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1日,加多宝集团在北京发布声明称广药集团(非广州王老吉药业)并没有取得王老吉粥类产品的商标许可。由於其外形为红色包装,与红罐王老吉包装相似。加多宝认为,广药集团授权广粮集团生产王老吉固元粥、王老吉莲子绿豆爽等产品的举措是侵权了其包装及装潢权。加多宝也谴责广药集团借王老吉商标跨越饮料行业甚至是跨越食品行业进行盲目多元化发展,是不符合百年沉淀的王老吉专注凉茶生产的品牌内涵,也背离了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的权威性指导。[17]广药也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关於「王老吉」商标的仲裁申请,主张2002和2003年的补充协议因当事人行贿受贿而无效。2011年12月,该案进入仲裁程序。2012年5月9日,仲裁委员会发出仲裁结果,认为两份补充协议均无效,之前有效的合同於2010年5月2日过期,因而鸿道旗下加多宝公司在此日期後已无权使用「王老吉」商标。[18]加多宝则声称有协议指双方到2013年才到期。[8]
自2011年起,加多宝公司出品的红罐已逐步改名,2011年至2012年5月的红罐产品印着「加多宝出品王老吉」,2012年5月之後其红罐产品以「加多宝」为名。加多宝公司还在各种广告中中宣传「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已改名加多宝」,「不再使用过去十七年沿用的商标」[19],「还是原来的配方还是熟悉的味道」。
2012年5月,广药集团成立全资子公司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公司。商标争议的仲裁结果出来几天之後,广药通过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非绿盒王老吉药业)也发布了他们自己的红罐王老吉,装潢几乎完全沿用加多宝时期的包装风格,例如写上「凉茶始祖王老吉」,字体和原来加多宝使用多年的几乎一样。电视广告语也使用加多宝之前广泛宣传的「怕上火,喝王老吉」。[20]在平面广告上也使用了加多宝时期的风格,并宣传「红罐王老吉从未更名」,「任何宣传红罐更名均属虚假信息」。因生产线不足,广药的红罐已授权实达轩(佛山)饮料有限公司、广西宏邦食品有限公司、珠海市西部天元食品公司、深圳市深晖企业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代工生产,并声称不排除授权更多企业代工的可能性。[19]
2012年1至4月,加多宝一共向电视、报刊、户外等媒体投放了11.74亿元人民币的广告,同比增长了52.6%,而广药的广告投放仅为700万元。[21]
起初,由於广药生产的王老吉并无於港澳、台湾及海外地区出售,因此这些地区销售的鸿道产品仍然沿用王老吉商标。直到 2013 年初,香港及台湾销售的王老吉亦相继改名加多宝。而海外(例如马来西亚)生产的王老吉则继续沿用王老吉商标,英文称为 Wong Lo Kat Herbal Drink。
2006年,广东省食品(饮食)文化遗产工作组领导小组向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颁发证书,称「根据广东省食品文化遗产凉茶秘方、专用术语及品牌拥有企业的历史资料、传承谱系、後发优势及保护发展措施,由广东省文化厅、香港特别行政区民政事务局、澳门特别行政区文化局共同申报并经国务院批准公布凉茶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你单位拥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凉茶10、11、12、13、14、15号秘方及专用术语。」2007年,广药王老吉又获得凉茶102号秘方及专用术语。
但有报道指,1956年当局以高压的环境下强迫王恒辉後人上交了秘方。但时至今日,在秘方的真伪上,广药毫无话语能力,而王家在大陆一脉王恒辉的後人则对於秘方之争有着决定性的作用。他们可以宣布当年上交的配方为伪,合法地阻击广药的贪婪,逼出虽已迟到、但却真实的赎买,还自己一个公道。[5]在2012年5月加多宝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王恒裕的香港传人王健仪首次以加多宝集团名誉董事长身份登台声援加多宝,声明:「王氏家族独有的王老吉正宗凉茶祖传秘方已经独家传授给加多宝集团,加多宝生产的凉茶是受我独家授权配方的,过去是,现时是,未来还是」。[22]
2013年1月31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加多宝立即停止使用「王老吉改名为加多宝」、「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为加多宝」或与之意思相同、相近似的广告语进行广告宣传的行为,因为法院认为这可能存在「虚假宣传」。[23]2013年2月4日,加多宝在其微博上连发四条主题为「对不起」的自嘲系列文案,并在上面配以幼儿哭泣的图片,引发上万网友转发,被称为「对不起体」。当天傍晚,王老吉也发出样式相同的「没关系」的回应,事後王老吉澄清并不是其所为,而是网友恶搞。之後,「对不起体」红遍网络,其中,网友「哇-林芬」代可口可乐以相同形式恶搞了「都怪我」系列,而网友「鞋骨」则代百事可乐做了「少得意」系列。与前两个并齐。[24]一位接近本次事件的人士日前称:「广告图中哭泣的小宝宝让很多网友对加多宝的遭遇倍感同情。」加多宝方面或希望用网络营销为自己达到「未赢官司,先赢民心」的效果。[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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