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营销是市场营销在金融领域的拓展,最先在银行业得到应用。1958年,在全美银行协会会议上最早提出“银行营销”的概念,但人们真正意识到营销在金融机构中的重要作用是在20世纪70年代以后。1972年,英国《银行家杂志》把金融营销定义为“把可盈利的银行服务引向经过选择的顾客的一种管理活动”。这里所说的“银行服务”指的是金融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营销大师菲利普•科特勒认为金融营销是指金融企业以金融市场为导向,以客户需求为核心,各金融企业采取整体营销的行为,以金融产品和服务满足客户的需求和欲望,从而实现金融企业利益目标的经营管理活动。金融企业的营销目的是借助精心设计的金融工具以及相关金融服务以促销某种金融运作理念并获取一定收益。
是指金融企业为了生存与发展的需要,以金融市场为媒介,以客户需求为核心,根据客观环境条件和金融企业自身的能力,创造与交换金融产品(包括权利和价值),从而刺激和满足客户需求的社会行为和经营性管理活动的过程。同样,金融市场营销也是一个综合性的、动态的经营性管理活动的过程。1、金融服务是指金融机构运用货币交易手段融通有价物品,向金融活动参与者和顾客提供的共同受益、获得满足的活动。按照世界贸易组织附件的内容,金融服务的提供者包括下列类型机构:保险及其相关服务,还包括所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服务(保险除外)。
2、广义上的金融服务,是指整个金融业发挥其多种功能以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具体来说,金融服务是指金融机构通过开展业务活动为客户提供包括融资投资、储蓄、信贷、结算、证券买卖、商业保险和金融信息咨询等多方面的服务。增强金融服务意识,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对于加快推进我国的现代金融制度建设,改进金融机构经营管理,增强金融业竞争力,更好地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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