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看到的驻马店
1.近段以来,驻马店的发展一点一滴看在眼里,她很努力的去做的更好,去创建文明城市。
2.她也开始宣传自己的特色建起皇家驿站,预计投资宿鸭湖湿地公园。
3.曾有些人摸黑这里,但是是否真实,只有感受过才会知道,耳听为虚,流言止于智者!
我为她打8分,用很多地方她还可以更好!
驻马店属于河南省的一个地级市,没有去过那里,不是很熟悉,但我作为河南人,还是希望河南的每一个地级市都发展的很好,人们安居乐业,家庭幸福!如果非要打分的话,那就打8分吧,剩下的2分就留给当地政府及人们不断的努力奋斗,我们祖国永远繁荣昌盛。
谢谢。
驻马店是我的家乡,我的出生地,生长地,生活地,工作地。那里山美,水美,人更美。
如果满分十分的话,我给驻马店打九分,最后一分是留给我们自己的,是我们没能把家乡装扮更好,努力还不够,留一分给我们的是一份前进的动力,把家乡装扮更美的心情,为家乡付出的一种情怀。
自从驻马店被评为“文明城市”以来,从交通,市容,环境,执法,秩序,文明……方方面面做的到位,高要求,严把关,把驻马店打造成人人爱,人人喜欢的文明城市。
特别是驻马店人在这次疫情面前,不怕困难,不怕苦不怕累,勇于投入疫情战争,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与疫情作斗争,不打胜疫情之战,决不收兵,决不下疫情战场,破釜陈州,竭尽全力也要打赢战胜这次疫情战争。
其实,你们没来过驻马店,有好多好多值的去游玩,看的风景名胜,如嵖岈山风景区,金顶山,百亩桃花园……,更有红色传承的"抗日英雄杨靖宇革命纪念馆",“竹沟革命纪念馆",“小李庄革命烈士纪念馆","辛亥革命烈士祠"。驻马店是红色传承地,更是英雄的故乡。驻马店的美丽,驻马店的人文文化,驻马店的发展,驻马店的奋进,永远是我们心中的骄傲!
驻马店,美丽天中,我们爱您!
说实话驻马店这几天发展很快,虽说比不上大城市,但一直在发展,我相信以后会越来越好
近年来,驻马店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曾经的脏乱差,如今变成了干净,整洁,漂亮,我个人从2013年至今一直在驻马店这个城市生活工作,亲身经历这些变化,2012年9月28日驻马店人有了家门口的高铁站,京广高铁驻马店西站,2015年驻马店开始提名全国文明城市,经过2年时间的城市改造,终于在2017年11月成功获取“国家文明城市”称号,同年也获取了“国家卫生城市”称号,2018年10月,驻马店获得了“国家森林城市”光荣称号,2019年6月,由中国营销学会、中国亚洲经济发展协会休闲产业促进委员会、中国 旅游 热线联合主办的2019中国优秀 旅游 品牌推广峰会在北京举行。经过前期申报、资料审查、专家评审,驻马店市荣获“中国最美绿色生态 旅游 城市”荣誉称号,2017年底驻马店火车站改造工程启动,2018年底驻马店新火车站交付使用,以全新面貌重新向人民开放,驻马店国际会展中心从无到建成使用仅用半年时间(原本三年的工期),项目的快速推进主要得益于市委、市政府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以及各级部门的通力协助,可见时间紧任务重,但是为了当年9月召开的“第二十二届中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如期交付使用并圆满结束,这些年,驻马店建成区面积也扩大了差不多一倍,希望驻马店在今后的发展会更好!
以上就是我这些年对驻马店全新的认知,我爱我的家乡,作为家乡的一份子我倍感自豪,在我心里就是满分。
河南省驻马店市,乃是国家园林城市,驻马店的人讲话好听!我给十分
做为一个地道的驻马店人县级农村人,说起来对驻马店不是很熟悉。因为离市区太远了,还有就是毕业以后一直在外漂泊。不过,这几年我们县城倒是建设的越来越好 了。
驻马店属于河南省的一个地级市,没有去过那里,不是很熟悉,但我作为河南人,还是希望河南的每一个地级市都发展的很好,人们安居乐业,家庭幸福!如果非要打分的话,那就打8分吧,剩下的2分就留给当地政府及人们不断的努力奋斗,向更高的目标阔步前进吧
我就是驻马店的啊,驻马店真的很不错,这几年发展的也很好,我大学在石家庄上的,上完立马回郑州发展了,准备一步步把产业带回驻马店[呲牙]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原则,践行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服务理念,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营造贸易投资便利、市场竞争公平、行政审批便捷、政务服务规范、法治保障有力的营商环境。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协调机制,解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市、县(区)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指导、组织、协调、监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及时受理督办有关营商环境问题的诉求,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损害营商环境的违法行为。
市、县(区)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第五条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根据政府规划和招商引资需要,协助政府相关部门,为企业经营提供便利服务。第六条 各级国家机关应当大力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增强尊重、信任、包容企业家的社会认同;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尊商、亲商、安商、乐商的文化氛围。第二章 市场环境第七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推进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等要素市场化改革,健全要素市场运行机制,完善要素交易规则和服务体系,促进要素自主有序流动,提高要素配置效率,激发市场主体创造力和市场活力。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严格落实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完善土地储备制度,加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土地供应计划管理,优化用地审批供应方式,提高项目用地审批供应效率,有效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和民生工程用地需求。第九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引导并支持企业和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深度合作,推进产学研融合协同创新,着力打造科技创新人才高地,培养高技能人才。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实际,制定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具体办法,为吸引、留住、用好人才提供政策支持。
市、县(区)人才管理机构应当开展针对中小企业经营管理及生产技术等方面人员的免费培训,培养高素质企业家队伍,提高企业营销、管理和技术水平。第十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就业服务体系和应急保障体系,免费为企业和应聘人员搭建桥梁。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完善产业园区的生活服务功能,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完善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交通站点覆盖率,合理设置公共交通运营时间,方便企业职工生活和出行,为企业用工营造便利环境。第十一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落实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属地管理责任和出资人职责,加强市、县两级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强化政策激励,为小微企业和涉农企业等市场主体贷款提供增信支持。
市、县(区)人民政府可以引导建立企业还贷应急周转资金池,为企业和金融机构提供应急转贷服务。
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部门应当完善金融服务平台功能,整合融资需求、金融供给、政务数据等信息,提升企业获得信贷的便利度。
金融机构应当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在符合信贷政策的条件下,对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发展前景、技术有市场竞争力的企业,不盲目抽贷、压贷、断贷。第十二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对企业创新扶持力度,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促进企业与高校及科研院所的合作,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支持企业申报国家、省重点科技创新项目,为高新技术企业及各类科技创新平台提供资金支持。第十三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加强产业生态链建设,完善产业体系布局,降低市场主体采购、运输、生产、流通和交易成本,增强本地区产业发展的便利化水平。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企业发展状况,实行产业链链长制,通过链长制解决产业链完善发展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第十四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和公用企事业单位应当加强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交通、邮政快递、物流、排水与污水处理、公共消防设施等公共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保障市场主体的需求。
公用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单位的服务质量、效率和收费的监管,发现擅自停水、停电、停气、停热等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秩序行为的,应当依法予以查处。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单位对具备水、电、气、热直供条件的市场主体,不得转供。确需转供的,不得向市场主体在政府规定销售价格之外收取各类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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