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小微企业没有专属绿色信贷产品 主要集中在大型国企、央企,通过项目贷款方式实现投放。对于从事绿色金融领域的民营小微企业,未有专门行业信贷政策和产品,在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其准入标准与一般法人客户一致,特别是科技型企业融资需求旺盛,因科技型企业自身轻资产的特点,获取银行融资比较困难。
三是业务人员专业知识能力不足。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绿色金融。2021年3月两会上,碳达峰、碳中和被首次写入政府报告,央行也已把绿色金融确定为今年和“十四五”时期一项重点工作,对绿色金融业务主要目标、发展重点、健全服务体系、完善保障机制、加强风险管理等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但一线客户经理对绿色信贷知识的了解不够深入,对何为绿色信贷一知半解,对绿色信贷的定义、范围等认识还需加深,缺乏绿色信贷专业人才,还需持续从组织、人员、信息储备、知识储备等方面强化营销管控体系建设。
作为国内首家承诺采用国际“赤道原则”的大型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经过多年探索,兴业银行已形成包括绿色融资、绿色租赁、绿色信托、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投资、绿色消费等在内的绿色金融全产品链。在特许经营权质押、碳资产抵押融资、排污权抵押融资、合同能源管理融资等权益类产品融资业务方面形成了独特的特色,其中,在以碳排放权交易为代表的环境资产交易市场,兴业银行与全部7个国家级碳交易试点地区达成合作,与全国11个碳交易试点省市中的9个签署了全面合作协议,提供包括交易结构和制度设计、资金存管、清算、抵押融资等一揽子金融服务。
经过多年深耕,绿色金融业务已成为整个兴业银行集团的品牌业务和优势业务,涵盖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生态经济三大领域,涵盖提高能源效率、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碳减排、污水处理和水处理、二氧化硫减排、固废回收等多个项目类型以及能源、建筑、交通、工业等主流行业。通过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并与银行的产品和服务相结合,绿色金融业务已成为一项重点业务。
为了全力支持绿色信贷,总行和分行还安排了一系列配套激励措施:安排专项绿色行动风险资产,确保绿色信贷;发行绿色金融债券,专项投向绿色信贷项目,有效降低客户融资成本;安排专项金融资源,支持和鼓励分行打造绿色金融客户、启动重点项目、推出创新产品、建设排污权平台。在信贷审批上,实现绿色信贷专业审批,优先审批绿色信贷项目。在融资方式上,除传统信贷外,通过租赁、信托、投行、理财等方式积极鼓励绿色金融领域的创新应用。在团队建设上,成立绿色商业加盟组织,配备加盟商,提供营销、审批、放款、风控等一站式专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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