获得上级赏识和信任;
掌握教练的步骤和方法;通过领导艺术提升个人魅力;
营销财务管理
透彻掌握三大财务报表;读懂财务报告;成本控制意识;
强化现金流意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丰富的案例;
练习模块
营销实战沙盘训练
策略规划;市场定位;建立形象及资源分配;市场预测及趋势分析;竞争对手和竞争态势分析;执行广告及促销活动;整合公司各方出发点;确保贯彻市场定位;脑力激荡;找出自己公司的目标客户群;针对公司目标客户群制定相应的营销计划;
学习 体验 分享
以经济、财经、法律等主题为主旋律;其中穿插艺术、文化、音乐、体育等主题;培养学员创新思维;或陶冶学员情 *** ;丰富学习生活内涵;增进学员的课余交流;
专题模块
名家讲座
世界五百强高管与中国知名企业家分享成功营销案例分析;
事件营销;公关营销;区域破冰;创意营销;
学员企业互访
根据班级学员的具体情况;不定期安排企业互访;
并以该企业最突出的管理优势为主题展开讨论
【授课师资】
路长全 当代中国最具价值的实战营销专家,中国一系列成功营销案例的策划人和 *** 作者。
沈 青 中国十大策划风云人物,中国十大杰出策划案例奖,中央电视台、上海卫视特邀评论家。
李光斗 中央电视台品牌顾问,著名品牌战略专家,品牌竞争力学派创始人。
温向东 著名品牌战略与营销广告专家,中国十大策划家,中国十大最具创新力营销案例策划者。
李力刚 销售实战训练专家,团队建设专家,美国驻华大使馆特邀专业培训师,前沿讲座特聘专家。
程广见 北京光彩国际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历任世界500强德国拜耳集团拜耳光翌公司销售管理总监。
魏 庆 十年间专注于营销行业,历任顶新国际集团、可口可乐公司及多家大型名企营销总监、营销顾问等职。
高 强 《赢在中国》策划师,现任卡派斯(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总裁。
刘启明 美国杜克大学访问学者,曾任全球著名咨询公司美国盖洛普中国区副总裁。
孔繁任 中国咨询业的领军人物,中国十大策划人,中国杰出营销人“金鼎奖”中国营销论坛总策划。
舒国华 实战营销策划,炒作与实战培训专家,品牌中国联盟专家,中国品牌研究院研究员。
刘 凡 最具亲和力和实战启迪式的营销专家,曾任金蝶软件(中国)北方区总经理。
王文良 亚洲顶级营销通路大师,实战派营销专家;担任世界著名跨国集团销售总监、营销副总职务。
卞维林 卓越成长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西门子公司华南区总经理,深圳电信培训中心首席培训顾问。
徐显国 美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公共行政管理硕士,旧金山大学法学博士, 沟通谈判专家 。
邵会华 实战派资深培训师;曾任西门子(中国)公司管理学院中心负责人。
诸强新 原农夫山泉全国销售总经理,“中国十大杰出营销人”,实战派营销创新大师。
王瀚骏 夸克[中国]企业顾问公司合伙人,曾任美国百事可乐、(中国)公司市场总监,具有丰富的市场营销管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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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扶持大学生在杭自主创业的若干意见
杭政〔2008〕7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引领“和谐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打造大学生创业天堂,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鼓励和扶持大学生在杭自主创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工商注册优惠政策
(一)开通工商注册绿色通道。在市工商局和各城区工商分局注册大厅设立大学生创业注册登记专用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在各工商所办事窗口安排专人负责大学生创业注册登记事项。
(二)实行工商注册免收费。对大学生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工商部门免收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大学生自主创业成立企业的,工商部门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大学生自主创业成立的企业,除法律、行政法规和依法设立的行政许可另有规定外,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一律降低为3万元;鼓励大学生以知识产权、实物、科技成果等可评估资产作价出资;允许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以股权出质融资。
(四)放宽经营场所限制。允许大学生租用、使用高校范围内的相应场地作为经营场所进行注册登记。
二、加大创业资助力度
(一)优化创业资助政策。完善杭州市高校毕业生创业资助资金实施办法,对大学生在校接受孵化并在杭落地转化的创业项目,可参照享受资助政策。大学生创业项目申请无偿创业资助的,经评审可给予20万元以内的资助。同时,简化创业资助资金拨付流程,首期拨付70%,其余部分在首期资助资金通过考核或审计后再予拨付。区级配套资助资金应在市创业资助资金文件下达后1个月内到位。
(二)实行房租补贴。新办的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入驻市级大学生创业园的,两年内由创业园所在地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为其提供50平方米以内的免费经营场地;在创业园外租赁房屋用于创业的,两年内由纳税地财政给予房租补贴,补贴标准为第一年补贴1元/平方米•天、第二年补贴0.5元/平方米•天(实际租用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按100平方米计算;房租补贴超过实际租房费用的,按实际租房费用补贴)。
(三)实施会展补贴。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参加各类会展,对参加市政府(或经市政府批准)举办或组织参加的各类国内外会展,经企业纳税地政府部门认可后,由纳税地财政按展位费的50%给予补贴。对单家企业每年最多补贴3万元,可连续补贴三年。
(四)落实孵化器优惠政策。经认定的市级大学生创业园,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建园资助;创业园和园内企业,可参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06〕26号)的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五)鼓励申请国内外专利。在杭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及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取得国内外专利的,可根据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杭科知〔2007〕126号、杭财教〔2007〕572号)的规定,申请专利资助及奖励。
(六)发挥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扶持作用。积极引导建立天使投资基金,加强对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的支持。有效运作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放大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增加创业投资资本供给,引导社会资金通过各类创业投资机构投资创业创新企业和项目,为处于初创期的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提供资金扶持。
三、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一)开通税务办事绿色通道。为大学生自主创业提供税务办事绿色通道和便捷服务,免费办理税务登记证,提供注册培训。
(二)用足用好各类税费优惠政策。
1.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的大学生新办软件生产企业,自获利年度起免征第一年和第二年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第三年到第五年企业所得税。软件生产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的,2010年前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用于支持企业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视同软件企业,享受软件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2.小型微利企业。大学生创办的从事国家非限制和非禁止行业的企业,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所得税减按20%的税率征收: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其他企业。
3.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的大学生创办的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征收。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新办之日起1至3年内,经地税部门批准,可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创办的科技创新企业按规定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确有困难的,可按税收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予以减免。
4.技术贸易企业。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所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5.服务业企业。大学生自主创办的服务型企业(除房屋中介、广告业、典当、桑拿、按摩、氧吧等行业外),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杭州市就业援助证》并明确可以享受税收扶持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招用人数给予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800元。对政府鼓励新办的报业、出版、发行、广电、电影、放映、演艺等文化企业,免征3年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文化集团可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连锁经营文化企业可统一缴纳增值税和所得税。创意文化产业基地、困难文化企业、按规定纳税确有困难的工业创意产业及基地,经地税部门批准后可酌情减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水利建设专项资金。连锁经营超市,自新办之日起1至3年内,经地税部门批准后可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6.农业企业。省级扶贫农业龙头企业和经县级(含)以上各级政府确认的重点农业龙头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业(具体范围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文件确定)的所得,如按规定纳税确有困难,经地税部门批准后可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水利建设专项资金。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按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从事蔬菜、谷物、薯类、油类、豆类、棉花、麻类、糖类、水果、坚果的种植,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中药材的种植,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牲畜、家禽的饲养,林产品的采集,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远洋捕捞等,其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从事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等,其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省级农业科技企业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业务所取得的收入,经地税部门批准,可免征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农产品流通企业,如按规定纳税确有困难,经地税部门批准,可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7.个体工商户。月销售额(营业额)在5000元以下的,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大学生个人提供劳务或从事个体经营的,经地税部门批准,可减免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三)落实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为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在按规定据实抵扣的基础上,再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实际发生的技术研究开发费用当年抵扣不足的部分,可按税法规定在5年内结转抵扣。
四、完善创业服务工作
(一)开通人事服务绿色通道。开通大学生人事服务绿色通道,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引进人才,对其引进的人才在户籍挂靠、办理人才居住证等方面给予政策指导,并在政策规定范围内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在杭州人事人才网、杭州人才网、杭州毕业生就业网上开辟大学生创业专栏,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全面、及时的资讯。充分发挥各级人才服务机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的人才服务和创业支持作用,加强对全市大学生创业工作的指导服务,免费为有创业意向的大学生提供创业咨询;免费为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提供三年人事代理服务,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三年内可免费参加市人事部门组织的大型人才招聘会、免费在杭州人才网和杭州毕业生就业网上进行企业形象宣传及发布招聘信息等。
(二)发挥大学生创业园作用。充分发挥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在扶持大学生创业中的引领示范作用,鼓励所在区与国家级大学科技园、高校采取各种方式合作共建大学生创业园,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大学生创业园。大学生创业园应积极创造条件为园内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各类扶持资金申请、企业登记注册以及商务、融资等方面的“一站式”服务,并为大学生自主创业建立畅通的创业融资、成果转化及项目合作交易渠道。对有突出贡献的大学生创业园由市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三)开展大学生创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加快市属高校的转型升级,引进KAB(即Know About Business,了解企业)大学生创业教育课程,倡导学历证、技能证“双证制”;开展大学生创业教育学分制试点;开设“创业人才孵化班”。
(四)实施大学生创业实训。认真贯彻《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杭州市“万名大学生创业实训工程”的指导意见》(杭政办函〔2008〕161号)精神,落实创业实训政策,加大大学生创业实训力度,切实提高大学生创业能力。
(五)举办大学生创业大赛。立足杭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以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中鼓励发展类项目为导向,每年面向全国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举办创业大赛,吸引大学生扎根杭州,在杭创业。对获奖的项目团队进行奖励,并优先向有关创业投资机构推荐。获奖项目团队的创业项目如在杭付诸实施或已在实施,享受本意见的优惠政策。对在杭落地转化并获得创业投资的项目,由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按照创投企业实际投资额30%以内的比例跟进投资。获奖项目团队成立初创企业的,可优先向杭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
(六)落实大学生“创业导师”制。进一步推行大学生创业导师制,壮大创业导师队伍,由创业实训主管部门聘请创业培训老师、成功企业家和政府有关部门专家,采取单个指导、会诊指导、授课指导、陪伴指导、咨询指导等形式帮助大学生提高创业实践能力,发挥好杭州大学生创业俱乐部的作用,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培育未来企业家。
(七)完善创业服务平台。杭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开设大学生创业服务窗口,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一站式受理服务。在杭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审批的大学生创业项目,由市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中心提供全程代办服务。杭州市创业投资服务中心、创投中国网要主动为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提供各项创投服务。
(八)着力解决住房问题。符合条件的创业大学生,可按规定申请入住创业人才(大学毕业生)公寓等经济租赁住房。符合条件的具有博士学位的创业大学生,可按规定申请购买引进人才专项住房。有条件的区(开发区)要为创业大学生提供限价商品房,多渠道解决创业大学生住房困难。
(九)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市领导联系大学生企业制度,为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提供帮助和指导。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协调小组调整为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协调小组,并充实成员单位,以加强对大学生创业工作的统筹协调,研究解决推进大学生创业的重大问题。各部门应在职责范围内创新服务形式,优化服务内容,加强协同配合,为大学生在杭自主创业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
五、附则
(一)本意见所称的大学生在杭自主创业,是指普通高校在校生及毕业后五年内的大学生(毕业时间为2005年及以后)在杭州市区范围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工商经营,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从事当年度我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中非禁止、非限制类发展项目。
2.大学生在杭创办企业,必须由大学生担任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二)本意见有关会展补贴、房租补贴、免费人事服务等优惠政策的享受期限,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计算。
(三)各县(市)可参照本意见执行,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鼓励和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的相关政策。市各有关部门应根据本意见制定完善相关实施细则。
(四)本意见由市人事、财税、工商、劳动保障等部门在职能范围内负责解释。
(五)本意见所涉及优惠政策,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六)本意见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八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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