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杭州市跨境电商综试办副主任陈卫菁说,杭州综试区积极推动跨境电商和新技术、新模式的深度融合发展,大力发展“社交+电商”“直播+电商”的商业模式,引导用户生成内容、增强现实技术应用、社交媒体广告投放、直播互动等业务有序发展。
2、以培育知名网红直播服务机构为契机,杭州综试区将推动跨境电商加快从“流量经济”向“信任经济”转变,完善以社交、体验、互动为支持重点的配套政策措施。
3、作为中国第一个跨境综试区,杭州综试区一直以“头雁”之姿,实践出制度体系再造、商业模式创新、产业水平提升等一系列有效成果。在杭州先试先行的带动下,直播入局跨境电商领域,势必会让跨境电商行业风云再起,带动一批新大卖家、新品牌、新机构的诞生。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本市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杭州跨境电商综试区)。杭州跨境电商综试区覆盖本市行政区域。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进行的,或者交易标的跨越关境的电子商务活动。第四条 本市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应当坚持先行先试、循序渐进、创新发展、依法规范的原则,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的机制。第五条 本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应当体现线上集成、跨境贸易、综合服务的主要特征,提高物流通关渠道、单一窗口信息系统、金融增值服务的水平,推动通关、检验检疫、外汇、税务、商务、物流、金融等一体化,促进线上单一窗口综合服务平台和线下综合园区平台联动发展,建成投资贸易便利、监管服务高效、法治环境优化的全国跨境电子商务创业创新中心、服务中心和大数据中心。第二章 管理体制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跨境电子商务建设领导协调机制,加强对跨境电子商务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依法制定与跨境电子商务建设、发展、管理有关的政策,定期研究重大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制定、落实阶段性目标,协调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建设工作和创新发展。第七条 市人民政府设立的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跨境电商综试办),负责杭州跨境电商综试区的建设和统筹管理工作,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下列职责:(一)执行有关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工作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和市有关政策,研究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有关问题,与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管理、税务等部门配合协作,简化优化监管流程,推动体制机制创新,探索构建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管理制度和规则;(二)编制杭州跨境电商综试区的发展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三)统筹杭州跨境电商综试区线下园区的功能布局,协调、督促线下园区的建设与管理,负责杭州跨境电商综试区招商网络建设工作,指导全市跨境电子商务招商引资工作;(四)组织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领域交易、支付、物流、通关、退税、结汇等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等方面的创新研究,推动跨境电子商务交易规则和标准的形成;(五)负责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化工作,组织实施单一窗口综合服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建立信息交换共享机制,构建跨境电子商务信用评价和统计监测体系,实施信用评价、分类分级监管,推动信息流、资金流、货物流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六)负责跨境电子商务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全流程的专业风险分析,防控经济风险、技术风险和交易风险;(七)组织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金融服务和智能物流体系建设工作,推动跨境电子商务与仓储、物流、金融等产业的融合发展;(八)负责跨境电子商务人才体系建设;(九)履行市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明确跨境电子商务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推动本行政区域内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第八条 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管理、税务等部门在本市设立的跨境电子商务工作机构(以下统称驻区机构),依法履行有关管理职责。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和有关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管理工作。第九条 市跨境电商综试办应当与驻区机构、有关部门建立合作协调和联动工作机制,为驻区机构和有关部门依法监管提供必要的保障,研究解决杭州跨境电商综试区发展中的问题。第十条 鼓励跨境电子商务经营者、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等建立行业自律体系,发挥行业组织自治作用。跨境电子商务行业自治组织应当研究跨境电子商务行业发展方向,探索行业发展规律,推动制订和实施行规行约、行业质量标准等,规范经营行为,依法维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本行业的声誉,引导跨境电子商务规范化发展,促进公平竞争。第三章 发展规划第十一条 全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规划由市跨境电商综试办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促进跨境电子商务规范发展的要求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全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应当明确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核心区、产业应用经济圈和产业发展带,形成全域覆盖的总体布局。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