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微商是否交税,要看具体情况:一种情况是,如果你是微商总部品牌企业,你需要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另外一种情况你是有一个小公司或者是有个体户营业执照,你自己在一些渠道进货,然后在朋友圈销售产品,你就要用自己的公司或个体方式纳税了。接下来,个人是不允许进货以后在朋友圈里销售产品的,这是违法行为,所有自行进货在朋友圈里销售产品的都需要有工商注册申请企业营业执照和个体经营执照才可以卖了,也就是说没有营业执照都是违法行为,你也不能开通微店平台,微信支付在线收款,支付宝在线收款,这些都需要有营业执照才能开通。
还有一种情况,一个微商总部平台搭建了微商城系统或微店系统,招募了很多个人做他们平台下的微商,这些微商帮助平台做推广,做营销,做客流,做导购,但这些个体微商不直接收款,消费者把钱直接支付给平台的,然后平台直接发货给消费者,也就是说这时候个体微商并没有进货,也没有收款,他们只是帮助平台做推广赚平台给他们的佣金,这样的微商是不需要注册公司,也不需要营业执照的,理论上说这些微商不是独立的商业行为,而是被平台签约雇佣的职业营销推广人。但这些个体微商获得平台支付推广佣金以后,根据法律规定,要交个人所得税。
企业或个体户独立经营微商模式的要按企业方式交增值税和所得税,个人微商依托微商总部平台赚营销推广佣金的要交个人所得税。这时你就像微商总部平台的非正式员工或临时工一样,或称签约兼职人员一样而已,只是做部分工作,主体经营运营的不是个人。个人佣金超过一定数额,按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即可。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你是公司形式,代理了某个品牌公司的产品,虽然不是你发货,但是你在收消费者的款,然后你再结算给品牌产品的供货款,这时你就要交增值税,也要交所得税。
假如你不但不发货,也不收款,款是直接支付给品牌公司的,品牌公司按月或按季度返给你佣金,这时你也要交增值税(品牌公司问你要发票)和交所得税。如果品牌企业不让你开发票,那你就不用交增值税了,但依然要交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1,电子商务只要有业务收入就要交纳税款的。2,个人卖家应当承担的主要纳税义务包括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而企业卖家则需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3,对于已达到建账标准(即《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人卖家,税务部门按照《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查账征税,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至于那些达不到建账标准的个人卖家,相关部门则定期定额征收个税。目前,全国各地核定应纳税额的标准不同。
4,与个人卖家类似,企业卖家参照《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通常,该税种的税率为25%。而就增值税而言,不管个人卖家还是企业卖家,按照国税总局2014年第57号公告的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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