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营销的发展历程 网络营销的发展历程简述

网络营销的发展历程 网络营销的发展历程简述,第1张

1、第一个阶段:网络营销的传奇阶段 (1997年之前) 在1997年以前,中国已经有了互联网,但那个时候的互联网主要是为政府单位、科研机构所使用,还未用于商业,直到1996年,中国的企业才开始尝试着使用互联网。那个时候网络营销的特点是:网络赢下概念和方法不明确,绝大多数企业对上网几乎一无所知,是否产生效果主要取决于偶然因素。 因此,那个时候的网络营销事件更多的具有传奇色彩,如“山东农民网上卖大蒜”堪称网络营销神话:当拥有“中华蒜都”、“大蒜之乡”西李村的农民印自己生产的菠菜每斤两三分钱还无人问津,一筹莫展的时候,1996年5月,山东省金乡县村民李敬峰走进因特网,注册了自己的一个域名,把西李村的大蒜、菠菜、胡萝卜等产品信息一股脑儿搬到因特网,发布到时间各地。 2、第二个阶段:网络营销的萌芽阶段(1997-2000年) 1997-2000年是我国网络营销的启示,随着互联网在企业中广泛使用,电子商务呈现快速发展的趋势,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注重网络营销,根据相关数据统计:1997年10月低,我国上网人数为62万人,万维网(WWW)站点数大约1500个,到2000年年底,国内上网人数已经达到2250万人,万维网(WWW)网站数量达到265405个。 从1997年到2000年这短短的三年里,国内发生了好几起具有标志性意义的网营销事件:1997年2月,ChinaByte开通免费新闻邮件服务,到同年12月,新闻邮件订户数接近3万1997年3月,在ChinaByte网站上出现了第一个商业性网络广告(468*60像素的按钮广告)1997年11月,过年首家专业的网络杂志发行商“索易“开始提供第一份免费的网络杂志1999年,B2B网站阿里巴巴、B2C网站8848等网站成立..... 在这个阶段,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涉及互联网,电子商务也开始从神话想现实落实。而到了2000年上半年互联网泡沫的破灭,刺激了网络营销的应用。 3、第三个阶段:网络营销的应用和发展阶段阶段(2001-2010年) 网络营销服务市场初步形成,企业网站建设发展迅速,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网络广告形式不断创新,应用不断发展搜素引擎营销向更深层次发展,形成了基于自然检索的搜索引擎推广方式和付费搜索引擎广告等模式网络论坛、博客、RSS、聊天工具、网络游戏等网络介质的不断涌现和发展。 4、第四个阶段:网络营销社交移动化阶段(2001-2010年) 社交营销主导方向,移动网络营销、微信公众号、微营销占据主导地位,博客、论坛等营销为辅的营销时代来临,互联网+、O2O电商体系冲击,带动营销业更高高度时代。

一次成功的创业建立在以下三个条件上:优秀的合伙人,确实有需求的产品,以及尽可能少的启动资金。绝大部分创业失败是因为它们缺少了以上这些条件中的某一项,而那些完全具备这三点的创业往往会取得成功。

让人欣慰的是,当你认真考虑它们的时候,这三点条件都是可行的,虽然可能有一点困难。鉴于成功的创业应该会让创始人富有,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富有的生活是可以实现的,只是有一点困难。

如果说在创业方面只有一点我想要澄清的话,那就是:创业时,并没有需要特别出众的才华才能踏出的,神奇的一步。

创意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创业并不需要特别优秀的创意。创业的主旨是通过给人们提供比他们现在拥有的东西更好一点的商品,以此获得需求。可是很多人们现在拥有的产品和服务是如此之差,以至于不需要多聪明的头脑都能想出将之改善的方法。

以Google为例,开始时的计划仅仅是创造一个简单易用不至于烂得让人骂娘的搜索引擎。为此他们做了三点创新:链接更多网页,对搜索结果进行排序,以及使用不带骚扰广告的清新简洁的界面,总而言之,他们制作了一个很好用的网站。Google网站的技术含量是无庸置疑的,而总体计划更是直截了当。当现在他们已经有了巨大得多的野心和发展时,这种简单的计划给他们带来一年10亿美元的收益。

世上还有许许多多的领域,和在Google出现之前的网络搜索领域一样落后。我可以想出好几种启发创业思路的方法,不过绝大部分归结于以下的方式:观察人们的某些行为和需求,并找出满足他们需要而又不是太差的一种技术或手段。

举例来说,目前那些约会网站做得比Google出现之前的网络搜索服务还要糟糕得多。他们都使用同样简单的架构,倾向于用数据配对来代替真实世界的约会的重要性,水平甚至还不如一个大学生为了应付课程而做的作业。与此同时,还有很多的资金可以投注到这一领域,约会网站是一个很有价值的生意,并且有可能通过成功的运作得到百倍以上的回报。

一个良好的创意,只是创业的第一步。许多未来的创业者认为,整个创业的过程只是最初的那个主意,以及剩下的执行细节。而风险投资方对此有更清晰的了解,当一个创业者来到风投公司要求用他的创意换取进一步合作的时候,他甚至得不到一份保密协议。很显然,一个纯粹的创意的市场价值,甚至不如签订一份保密协议的成本。

原始创意不值钱的另一个例证是,很多的创业者在其实践过程中对他们原本的计划做了很大的修改。微软创始时的经营计划是贩卖编程语言等软件,而他们现在的商业模式是在创业五年后被IBM扫地出门之后诞生的。

创意绝对是有价值的,但问题在于,它们很难在创业过程中转变为收益。创意不是那种很容易让别人按照你的思路去执行的东西,它们的价值在于其拥有者在实践中对原始计划不断思考和修正的过程。

创意并不是最重要的东西,那些拥有创意的人才是。善于工作的人可以把一个烂主意变好,可是再好的主意也帮不了一个笨蛋。

我指的善于工作的人是什么样的呢?在我创业的过程中学到的最有用的东西,就是雇佣员工的标准。你能够明白“猛兽一般的人”这个比喻吗?这句话可能很难翻译成其它语言,不过我认为每个美国人都明白它的意思。这是说,某些人对于他们的工作有点过于认真,以至于他们在工作的过程中跨过了职业需求的限度而进入到狂热的境界。

对于单个人而言,这个比喻确切的意思取决于工作性质的不同:一个绝不接受客人说不的推销员;一个在凌晨四点也不愿意留下代码中的bug去睡觉的黑客(原文hacker,在这篇文章里不能仅指黑客,而是一个热情的程序员,可是下文中作者对软件工程师Engineer有鄙视的感觉,所以还是做“黑客” 解,译注);一个会冷不防打电话到纽约时报记者手机的公共关系专家;一个看到两毫米的误差就会觉得浑身不舒服的设计师。

在我的公司里,几乎每个人都是一头猛兽。我的销售主管,那个女人的顽强甚至让我对她电话另一头的潜在客户感到歉意。你都可以感受到他们在电话现那头挣扎,像鱼钩上的鱼一样,但是在签约之前,他们绝对不会得到任何逃跑的机会。

想一想你所认识的人,你会发现“猛兽”形态是很容易找到的。想象某些人的样子,然后在心里描绘下他们做那些“猛兽般”行为的状态。如果你发笑了,说明他们不是那样的人。在一个大公司中,这样的状态可能是不必要甚至不需要的,但在创业中,“猛兽”般的工作态度是绝对必须的。

对于黑客,我们有一些额外的标准。他确实特别聪明吗?如果是,他能够一丝不扣地完成一份工作吗?还有最后,鉴于部分很优秀的黑客会有一些不良癖好,我们是否能够忍受他们和我们一起工作也是指标之一。

而最后的测试只能筛选掉很少一部分人。我们可以接受一个天才的任何缺点,除了不断抱怨的那些。不过这些人通常不怎么优秀,所以我们的第三个测试基本上只是之前的补充。

大部分情况下,当那些讨厌的人努力装聪明的时候,他们会变得让人难以容忍。其实,越是聪明的人越是不会为此感到困扰。所以你会发现,那些充满天才的人总是较易使用“我不知道”“也许你是对的”和“我对xx事情不太了解”这类的句式。

这种技巧并不是一直有用的,因为人很容易受到环境的影响。在MIT的顾客满意部门,好像有一种叫做“装成一个什么都知道的猛男(我喜欢这个词,译注)”的传统。听说这种态度最早起源于Marvin Minsky(图灵奖获得者,译注),而与此相类似的所谓典型飞行员姿态,则是来自于Chuck Yeager(知名战斗机飞行员,猛男一个,译注)。就算是真正才华出众的人,在这个环境里也会显得有点太猛,所以你只能忍受他们。

这种人才选择方式让我们拥有Robert Morris了,我所见过最会说“我不知道”的一个人。(至少在他成为MIT的教授之前)。没有人会对Robert有所抱怨,因为他显然比任何人都要聪明,难得的是还没有任何脾气。

就像绝大部分创业活动一样,我们公司最初的合伙人仅仅是一群好朋友,而且连员工的招聘都主要通过朋友关系来进行。这是创业公司和大企业最显著的区别。和某人交几天朋友,能体会到大公司在面试中永远问不出的东西。

创业大半发生在大学周围,是因为那里是有才智的人的聚集地。MIT和斯坦福周围布满了高科技公司,并不是因为他们的学生在课堂上学到的东西。其实只要学校允许,他们宁可在课堂上唱野营歌。

如果你想要创业,和大学里的天才们一起进行会带来更好的机会,所以理论上来说你要努力和你在大学里看到的每一个聪明人交朋友,对吗?答案是不。优秀的技术人员不喜欢目的性很强的交流方式,你的努力不会有回报。

在大学里,你该做的是专注于你自己的项目。就算你不想创业,一个好的技术人员也应该做到这一点,因为这是唯一能够真正学会程序技术的方式。在某些项目里你将会和别的学生合作,而这是最好的结识优秀黑客的方法。有些项目可能会进化成一个值得创业的机会,不过我建议不要对此太过执着。别强制自己做任何事,只要和你欣赏的人一起做喜欢的工作就行了。

理想状态下,你会需要2至4个合作者。只有两个人的创业是很困难的。而单独创业者,将会发现自己面临着巨大的精神压力。即使是比尔大门,传说中无视压力的名人,仍然需要找一个合作者一起创业。不过你确实不需要像一张全家福照片一样多的合作伙伴,一方面是因为创业初期并不需要太多人,另一方面是因为越多人就越多分歧。在只有两三个人的情况下,你们会因为失败的压力迅速地处理不同意见。而7、8个人一起干的时候,任何分歧都可能长时间逗留并造成分裂的小团体。投票表决并不是好方法,全体一致才是创业的需要。

很多情况下,一个新公司都是基于技术型产业而建立,所以创始人需要招收技术人员。在网络泡沫时代,很多商科出身的创业者寻求优秀黑客的帮助来制造他们的产品,其结果被证明并不理想。生意人对于技术问题并不理解,因为他们不知道产品的发展有哪些可选项,会面临什么困难,有什么优势。而且他们也分不清哪个黑客更优秀,就算对于计算机领域的同业,人们也很难分清谁更优秀的问题,而一个单纯的生意人在挑选的时候就更像一场轮盘赌了。

那么在创业时,商科背景的人是否是必须的呢?这个问题并没有确定的答案。当我创业的时候,我们认为是需要的,所以我们向周围的专业人士询问关于“商场的奥秘”的知识以及他们愿不愿意做我们的总经理。不过他们都拒绝了,所以我只能自己来当。不过后来我发现,做生意也没有那么困难和神秘,并不像物理学或者医学那样需要大量的学习,只要努力让别人买你的东西就好了。

我认为,之前我把做生意看成是很神秘的东西,原因在于我本身对它有厌恶感。我希望在纯净而高度脑力化的软件世界中工作,而不是和庸俗的客户及他们的蠢问题打交道。不希望参与某项工作的人往往会用一种保护性的能力不足来作推脱。Paul Erdos(著名数学家,译注)是很典型的例子,人们看到他甚至不懂得如何把一颗柚子切成两半。所以别人不得不为他做所有的生活琐事,从而让他能够把自己的全部时间投注在数学商。Erdos是一个极端的例子,不过绝大多数做丈夫的或多或少使用相同的手段。

当我必须放弃我的保护性能力不足之后,我发现做生意并不像我之前想象的那么困难和无聊。生意经中有很深奥的部分,例如税法和衍生产品的定价,但你无需在创业的时候掌握它们。所有创业所需要的知识在任何商学院甚至大学建立起来之前就已经被人们所熟知了。

如果你尝试在福布斯400强的管理者名单中标记出MBA学历的名字,你就会对商学院有新的重要认识。第一个MBA在第22位出现,Phil Knight,Nike的CEO。前50名中只有4个MBA学历,而相对的,福布斯400强中的管理者有相当大一部分是技术背景的。想想Bill Gates, Steve Jobs, Larry Ellison, Michael Dell, Jeff Bezos, Gordon Moore.(这些名字我想不需要翻译了...译注),高科技类产业的规则看起来是由技术员而非生意人制定的。所以如果你希望用两年的时间给你未来的创业增添一点资本,学会一点黑客技术看上去比读MBA更有用。

有一个重要理由会让你希望把一个商科背景的人加入到创业的队伍中:总要有个人愿意并且能够关注客户的需求。有些人认为,只有商科背景的人能做这件事。优秀黑客能够制作软件,不过不能设计它们。这种话及其荒谬。黑客没有理由因为懂得设计软件就不理解客户需求,纯正的生意人也没有理由不懂得设计软件却能神奇地理解它们。

无论如何,如果你不能靠自己探寻客户需求,你就必须寻找一个能够这么做的合伙人。这是技术创业中最最重要的一环,绝大部分的创业是因为这个环节而失败的。

客户需求

并不是只有创业公司需要担心客户需求。我认为绝大部分公司失败的主要原因就是他们不能给客户提供想要的东西。以餐馆为例,绝大多数餐馆最终经营失败,其中约有四分之一甚至在第一年就关门大吉。可是你记得曾经有哪一家能做出真正美味的食物的餐馆倒闭吗?

餐馆只要能做出真正美味的食物就足以应付一切。优秀的口味带来高昂的价格,拥挤的人群,喧嚣、热闹的氛围,坐满的座位,甚至态度恶劣的服务,而顾客们还是趋之若鹜。当然确实存在一些口味一般而靠小噱头吸引顾客的餐厅,但这样的经营方式会带来很大的风险。直接提供美味可口的食物才是最为简单有效的方法。

在技术创业中,情况也是一样。你可能听说过创业失败的各种理由,可是有听说过拥有一个极端受欢迎的产品的公司失败的例子么?

几乎每一个失败的创业案例,最终的问题都是其客户失去了对其产品的需求。基本上,所有的失败看起来都是由“资金不足”所直接导致的,可是他们弄不到资金的原因几乎都一样:产品太烂,或者根本就没有一个完成的产品。

当我列出所有创业者都需要做的工作的时候,曾经很想要尽快作出一个产品的第一版。幸好我没有决定这么做,因为这种急功近利的方法不利于做出顾客想要的产品。只有通过发行试用版并根据客户反馈不断调整,才是创造出适合客户需求的产品的唯一方法。

另一个方法是我称为“孤注一掷”(Hail Mary)的策略。你可能对一个产品做出详细的计划书,雇佣一整队的工程师来开发它,一年之后发现你投入的二百万美元变成了一堆没人要的垃圾。在网络泡沫的时代,这种情况并不少见,尤其在那些商业气息很浓的公司进入计算机技术领域的时候,他们都以为开发软件产品是一件可以完美地按照计划进行的事情。

我们从不认同这种做法。作为一个LISP流的黑客(程序语言的一种,两大黑客入门语言之一,另一个是Perl,译注),我遵循着快速原型开发的传统。并不是说这种方法是用于开发任何程序(至少不在这篇文章里),不过这种方法对创业阶段需要的软件而言是绝对必要的。

就像大部分创业公司一样,我们进入实际 *** 作阶段以后对我们的计划进行了修改。一开始我们的目标客户是网络咨询公司,可是他们显然不喜欢我们,因为我们的软件使用过于简单又配有自己的站点,他们的客户甚至可以直接把他们炒掉。我们认为还可以做一些网上目录供应商的生意,因为网上销售可以成为他们现有生意的良好扩展。不过在1996年,这种生意很难做。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往往把网络营销视为一项多出来的工作,而不是一个机会。

我们得到了一些有进取精神的需要目录服务的公司的订单。其中还包括Frederick's of Hollywood(有名的女装内衣……!!-_-,译注),那巨大的工作量真是对我们的服务能力的一大考验。不过大部分的客户都是些小公司,希望在网络上寻求机遇的个体商户。有一些客户拥有自己的商店,不过大部分都只在网上销售。所以我们把目标转向这些小商贩来取代原本计划中的网络咨询公司和大型零售商,也因此我们需要把软件做得更简单易用。

从这些经验中,我学会了一个重要原则。使你的技术易于使用是永远值得花精力去做的事。黑客们已经习惯于和电脑打交道所以不了解普通人对于不熟悉的软件怀有的恐惧心理Stephen Hawking(史蒂芬·霍金,译注)的编辑告诉他,他每在书里放进一个公式,书的销量就会减少一半。当你致力于使你的技术易于使用时,这条曲线将随着你使软件简化的程度往上倾斜。易用性方面10%的进步,会带来的收益将是两倍的销量而不是仅仅10%的增长。

那要如何探寻客户的需求呢?观察。展销会是观察客户的最佳选择之一,它们往往不是用来争取新客户的,而是用来做市场调查的。在展销会上我们并不仅仅做一些简单的演示,我们还教客户建设自己的网上商铺的方法。同时我们能够观察他们使用我们软件的情况,以及和他们讨论关于产品的进一步需求。

大部分人把创业当成建设一家像苹果或谷歌那样的公司来看待。这些公司名气响亮,人尽皆知。但对于任何一个创业公司来说,在利基市场(类似于细分市场,长尾概念)上或者基础工业领域中还有20个以上可以成就大事业的机会。所以当你希望创业成功的时候,最好把赌注投注在这些方面。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在已经有一个强大的品牌产品的市场中创业,成功的几率是相当小的。在“蓝海”(参见长尾理论)中才有最好的创业机会。因为创业的基本原则是给人们提供比他们现在使用的东西更好一点的产品,所以那些目前水平低下的产业中才蕴藏着最好的机会。相信我,你不会找到一个比大公司的IT部门的工作更烂水平的领域了,那些企业每年花费巨资在使用的软件上,可是回报却是一大堆的麻烦。这种不公平的现象意味着巨大的机遇。

如果你想要找一个创业的机会,你可以尝试找一个中等规模的非技术公司待几个星期,专注于观察他们和电脑应用有关的活动。大部分优秀的黑客都不能够理解普通的公司员工对于电脑的恐惧心理,就像美国的富人们无法理解巴西贫民窟发生了什么一样。

当创业开始的时候,尝试为小公司写一些适合他们的软件,因为这样更容易卖出去。给大公司提供比他们现有的垃圾系统更好一点的垃圾软件,是一件很花时间和金钱的工作。就算你可以用一只手黑掉Oracle的系统,你也不可能竞争过他们的销售人员。所以如果你希望用你较为优秀的技术水平争夺客户,先从小公司做起。

从战略上来说,小公司业务更适合创业中的企业发展。在技术领域,低端产品总能侵蚀高端市场。把一些便宜货改的好一些,其难度远小于把那些更好的软件改的便宜一些。所以低端出身的产品经过市场中的发展和创新,会逐渐地进步到可以打入高端市场的境界。Sun公司的主机就是其中的典范,而Intel在和Sun合作的过程中完成这个过程,微软的Word软件通过插页和设计框架的简单功能打入桌面文件处理软件的竞争中,大众型的数码相机生产商也会制作供给专业人士的昂贵玩具。Avid在录像处理系统中的发展,Apple紧随其后的成长,Henry Ford在已经被遥遥领先的汽车制造业中的成功,都是依靠这种模式。一种便宜而好用的产品,不仅是你创造销售额的利器,而且能够帮助你开拓更大的市场份额。

如果有任何竞争对手的价格和易用性比你的产品优越,那你就要当心成为别人的靶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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