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饭店:饭店的特点是提供各种美食,以及舒适的就餐环境。它们的服务质量也很重要,要求服务员能够友好、耐心地为客人提供服务。
2、旅游业的特点是能够带来不同的体验和感受。它们要求旅行者能够享受到独特的风光、文化和历史,并且还要求旅行者能够得到良好的服务。
旅游业务要有三部分构成:旅游业、交通客运业和以饭店为代表的住宿业。他们是旅游业的三大支柱。
(一)旅游市场营销组合因素的可控性旅游市场营销组合中的诸因素都是旅游企业能够自我控制的。列如,旅游企业可以根据旅游市场细分和旅游目标市场的定位,选择自己的旅游产品结构可以根据旅游市场的竞争状况,自行决定旅游产品价格可以根据便利和效益的原则,自行选择旅游产品销售渠道也可以根据旅游产品的特点,自行选择旅游促销手段等。但这种可控性并非绝对,因为旅游企业置身于外部环境'本身还会受到外部诸多不可控制因素的影响。这些都会直接或间接地对可控制因素产生制约作用。所以,旅游企业在进行旅游市场营销组合时,既要善于有效地利用可控制因素,又要善于灵活地、适时地匹配外部不可控制因素的变化。
(二)旅游市场营销组合的动态性
旅游市场营销组合是变化多端的动态组合,而不是固定不变的静态组合。旅游企业可控制的产品、定价、销售渠道、促销、人员管理等因素中,每一个因素又包含了许多因素。只要其中任一种因素发生变动,就会出现一个新的组合、产生不同的效果。因此,为了保持旅游市场营销组合各因素的最佳组合,旅游企业应根据可控制因素和外部不可控制因素的变化,对原有旅游市场营销组合作相应的调整。
(三)旅游市场营销组合的多层次性
旅游市场营销组合是“5P”组合。而每一个“P”,又包括若干因素,形成每个“P”的次组合。如旅游促销是旅游市场营销组合的一个可控制因素,但旅游促销因素本身又可形成组合力量。旅游促销组合包含了旅游广告、旅游销售促进、旅游营销公关、人员推销等次组合因素,而且这种次组合因素还可以再细分组合。可见,多层次性是旅游市场营销组合的一个显著特点。
(四)旅游市场营销组合的整体性
若把旅游市场营销组合作为一个系统,则旅游企业内部的各种可控的营销因素都是这个系统的子系统。旅游市场营销组合的作用,不是其中每一个构成因素所发生作用简单相加的结果,而是各个因素互相配合、互相协调所产生的整体效能,超过了每一个因素各自单独产生的效果的总和,这就是系统的整体作用。为了能充分发挥旅游市场营销组合(系统)的整体作用,旅游企业必须对各种可控因素(子系统)进行有效的综合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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