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明确市场营销人员素质要求,规范本部门工作人员的行为,树立良好的企业营销形象,特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市场营销部所有工作人员。
一、市场营销人员素质要求
(一)具有扎实的技术水平和系统的营销知识;
(二)性格外向,善于表达,沟通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强;
(三)良好的心理素质,要求能进行自我调理和修复;
(四)对行业特点及产品性能非常熟悉,且能熟练运用专业术语为客户讲解;
(五)良好的观察能力和综合分析判断能力;
(六)具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和高尚的革命情 *** ,诚实严谨、恪尽职守的态度和廉洁奉公、公道正派的作风;
(七)具备较强的公关能力,主要包括:推销能力、观察能力、记忆能力、思维能力、交往能力、劝说能力、演示能力、核算能力、应变能力、反馈能力和自学能力。
二、行为规范控制要求
(一)仪容、着装
(1)按要求着装上班,保持服装整洁、干净、无异味,发型得体;
(2)上班时间精神状态饱满,要有高度的工作热情和责任心;
(3)工牌要佩戴于合适的位置并且端正,不可佩带复杂的饰物;
(4)上班前不吃有刺激性异味的食物;
(5)女员工高跟鞋不得超过5公分;男士不得留胡须,蓄长发。
(二)礼节、礼貌
(1) 待人处事心境平和,态度端正,不怒不噪,切勿情绪化;
(2) 提高部门间合作与协作能力,提倡团队精神;
(3) 接待客户和来访者时,要面带微笑,言语要亲切,“您”字不离口;
(4)对前来咨询或寻求帮助的老、弱、病、残游客给予特殊关照;
(5)对前来洽谈业务的客户礼貌相待。
(三) 语言沟通
(1)接听电话音量适中,不急不缓,内容要听清,重要事项要有记录;
(2)使用文明语言,不说脏话、粗话,保持自身的良好形象;
(3)与客户交谈时,举止文雅,两眼平视对方,不可目光游移不定;
(4)回答问题明确清晰,态度诚恳,事实就是,不做实现不了的承诺。
(四)行为举止
(1)举止大方得体;
(2)站立与客户交谈时身体不倚靠它物。上身正直,头正目平,双手自然下垂,挺胸收腹;
(3)坐姿端正,与客户见面,不斜躺、翘二郎腿等;
(4)坚持“三个起来”,即路走起来、脸笑起来、礼敬起来。
(五)工作环境
(1) 传真、复印、打印所用纸张尽量节约使用,一般正反两面都要合理利用。废纸和其它办公垃圾要丢入指定的垃圾篓;
(2) 使用办公设备要爱惜,电脑、电话、传真机、打印机要注意保养,在不明使用方法的情况下,要请熟悉 *** 作方法的员工指引 *** 作;
(3)办公室照明应在需要的情况下,如室内光线良好,则不必开灯;如果工作人员需较长时间离开办公室,应关掉自己桌上的电脑;下班后,注意关灯、关电脑等电源设备。
(六)纪律方面
(1) 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本部门规定,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要请假;
(2) 工作时间内不可大声喧哗,追逐打闹,扎堆闲谈,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理个人私人事务,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报杂志;
(3)令行禁止,服从安排,不挑拣工作,有事温和协商;
(4)要有保密意识,对外宣传口径要一致,不得私自泄露公司及部门的机密和谈话内容;。
简述销售的道德规范就企业内部而言,它主要是指企业各职能部门协调统一、共同以市场营销观念即“以消费者为中心”作为行为规范,要求“全员”统一认识,树立长远利益观念。就企业相互之间而言,市场营销规范主要是约束企业共同遵守等价交换,平等竞争,保证市场统一性等市场准则,保障市场经营秩序。
就企业与国家和社会关系而言,市场营销道德规范主要是要求企业营销活动合乎国家法律、政策,不仅要满足消费者需要,而且要符合消费者自身和整个社会的长远利益。如抵制有害需求,保护自然环境等。同时要求统筹兼顾,维护职工、企业和国家的正当经济利益。市场营销道德规范是对国家相关经济政策法规的补充,通常与一定的文化背景和一定的生产力水平相对应,具有相对独立性、利益性、变换性等特点。
有关市场营销的法律有:《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专利法》,《商标法》、《广告法》、《环境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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