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CTOR介绍
胜利公司创立于1968年,为世界知名的羽球、羽拍、网球、运动服饰及羽网系列用品专业制造厂商。 产品以自创的VICTOR(威克多)品牌行销英、美、德、法、日北欧及东南亚二十余国家,广受世界球友所喜爱,名列世界主要羽球品牌之首。
胜利公司的产品设计精良、质量卓越其羽球经国际羽总(I.B.F)评定为国际比赛级用球,并被大陆和国际众多顶级强赛指定为比赛用球。威克多羽拍广为国内专业队使用。多为奥运冠军、世界冠军选用。威克多网拍亦广推崇。
VICTOR历程
1968年
现任董事长陈登立先生在台湾创立“胜利羽毛球社”,进行羽毛球的生产和销售。
1972年
产品销往日本市场。
1973年
成立胜利羽球企业有限公司。
1976年
开始使用 商标。同年,建立球拍厂。
1977年
品牌产品销往奥地利、西德、马来西亚、加拿大等国。自此, 开始建立国际营销网络,并成为国际性品牌。
1980年
在欧洲冠名“VICTOR CUP”洲际比赛。赞助台湾等羽毛球队、国际选手。
1983年
第一支全碳羽毛球拍面市,命名为“COLUMBIA”。同年,开始服装的生产和销售。
1984年
成立胜利体育事业股份有限公司。
1989年
在中国大陆进行羽毛球的生产。
1992年
在南京建立生产基地,成立南京兴孚体育用品实业有限公司,逐步将生产中心转移至中国大陆。同年,第一款专业羽毛球鞋面市。
1997年
南京兴孚体育用品实业有限公司更名为南京胜利体育用品实业有限公司。
1998年
正式进军中国大陆市场。
1999年
VICTOR签约名将陈锋,当年获得世界羽毛球锦标赛亚军;同年,赞助中国羽毛球公开赛、天王挑战赛。自此,每年赞助中国羽协举办的各项国际、国内比赛;并大规模赞助各省市专业羽毛球队。
2002年
陈庶元先生任总经理。冠名赞助2002-2005年全国青年羽毛球锦标赛。
2005年
冠名赞助2005年全国羽毛球冠军赛。
2006年
冠名赞助2006-2008年全国羽毛球锦标赛团体赛,全国羽毛球锦标赛 单项赛,全国羽毛球冠军赛,全国青年羽毛球锦标赛;赞助中国少年羽毛球队。
2007年
签约荷兰国手ERIC PANG,泰国SUDKET等9名国手。4月,签约世界冠军陈宏,首战获得亚锦赛亚军
VICTOR签约球星
方铢贤(韩国)
Pawel Lenkiewicz(波兰)
Janet Kohler(德国)
Birgit Overzier(德国)
艾里克-朋(荷兰)
陈宏(中国)
苏吉特、宋峰(泰国)
孔查娜、当安依(泰国)
蒙蒂娜(泰国)
波特·卡若娜(德国)
奥维泽尔(德国)
程文欣(中国台湾)
孔庆鸿、邹俊英(马来西亚)
埃里克·庞(荷兰)
玛氏公司现在是一家跨国企业,在全球47个国家设有分公司,产品行销全世界。玛氏公司全球化的企图心可以追溯到1920年代,那时,弗瑞斯特·玛氏未能成功说服他的父亲到加拿大开展业务。今天,玛氏公司在全球生产了种类无数的产品,以符合不同国家的不同偏好与需求。
在引介产品至国外市场时,玛氏公司喜欢抢在竞争者之前先进入市场。前苏联开放之初,玛氏公司是第一个进入其市场的,主要是为了提高产品的曝光率,这样,在工厂尚未设立之前,就可以累积基本的消费群。事实上,当玛氏公司设立国外据点时,他们会先派一位资深经理到该地“侦察”,以评估广告潜力和聘用人员。通常,这位经理在新设据点工作的时间并不长,只是将美国的企业文化引入当地之后就离开了。在实际运作上,美国总公司并不派人到当地进行监督。理论上,国外的部门应该与玛氏公司一样,具有美国式的企业文化,但实际上,国外的企业文化却多少与美国本地有所不同。
玛氏公司的企业文化,自弗瑞斯特·玛氏的时代到现在,似乎没有太大改变,倒是国外的据点,则与美国当地的企业文化有一些出入。海外部门由相同阶层的主管全权负责,国外的经理可以提倡其自身的当地文化,但基本的管理原则还是大同小异。海外部门并不特别强调他们是美国公司,而且他们也聘用了很多当地人。事实上,玛氏公司法国部门的表现,就好像一家道地的法国公司。此外,除了玛氏家族有时会到世界各地去视察海外部门之外,通常不会有来自美国总公司的监督者。而除了这些视察之外,海外部门全部由当地的经理全权负责,包括有关创新以及经营等。玛氏兄弟的这种管理风格,让外国的企业文化得以成长。以至后来可以发现,玛氏公司国外部门的企业文化,与美国的风格已有所不同,甚至发展出其自身的文化。
经过翻译后,玛氏公司的五个原则也应用于其他国家,海外员工也都遵守这些原则。海外部门也都维持扁平的组织结构,以反映玛氏公司的管理风格。管理哲学没有太大改变,因为不管在任何地区,它都采用一种任务导向的文化。事实上,国外的分公司甚至在摆设上也与总公司极为相似。今天,玛氏公司的海外部门遍及欧洲、前苏联、中国、波兰与澳洲。
玛氏公司全球化的情况,可以从其产品在全世界受欢迎的程度看出。作为第一家登陆俄罗斯的糖果制造商,的确有其好处,因为,“Snickers”(士力架)这个字现在已经收录于俄文字典里面,相对的,它在美国的竞争对手赫尔希,在俄罗斯却连个影子都看不见。玛氏公司的国际营销策略也很成功。他们的广告策略,不管在哪里都具有很高的相似度,利用相同的主题来进行产品推广。一个比较特别的例子是,他们利用M&Ms中的“发言糖”(spokescandy)在全世界进行广告。M&Ms的电视广告在全世界都很类似,由“发言糖”以当地的语言来说话。为了迎合全球的消费者,在不同的地区都设有网站,并使用当地的文字。
玛氏公司也通过在全球性的活动中打广告,以提高品牌知名度。士力架是1994年与1998年世界杯的大会指定糖果。据推测,玛氏公司花了500万美元,让士力架与M&Ms成为1984年奥运会的大会指定点心。他们也赞助了1988年与1992年的奥运会。这样的广告策略使得全世界都知道他们的品牌,并有助于他们进入新的市场。此外,玛氏公司也在合作厂商的网站上做广告,如华纳家庭娱乐(Warner Home Video)与Flipside的网站,即使在网站上不出售任何东西,也可以提高产品的曝光率。此外,玛氏公司曾经举办过一次非常成功的网络广告活动,以推出M&Ms一种新颜色的巧克力,那次M&Ms网站的点击人次增加了145%。
由于玛氏公司在不同的国家采取一致的品牌战略,因而达到攻略全球版图的目的。在此之前,玛氏公司的产品在各地的营销策略不同,而在不同国家也以不同的名称销售。例如,士力架在英国叫做“马拉松”(Marathon)。这样的做法不利于全球性广告活动的进行。在赞助1984年奥运会时,开始了统一品牌的动作,其后,全球各地的名称与包装都相同了,广告也同样如此。玛氏公司甚至发起一项活动,“教导”消费者其糖果名称的正确发音。这些都是全球营销策略中的一环,目的都是为了提高全球知名度。
另一种扩张全球的方法,是把在某个国家销售成功的糖果引进另一个市场。不过,这一招并非每次都有效。例如,有一系列的亚洲食品,在澳洲与新西兰很受欢迎,但在美国则卖得不好。玛氏公司的经理所面对的问题是,为什么一项产品“不应”在另一个国家推出,而非为什么它“应该”在另一个国家推出。这是因为该公司的基本信念是“转移最佳经验”,简单来说,就是在一个国家行得通,在另一个国家也同样行得通。今天,玛氏公司有一些相当畅销的品牌,而且其中大部分都行销全球。
由于有这么多畅销的全球品牌,玛氏公司当然算是相当成功的,特别这些品牌是名副其实的全球品牌,而且是由“一群国际精英所领导的真正国际化的公司”所发展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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