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开发商网签新房销售价不得高于申报价,下浮不得超过15%

东莞:开发商网签新房销售价不得高于申报价,下浮不得超过15%,第1张

11月9日,广东省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优化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申报管理的通知(东建房〔2022〕22号》(以下简称《通知》),其中规定开发企业应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进行销售,网签销售价格不得高于房屋申报价格,且比申报价格下浮不超过15%(含)。

根据《通知》要求,新建商品住房项目首批首次申请办理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的,开发企业根据产品定位、建造品质、综合成本、市场供需等合理制定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并在申请办理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前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申报备案。

如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同时具有多高层住宅(地上建筑层数超过4层)和低层住宅(地上建筑层数4层以下)的,可分别申报销售均价,并根据不同楼栋及房屋具体情况,对各批次预(现)售房屋自行定价。项目累计申请办理预(现)售批次的首次申报平均价格不得高于经备案的同类型住宅申报均价(含),且不低于该申报均价的90%(含)。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在本通知施行前已办理过部分批次预(现)售的,剩余批次可按以上规定申报销售价格并办理预(现)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及出让合同对商品住房销售申报均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于已办理预(现)售但未售出的新建商品住房需调整销售价格的,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证书)之日起满360天方可上浮调整,上浮幅度不超过5%(含),满180天方可下浮调整,下浮幅度不限。已办理预(现)售项目符合间隔时间要求的,企业可自行在系统上按规定幅度对未售出房屋申报价格进行调整。

开发企业按精装修交付标准制定销售价格并实际以精装修标准交付商品住房的,申报销售价格时必须明确交付标准为精装修,并严格按经核准的设计图纸办理施工许可、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各项手续。

《通知》规定,开发企业应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商品房销售相关规定,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市场巡查检查及监管执法力度,如发现开发企业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根据合富研究院近期发布的数据显示,10月份东莞新房成交量2885套,环比下跌25%,成交量同比下跌34%。

网络营销培训线上培训就是通过直播的方式来进行教学,一般的价钱在几千元就可以搞定的,每天需要学习几个小时,时间周期会长一点。推荐咨询【达内教育】。

【网络营销】的优势:

1、网络营销相比传统营销更具有时效性。网络营销的传播速度比传统营销来得更加快。在网络上发布广告只需要轻点鼠标就能按下发布按钮。即使碰到需要审核的网站,审核速度也非常快。

2、网络营销相比传统营销成本更低。网络营销兴起之初的非常大的一个原因就是成本低。

3、网络营销相比传统营销覆盖面更广。由于互联网的信息平等性,中小型企业能和大企业收到同等的信息,发布的信息也将和大企业的信息同等地可以传送到网民手中。

4、网络营销相比传统营销的互动性更高。网络是一个互动性非常强大的社区。在这里,企业可以和客户进行各种交流,探讨产品和活动。感兴趣的话点击此处,免费学习一下

想了解更多有关网络营销的相关信息,推荐咨询【达内教育】。该机构已从事19年IT技术培训,并且独创TTS8.0教学系统,1v1督学,跟踪式学习,有疑问随时沟通。该机构26大课程体系紧跟企业需求,企业级项目,课程穿插大厂真实项目讲解,对标企业人才标准,制定专业学习计划,囊括主流热点技术,助力学员更好的学习。达内IT培训机构,试听名额限时抢购。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原文地址: http://outofmemory.cn/zz/8505256.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04-17
下一篇 2023-04-17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