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营销和税收的关系

市场营销和税收的关系,第1张

市场营销活动是现代企业经营过程中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从某种意义上说, 市场营销成功与否决定着企业的命运。但是,企业在营销过程中往往忽略了另一个问题——税收的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减轻企业税负,降低成本费用水平是提高企业的竞争力的一个重要的手段,企业的市场营销活动,也不可避免地涉及到纳税的问题。如何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合理地筹划纳税,使企业的营销成本降低,企业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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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担降低,从而实现企业营销的目的,调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实现企业利润的最大化是企业要考虑的问题。本文从企业营销的角度,探讨企业营销活动各个环节的一些税收筹划问题,旨在能有助于指导企业在营销活动中合法地、科学地、全面地开展税务筹划,更好地利用国家的税收政策,获得充分正当的税收利益。

[关键词] 市场营销 纳税筹划 经济效益

一,税务筹划的概念

税务筹划也称为节税,是指纳税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生产经营、投资理财等事项的事先安排和策划,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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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税法所提供的包括减免税在内的一切优惠从而获取最大的税收利益。

许多企业、公司都聘请专门的税务筹划高级人才或委托中介机构为其经济活动出谋划策。在我国,税务筹划已不断被人们所认识、所接受,并已成为公司、企业财务管理的重点之一。

税务筹划是纳税人的一项基本权利,纳税人在法律允许或不违反税法等相关法律的前提下,所应取得的合法收益。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税务筹划已经成为企业效益增加、利润增长的重要来源。企业可以在充分掌握税收理论政策的基础上,通过多种途径,综合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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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税筹划、节税筹划、转嫁筹划等方式,以及分税种、分行业、分周期的不同实战方法,进行合理的税务筹划。

二,营销的概念

营销是商品经济高度发展,买方市场全面形成和卖方市场激烈竞争的产物。市场营销就是根据市场供求关系及其变化规律、市场运行机制等,有效地组织协调企业营销各个环节,以实现最佳经济效益。

根据菲利普-科特勒的观点,营销的核心观念是买卖双方互利的交换,是企业围绕市场所开展的一切活动,其目的是将有价值的东西与客户进行交换,从而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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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产品的机会。

三,市场营销活动与税收筹划的关系

企业税收筹划是为了更好地实现营销管理的目标。科学合理的税收筹划能够增加企业的销售收入,因而是企业实现企业管理基本目标的重要途径之一。然而在企业的现实经营过程中,尤其是企业实现销售收入时,往往忽视了税收这一重要的影响因素,忽略了销售收入是可以选择的这一重要问题。也往往造成了企业不必要的损失和纳税风险。所以企业管理者在进行市场营销决策时,要关注到税收这一敏感的问题,于是也就出现了税务筹划。企业营销活动事先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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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划,降低营销成本,提高收益提供了空间,达到营销过程节税的目的。

四,市场营销活动中的纳税筹划

(一)混合销售与兼营行为的纳税筹划

混合销售,是指一项销售行为同时涉及货物和非增值应税劳务(即属营业征税范围的劳务活动),同一项销售行为既包括销售货物又包括非应税劳务,销售货物与提供非应税劳务时由同一纳税人实现,价款滴同时向一个交易收取的;该项非应税劳务是直接为销售货物而发生的,具有较强的从属关系。由于销售税和营业税是并行的税种,征收增值税就不征收营业税,反而征收营业税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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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增值税,因此,其相关规定是一致的。

兼营行为是指纳税人的经营范围既包括销售货物和增值税应税劳务,又包括提供非应税劳务;但是,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与提供非应税劳务不发生在同一销售行为中,也不一定针对同一交易者。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不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的,其应税劳务应与货物或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

(二)营销模式和促销手段的改变的纳税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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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产品销售过程中,会采取各种各样的促销手段,促销方式的不同,产生的效果也会不同,由此负担的税负也不同,因此企业应根据产品销售策略、长远发展规划、资金实力等经营条件,遵循成本效益原则量入而出,根据国家相关税收政策,设计最佳方案,达到节税增效的目的。

1,采取降价销售和折扣销售方式

折扣销售是指销货方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因购货方购货数量较大等原因,如买5件销售价折扣10%,买10件折扣20%等,给予购货方的价格优惠。税法规定,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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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扣除折扣额。

这里需要作几点解释:

①、折扣销售不同于销售折扣。销售折扣是指销售方在销售货款或应税劳务时,为了鼓励购货方及早偿还货款,而协议许诺给予购货方的一种折扣优惠(如:10天内付款折扣10%;20天内付款,折扣1%;30天内给全价付款)。销售折扣发生在销货之后,是一种融资性质的理财费用。因此,销售折扣不得在销售额中减除。企业在确定销售额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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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严格把折扣销售和销售折扣区分开来。

②、销售折扣又不同于销售折让,销售折让是指货物销售以后,由于其品种、质量等原因,购货方未予退货,但销货方需给予购货方一种价格折让。销售折扣和销售折让虽然都在销货后发生,但由于销售折让是由于货物的质量、品种引起销售额的减少,因此,对销售折让可以以折让后的货款为销售额。

③、折扣销售仅限于货物价格的折扣,如果销货者将自产、委托加工和购买货物用于实物折扣的,则该实物款额不能从货物销售额中扣除,且该实物应按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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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税条例“视同销售货物”中的“赠送送他人”计算征收增值税;

④、对折扣销售所规定的销售额与折扣额必须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是从增值税征税、扣税相一致的,如果允许对销售额开一张发票,对折扣额再开一张红字发票,就可能造成销售方按减除折扣额后的销售额计算销售税,而购货方却未减除折扣额的销售额及其进项税额引进行抵扣。

综合以上分析,折扣销售商品,使得同样销售量的销售额下降,同时流转税也会相应减少,随着销售收入的减少,所得税也会相应的减少。因此,折扣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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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会产生减少利润的负面效应,另一方面会产生促销和节税方面的正效应。

2,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

以旧换新是指纳税人在销售自己的货物同时,有偿收回旧货物的行为。依照税法规定,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确定销售额,不得减扣旧货物的收购价格。

特别提示:金银首饰的以旧换新业务,可以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3,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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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本销售是指纳税人在销售货物后,到一定期限由销售方一次或分次退还给购货方全部或部价款。这种方式实际上是一种筹集资金行为,是以货物换取资金的使用价值,到期还本不付息的方法。税法规定,采取还本不付息的方式销售货物,其销售额就是货物的销售价,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

4,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

以物易物是一种较为特殊的购销活动,是指购销双方不是以货币相互结算,实现货物购销的一种方式。税法规定,以物易物,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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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按规定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

5,出租出借包装物押金

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押金,并独记帐核算的,不记入销售额征税。对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包装物的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逾期”一年为限,对收取1年以上的押金,无论是发退还均并入销售额征税。个别包装物周转使用期限较长的报经税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逾期年限,但最长不得超过3年。逾超过3年的仍视为含税收入。在征税时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并入销售额计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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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代销方式的选择

所谓代销,是指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销售委托方的货款,并收手续费的经营活动,仅就销售货物而言,它要征收征值税。但是受托方提供了劳务,就要取得一定的报酬,因而要收取一定的手续费,那么受托方提供代销货物的劳务所取得的手续费就要征收营业税。常见的代销方法有两种:

一是收取手续费,即受托方根据所贷销的商品数量向委托方收取手续费,这对受托方来讲是一种劳务,需要缴纳营业税。

另一种是视同买断,即由委托方和受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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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签订协议,委托方按协议价收取所代销的货款,实际售价可由双方在协议中明确确定,也可以由受托方自定,委托方只是将商品交给受托方代销,并不是按协议价卖给受托方。如委托方为了统一市场价格,执意要受托方按一定价格销售,那么双方可以调整协议价格以达到共同满意的结果。这种情况受托方无须缴纳营业税,但委托方、受托方之间的流通环节应视为正常销售行为,缴纳增值税。两种代销方式对委托双方的税务处理及总体税负水平是不同的,合理选择代销方式可以达到合法节税的目的。

7,其他促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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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赠送和加量不加价促销模式,实际上市通过捆绑销售方式规避了商业赠送,从而减轻了税负。

②销售返利,企业为了促销,往往对销售其产品超过一定二度的代理商或商业企业以实物等形式返还利润。

(三)销售结算方式的纳税筹划

如对发货后一时难以回笼的货款,作为委托代销商品处理,但收到货款时才出具发票纳税;尽量避免采用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结算方式销售货物以防止垫付税款;在不能及时收到货款的情况下,采取赊销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一避免预付税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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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预期在商品发出时,可以直接收到货款,则直接收款方式较好;若商品紧俏,则选择预收货款销售方式更好,可以提前获得一笔流动资金又无需纳税。

2,若预期在发出商品时无法即时收到货款,如果采取直接收款方式,则会出现现金净流出,表现为企业账面利润不断增加的同时,流动资金却严重不足,企业为了维持生存可以想银行贷款解决资金问题,但又需要承担银行利息,加上尚未收到的货款还存在坏账风险,所以,财务风险大大增加。到此宜选择分期收款或赊销结算方式,一方面可以减轻销售方的此案无风险,另一方面也可以减轻买方的付款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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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自营销售与委托销售相比,委托销售可以减少销售费用总额,但可以推迟收入实现时间。但同时可能纳税人对委托方产生依赖性,一旦受托方出现问题,可能归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带来很大的危害。

(四)关联定价的纳税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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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和税收的关系

企业内部营销环节税务筹划应当关注的几个内容

企业内部营销环节税务筹划的内容很多,就目前来说,我们还未建立必要的筹划机构和配置相应的筹划人员。因此,要搞好这项工作,还需要做大量的工作。根据笔者所接触到的筹划内容,应主要关注以下几点:

(一)合同签订的税务筹划

用足用活税收政策,做好事前税务筹划,是企业实现纳税额最小化、效益最大化的前提。在营销环节的税务筹划中,合同签订是非常重要的环节,是税务机关检查取证的重要内容。以代储代销合同或协议为例,税务部门在检查时首先从代储代销文字上推敲,其次从审查条款中确认是否有混合销售行为,如果是混合销售行为,则税务部门往往根据法律法规规定,高套为增值税纳税范围,要求企业按17%税率进行纳税。如果不是,则应根据营业税税目服务业中代购代销货物的规定,由受托方购买货物或销售货物,按实购或实际销售额进行结算并收取手续费的业务,交纳5%的营业税。由此可以看出,从税务筹划的角度,应将代储代销合同包含的两个内容分解成两个合同,即代储合同和代销合同。而在合同里必须写明仓储费按天、月或面积计算收取费用?代销合同必须写明按实际销售额进行结算,另收取手续费百分之几,只有这样,仓储费和手续费才能按照营业税缴纳税金。

(二)会计核算环节筹划

按照税法和会计法规,正确核算企业发生的每一项经济业务,是搞好税务筹划的基础。会计资料是税务机关认定企业是否合法纳税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会计资料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不视为小规模纳税人。企业会计资料是否健全是税务机关认定企业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的重要依据。又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目应税行为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转让额、销售额未分别核算营业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根据近年国税、地税对仓储费、代购代销、服务费税目的检查,普遍认为企业在取得供货方的仓储费、服务费,与付给供货方的货款核算不清,依据相关税收法律法规,企业应做增值税进项税转出。依据为1997年10月31日发布的《关于平销行为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67号)第二条之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为堵塞税收漏洞,保证国家财政收和有利于各地区完成增值税收入任务,现就平销行为中有关增值税问题规定如下:自1997年1月1日起,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无论是否平销行为,因购买货物而从销售方取得的各种形式的返还资金,均应依所购货物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冲减的进项税金,并从其取得返还资金当期的进项税金中予以冲减。税务人员根据调查事实和相关税收法律,要求企业应做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因此,应强化企业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使企业的会计核算资料经得起企业主管部门、税务部门等单位的各种检查和考验。若搞不好核算的基础工作,税务筹划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三)销售环节的税务筹划

由于油田公司资金管理实行高度集中计划型管理方式。我们管理局是以技术服务为主的企业,加上市场机制的不完善,导致技术服务款项不能及时回收,造成资金没有真正取得,又不得不按未到手的销售收入计算交纳增值税及各种附加税,从而加剧了资金供求矛盾。针对这一情况,采用灵活多样的销售方式,在施工过程中采取切块完工结算付款的方式在供销过程中,可以实行合同供货,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尽可能保证资金及时收回,同时又可合理合法地推迟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减轻因提前纳税而增加的企业负担。

二、应当充分考虑到外部税务筹划的必要性

由于税务筹划活动越来越普遍,又因政府的反税务筹划措施越来越有力,税务法律法规逐步完善,那么,税务筹划不再只有纳税人自己来运作,而应借助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为企业筹划纳税,这支队伍增加了越来越多的财务会计人员、法律工作者,具有较多的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他们对税务筹划的研究比较广泛、对税务相关法律、法规也比较熟悉,时间上有足够的保证。所以,借助外部进行税务筹划,不仅是对内部筹划的一种补充,同时也是帮助企业筹划和诊断纳税是否恰当的有效途径。

企业税收筹划的成功,离不开适合的筹划方式以及合理的税收筹划方案,所以企业税收筹划开展的时候,一方面需要综合所有情况完成税收筹划,另一方面需要了解常用的税收筹划方法,并且根据自身情况做好选择。那么常见的税收筹划方法包括些什么?

(一)为职工搞福利或发放奖励性纪念品,(作者:税点点)低价出售,或私分商品性货物;

(二)纳税人因销货退回或折让而退还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从销货退回或者在发生的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抵扣。

(三)商品性货物用于本企业专项工程或福利设施,本应视同对外销售,但采取低估价、次品折扣方式降低销售额;

(四)随同货物销售的包装物,单独处理,不要汇入销售收入;

(五)实现销售收入时,采用特殊的结算方式,拖延入账时间,延续税款缴纳;

(六)采用用于本企业继续生产加工的方式,避免作为对外销售处理;

(七)销售货物后加价收入或价外补贴收入,采取措施不要汇入销售收入;

(八)采取某种合法合理的方式坐支,少汇销售收入;

(九)设法将销售过程中的回扣冲减销售收入;

(十)以物换物;一般纳税人税务筹划利用当期进项税额节税,进项税额是指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已纳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限于增值税税款抵扣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和购进负税农产品的价格中所含增值税额

因此进项税额节税策略包括:

(一)纳税人进口货物时,向海关收取增(作者:税点点)值税完税凭证,并注明增值税额;

(二)在价格同等的情况下,购买具有增值税发票的货物;

(三)在采购固定资产时,将部分固定资产附属件作为原材料购进,并获得进项税额抵扣;(四)购进免税农业产品的价格中所含增值税额,按购货发票或经税务机关认可的收购凭据上注明的价格,依照10%的扣除税率,获得10%的抵扣;

(四)一般纳税人委托加工货物时,不仅向委托方收取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且要努力争取使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尽可能地大;

(五)一般纳税人购买货物或应税劳务,不仅向对方索要专用的增值税发票,而且向销方取得增值税款专用发票上说明的增值税额;

(六)采用兼营手段,缩小不得抵扣部分的比例。

(七)将非应税和免税项目购进的货物和劳务与应税项目购进的货物与劳务混同购进,并获得增值税发票;

(八)为了顺利获得抵扣,节税者应当特别注意下列情况,并防止它发生:

第一,购进货物,应税劳务或委托加工货物未按规定取得并保存扣税凭证的;

第二,购进免税农业产品未有购货发票(作者:税点点)或经税务机关认可的收购凭证;

第三,购进货物,应税劳务或委托加工货物的扣税凭证上未按规定注明增值税额及其他有关事项,或者所注税额及其他有关事项不符合规定的;

以上两大类策略,是从可供节税筹划的实际 *** 作的角度着眼而提出的一般纳税人税收筹划方案。从本质上说可归纳为:一是争取缩小销项税额;二是争取扩大进项税额,其效果是从两个方向压缩应缴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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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负压力大,可以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从源头做好税务筹划

全国现在有很多地方,都有非常好的税收优惠政策,可以给予入驻企业高额税收扶持奖励。

那么我就来告诉您税收优惠政策,对于企业来说能给予企业多大的税收奖励。

企业可以享受到多大的税收奖励。

首先介绍一下,我所在的开发区,主要给予企业的奖励是:

增值税扶持奖励,

企业所得税扶持奖励,

还有针对个人独资企业的核定征收。主要就是这三大块

增值税,所得税,具体的扶持奖励政策: 增值税返税比例高达:75%-90%; 企业所得税返税比例高达:75%-90%; 个人所得税返税比例高达:75%-90%; 返税周期快,当月纳税,次月奖励到账 总部经济模式,不用实地入驻,只需入驻到当地,就可以享受当地的政策

全国各地企业,都可以申请享受。

个人独独资企业核定征收政策:

在开发区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申请核定征收

个人独资企业,不交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低至:0.5%-2.1%; 综合税负低至:0.5%-3.16%。 (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后,由于是核定征收,不用考虑成本发票和进项发票)

非常适合一些缺成本发票,利润虚高的企业,以及一些高收入,高净值的人群

开发区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就是上面这几点,企业能够合理利用上面的政策,可以给予企业节约很多税收。比如您把主体公司注册地址迁移到税收洼地,那么您还是正常经营纳税以后可以得到差不多总税收:35%-45% 的返税扶持政策。减少很大一部分的税收压力。

当然如果企业的所得税这块压力比较大,企业可以通过办理个人独资或者有限公司的企业,服务行业的比如企业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等等。和主体公司这面发生服务类的业务来往,转移利润到个人独资或者有限公司企业,享受核定政策或者有限公司以后, 缴纳:3.16%的税金 以后这笔资金就可以自由的使用了。

版权声明:本回答转自《WG税收优惠政策》公众号,更多税收优惠政策,可关注公众号了解~

《梅梅谈税》专注于园区招商,利用地方性税收奖励扶持政策帮助企业合理合规节税避税!

企业税负压力大,如何从源头做好税务筹划,通过税务筹划合规节税、

前几年的增值税改革,最重要的就是好几个行业增值税税率进行了整体的下调,特别是贸易企业的增值税率变动最大!从16%的增值税税率,降低至为:13%的税率。并于当年的4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

在增值税改革以及增值税税率下降以后、对于贸易企业来讲是最大的利好!但是在实际的情况是贸易企业的综合税负依然很大,依然是所有行业里面增值税税率最高的!

那么面对高额的税收压力、贸易企业除了享受国家性的政策以外、还有没有其他的方式、可以合规税筹、合理节税、

 其实贸易企业想要合规节税、合理避税、可以通过享受税收洼地的高额税收奖励返还政策来合理的节税避税。

 在不改变贸易企业现有的经营地址和经营模式的情况下、只需将贸易企业的注册地址注册到我平台对接的税收优惠园区、就可以享受当地园区高额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分红税的高额奖励与返还。贸易企业当月纳税,次月园区就会直接奖励到账、当月纳税、次月奖励返还、政策稳定、兑现及时!

外省市、外区域税负重的企业都可以申请享受。不受地域限制

具体的政策为: 1、增值税以税收优惠园区地方财政留存部分的:70%-90% 进行奖励和返还。 2、企业所得税以税收优惠园区地方财政留存部分的:70%-90% 进行奖励和返还。 4、个人所得税以税收优惠园区地方财政留存部分的:70%-90% 进行奖励和返还。 3、股东红利税以税收优惠园区地方财政留存部分的:70%-90% 进行奖励和返还。

贸易企业想要合规节税、可以通过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方式来合规解决,不仅可以高额节税、而且完全合规合法。

版权声明:文章转自《梅梅谈税》公众号,税务筹划请移步《梅梅谈税》!

例如,针对现阶段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国家环境破坏严重的问题,为了促进环保领域的发展,国家方面往往会针对相关企业出台一些优惠政策,一方面能够有效减轻企业税负,促进企业发展另一方面,能够在保证经济发展速度的同时,合理调整国家的资源配置,促使企业在实际投资的过程中能够将更多资金投入到环保领域,在保证经济发展速度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最对环境的破坏,实现我国经济的稳定发展。

但近几年,西南地区的政府部门响应国家号召,出台了各项招商引资的政策,其中对于企业税收来讲最重要的就是总部经济税收优惠政策总部经济税收优惠政策重点在于对入驻享受政策的企业提供非常好的税收筹划环境,帮助企业合理合法减轻税收压力。

案例解析:

浙江XX网络 科技 有限公司业务范围:软件开发(税负6%)、软件销售(税负13%),整体业务量大进项不多整体税负沉重,针对企业的两项业务将其拆分为两家公司:

方案一:浙江XX网络 科技 有限公司到上海税收洼地注册一家分公司,将销售的业务全部分割调整到分公司,分公司独立核算所产生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可以享受园区财政扶持,增值税返还缴税额地方留存部分30%-70%,企业所得税返还地方留存部分的30%-70%

方案二:浙江XX网络 科技 有限公司到上海的税收洼地注册一家个人独资企业作为下游服务商,通过业务合作的形式将部分利润留在个人独资企业,让个人独资去承担交税,个人独资企业按照现行税法是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股东分红税,仅缴纳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便可提现,入驻园区的个人独资企业享受核定征收税负在0.9%-2%左右,税负极低。

假设浙江XX公司为一般纳税人(下称A公司),年收入为2000万元,费用支出在1000万,利润为1000万元,通过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下称B企业),将A公司的利润中的500万元以招待费营销费的业务模式转入B企业,具体节税效果比较如下:

分析:不管B企业为小规模或者一般纳税人,其所承担的增值税税额A公司都可以用来抵扣,等于是A公司应该承担的增值税部分的转移到了B企业,所以B企业实际担负的税额只有个税的10.44,那么算下来的税负10.44/500万=2.1%,B企业相对于A公司节约税款为:200-10.44=189.56万元,节税比例高达:189.56/200=94.78%。

企业税负压力大,个人认为从以下源头做好税务筹划:

一、从战略架构层面,企业应该搭建起最优的税务架构,比如集团总部、总公司、母公司、控股公司的安排与筹划;集团内部业务的整合;等等。

二、从商业模式层面,主要在协议安排里面做文章,对涉税条款进行设计和筹划,并选择合适的交易模式。

三、从税务管理层面,主要是积极争取税收优惠政策以及成本费用的扣除政策,比如上面所说的适用于税收洼地的优惠政策,以及行业性的优惠政策,递延纳税政策的运用等,如以下:

1、省增值税:就业安置

(1)节税方式:企业只要录用下岗员工、残疾人士等都可享受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企业可以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分析公司岗位的需要,安置国家鼓励就业的人员。

(2)值得要注意的是:这家企业总人数不得低于40人;残疾人数要占公司总人数四分之一以上,并且不少于10人;给予残疾人的工资不得低于工资标准(例如:深圳2200元/月);并且要给他们购买五险一金(交纳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 社会 保险)

(3)优惠之处:残疾人工资 4倍=国家给企业的返利。企业当月申请下来,国家次月将退税费,流程方便快捷,很好节省成本,同时又可以很好帮助残疾人,一举多得,何乐而不为?

2、员工福利政策(省个税)

(1)节税方式:针对大企业员工工资高,月收入几万元,想减少个税及社保问题的。

(2)主要要求:合理取得发票:职工困难补助费,只要是能够代表职工利益的决定就可以作为合法凭据,合理的福利费列支范围的人员工资、补贴是不需要发票的,对购买属于职工福利费列支范围的实物资产和发生对外的相关费用应取得合法发票。

(3)案例:某企业,工资合计1000万,企业利润约为400万,所得税率25%,所得税缴纳100万。使用福利平台后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明细 使用前 使用后

福利费列支0 140

服务费(平台) 060(选择性使用)

企业利润 400 200

企业所得税缴纳100 50

分红个人所得税 60 30

福利费成本0 2.5

合计成本 160 82.5(按最高值核算)

节省成本77.5万

3、人力资源产品包

(1)节税方式:有需求人员外包的所有企业,比如比较常见的银行外包等等。(2)以员工5000元/月为例,使用人力资源产品包后数据如下:

工资薪金 5000 50002

社会 保险(个人部分) 5100

社会 保险(公司部分) 984.5 100(商业保险类)

增值税成本 0 336

抵扣0 336(流转抵扣后不增加成本)

实发工资 4490 5000

单位承担社保费984.5 1000

4、利用企业清算

企业清算指公司解散时,为终结现存的财产和其他法律关系,依照法定程序,对公司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清理、处分和分配,以了结其债权债务关系,从而剥夺公司法人资格的法律行为。公司除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外,其余原因引起的解散,均须经过清算程序。

清算所得是指企业清算的全部资产或者财产扣除清算费用、损失、负债、企业未分配利润、公益金和公积金后的余额,超过实缴资本的部分。在资本公积金中,除企业法定财产重估增值和接受捐赠的财产价值外,其它项目可从清算所得中扣除。对于重估增值和接受捐赠,发生时计入资本公积,清算时并入清算所得予以课税,这相当于增值部分可以延期纳税。在其它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企业可以创造条件进行资产评估,以评估增值后的财产价值作为折旧计提基础。这样可以较原来多提折旧,抵减更多的所得税,从而减轻税负。

很多公司都是用这种方法来降低税负的。

4、利用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利用“股权转让”变为“先撤资再增资”进行税务筹划。

例如:有一家企业要买500亩地,平均每亩10万元,大约需要5000万元。其中200亩准备留作自用,其他300亩打算平分3块卖掉。这家企业老板咨询过税务专家,怎么买地比较划算。因为如果1000万买的土地,几年后出售时可能会达到5000万元,其中土地增值税是相当高的。专家建议:再去成立三家公司,每家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各自购买100亩土地。将来出售土地时,不再出售土地本身,而是出售其中一家公司的股权。或者公司去与别人合资,以后再转让股权,赢得的利润更大,这是长远的做法。所以现在很多企业利用这招进行税务筹划。

5、设立新的机构减少纳税

有些税收优惠条件,是企业一设立就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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