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产业化问题
在美国,产业化经营是市场催生的结果。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等诸环节有机结合,流程顺畅;不同产品有不同产业化经营形式。比如蔬菜农场一般都是一体化经营,而大型农场 (如肉鸡、肉牛生产)则以专业化经营为主。而一体化经营,在美国比重较少,约占整个农业生产量的10左右,而更多的是专业化经营,靠专业化分工来培育市场竞争力,避免平均使力,降低生产要素利用率。在美国,流通、销售环节是最重要的环节,其销售在农业的产值构成中占42%,而加工占33%,农业生产占25%。没有成功有效的市场营销,再好的加工企业,也可能面临产品积压而倒闭。
三、规模经营问题
美国农业都是以家庭规模经营农场为主,土地资源丰富,土地流转自由,为规模经营提供了充分保障。特别是在美国大陆,在大宗农产品生产上,如玉米、谷物等,其经营规模都是以上千英亩为单位进行的。但在夏威夷,这些蔬菜农场,其经营规模并不是很大,其农场经营仍然是有效益的、成功的。
四、优质与品牌问题
在美国,市场是检验优质、认可品牌的唯一尺度。有效需求是生产者、经营者要满足的唯一对象,优质与品牌是市场长期认可、消费者有效需求持续的过程积累。笔者在美国还没有见过什么评选的优质产品与著名品牌,也还未见过哪个生产者、经营者在自己产品包装上注明优质、名牌之类的称谓。优质、品牌只存在消费者的心目中,只体现在市场占有率的份额中。笔者所见,夏威夷的一些蔬菜农场大都没有什么特别知名的品牌和产品,但它也能行销市场,优质是相对的,品牌不是唯一的。
五、科技问题
在美国,农业科技应用于生产,无疑是先进的,但又不尽然。在夏威夷蔬菜农场,笔者接触了一些农场主,他们并不掌握多少农业新科技,但他们能成功,能获利,关键在两点,一是技术服务能到位。农场主不懂的,相应农业技术公司能及时提供支持。二是技术应用的适用性。
六、农产品安全问题
在美国,人们对农产品安全问题的关注程度似乎没有国内想象的那么重。一方面是政府有严格的法律保障,企业有自律的质量意识,一般农产品安全有保障。在美国,不会有假冒伪劣的产品,禁止使用的农药就不会有市场,农产品农药残留问题并不突出;另一方面是生产成本与效益约束。笔者曾问过一些农场主,为什么不经营有机农场,他回答,经营有机农场减少产量,效益没有保障。可见,产量是效益的基础。在夏威夷的农场,由于气候资源优越,生产周期短,可相应降低生产成本,而经营有机农场仍有风险。我国在发展有机食品之类的生产中,一定要先找市场,再算成本,再决定是否生产,怎样生产。虽然我国农产品安全在当前市场上是一个关注的焦点问题,推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势在必行。但必须明白,类似有机食品的生产在现有技术条件下,多少要以产量换质量,否则我们推出的有机食品之类的产品安全性不能达到国际标准,就会失信于市场。
美国农业生产特点具体如下:
1、农业法规和配套体系完善:美国作为移民国家,只有二百多年的历史,但其农业部在1862年成立的时候就明确定位“农业是制造业和商业的基础”。美国农业全面支持政策源于20世纪30年代的罗斯福新政,经过几十年的强化和发展,目前形成了庞大的农业政策体系,内容涵盖资源保护、农业科技发展、农业价格和收入支持、农业信贷、农业税收、农产品对外贸易等方方面面,但农业补贴始终是农业政策核心,在促进美国农业发展、提高美国农业竞争力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2、以小型家庭农场为基础:美国1826年制定了“宅地法”,奠定了家庭农场的基础。美国农场以家庭农场为主,公司型的农场越来越少。
3、农业生产专业化程度高:美国充分利用不同地区的自然条件,通过科学分化,使农业生产实现了地区生产的专业化,形成了一些著名的生产带,如玉米带、小麦带、棉花带等。
4、农业生产高度机械化:早在20世纪40年代,美国就领先世界各国最早实现了粮食生产机械化。60年代后期,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更加提高,达到了从土地耕翻、整地、播种、田间管理、收获、干燥等全过程机械化。
5、农业产销一体化:美国把在工业部门中先发展而后成熟的管理办法、经验引入农业,形成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实现产业化经营。如在食品的产销系统,就包括农业投入物的供应,农产品的收购和加工、批发、零售以及餐馆等,形成了“从田间到餐桌”的完整体系。
6、科技在农业生产应用广泛:先进的科学技术是美国高生产率的坚实后盾。美国的经济实力使它始终保持农业技术的领先地位。
7、注重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为了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最有效地利用和节约农业资源,保持农业在国际上的可持续竞争力,美国高度重视农业保护性耕作技术与机械的推广和使用。
8、发展服务型的农业合作社:农场主合作社在美国的一体化农业服务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在家庭经营占绝对优势的美国,为了解决单个农场难以办到的问题,需要非盈利的合作社提供各种服务,降低生产成本。
扩展资料:
美国现代农业生产与过去大不相同,不再需要投入大量体力,而是追求农业生产的规模优势。国人口调查局公布数据显示,截止2016年12月,美国人口接近3.25亿人。其中,农村人口不到2%,约在600万左右,农业从业人口只有1%。但仅靠这1%的农民不仅养活了美国3亿多人,而且还使美国成为了全球最大的农产品出口国。
上世纪80年代开始,伴随着美国大都市化迅猛发展及产业结构升级,乡村传统的资源型经济(特别是伐木和采矿等掠夺型经济)日益萎缩,新兴产业步履维艰,乡村社会失业率与日俱增。
在此背景下,20世纪80、90年代,美国政府把“振兴乡村经济”纳入了农村可持续发展的总体战略,并就农业地区的发展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出台各项优惠政策措施。从县、州一直到联邦的各级政府,对乡村发展都出台了一系列合理的规划和扶持政策,为乡村地区发展和乡村经济结构转型提供了契机。
参考资料来源:
人民网-美国农场高效,农业保险与科技功劳大
人民网-美国农业产销“一条龙”
美国农业的主要特点(一)标准化生产方式不仅是食品质量安全的保障,同时也是坚实的技术壁垒.为了确保农产品和食品的质量安全,美国联邦政府建立了包括农业部(食品安全及检验服务局,谷物检验、包装、储存管理局,动植物检验服务局)、食品药物管理局、环保署,卫生部等在内的诸多行政管理机构,各州县市也建立了相应的管理机构,上下形成了一套成熟的行政管理机制,各类农产品生产都有具体的量化标准,标准化生产方式已完全普及。美国政府非常注重通过法律法规加强管理,在标准化生产方面逐步完善了相应的法规。如《联邦鸡蛋生产检验法》、《联邦肉类检验法》、《联邦家禽生产检验法》,《联邦公共健康服务法》、《饲料法》、《肥料法》、《鱼类检验法》等,其中把食品安全管理放到了突出的位置,确保了食品安全和市场秩序,同时也为国外农产品进入美国市场建立了坚实的技术壁垒。美国联邦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机构依法对食品安全行使监督职能,各项职责非常明确,监督分工十分具体。如食品安全检验服务局,对其生产的鱼类、谷类以及动植类产品是否符合质量要求,环保署在生产环节中是否对空气、水源土壤等生态环境构成污染,都要进行严格监督。对没有达到标准或违规的生产者进行严厉的处罚;没有达到标准要求而生产和销售产品的公司,一经查实,立即依法予以重罚,一直罚到倾家荡产为止。同时,在监督中强调科学性、公开性和透明度,建立有序的预防机制。
(二)农业合作社为农业高度集约化经营做出了重要贡献
美国农业的最大特点是高度集约化经营,而农业合作社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农业合作社连接千家万户的农民和千变万化的市场,较好地解决了生产与销售之间的衔接,同时,还避免了同一产品在不同生产者之间的价格竞争,有效地保护了农民的利益。
美国的农业合作社是个体农场主(农户)为了增强经营活动能力和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成立的,是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三位一体互助合作经营性质的组织,拥有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职能,其组织成员由合作社董事会,理事会选聘使用。农业合作社不像私营公司以营利为目的,也不像政府部门可以提供无偿服务,而是在商品交换原则的基础上,以社员获益为基本宗旨。作为农民的组织代表,农业合作社的主要作用是:(1)负责同政府、议会、工商界以及外国机构的对话、谈判、维护农民的共同利益;(2)承担宣传和推销农副产品的任务;(3)负责组织农业信息传播以及与社会其他行为建立联系;(4)对国家农产品检疫,食品立法等提出建议。
(三)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独具特色
农业教育、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是美国农业发展的三大支柱。早在20世纪30年代即建立起了集教育、科研、推广一体的独具特色的三结合体系。包含三个层次:在联邦一级农业部设有农业教育、科研和推广三个局。农业部还下设一个农业科技研究中心,该中心在各州设有120多个专业研究所,主要分布在各州大学内。大学内设有农业实验站和农业推广站,往往集教学、科研、推广三个职能为一体。在县一级设有州立大学派出机构推广站。这种三结合的体系密切合作,使美国农业科技推广呈现这样几个基本特征(1)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的农业人才,州立大学每年都要向农业部门培养和输送一大批高级农业人才,这些人员充实在农业生产的各个领域,有的还直接当了农场主。(2)确保农业科研成果源源不断地向农业生产领域输送。大学纳教授既从事教学也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农业基础理论研究在大学的实验室,应用研究由大学研究所和实验站共同完成。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紧密结合,推广人员将农民的实际需要迅速反馈,使得农业科研成果有针对性并且源源不断地进入农业生产领域。(3)农业科研成果的推广运用速度加快。美国现有约3000多个科技推广机构,他们深入农业生产第一线,在及时将最新的科研成果推广给农民的同时,也将农民的要求带回大学和科研部门,从而缩短了科研成果开发和推广周期,加速了科研成果向生产成果的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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