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今天,2009年1月28日 “躲猫猫”事件。是什么事件啊

历史上的今天,2009年1月28日 “躲猫猫”事件。是什么事件啊,第1张

2009年2月,云南青年李乔明(也有媒体写作李荞明)死在看守所,警方称其“躲猫猫”时撞墙。很快,躲猫猫也火了起来。网友们一边讨论躲猫猫这个游戏的危险性,一边大量发帖“躲猫猫”。

参考:http://baike.baidu.com/link?url=cxsFywBwbecQDgnYHggIMPRJXwdAiIOJfzBvWGLaXOWN00seG-ToLscTMVu47vJ5dxAIbFRghVUstr0SDmnEha

而躲猫猫这个词之所以在网络热议,是因为,日前云南一青年李乔明在看守所因与同监室的狱友玩“躲猫猫”游戏时,因为蒙着眼被狱友踢打后撞到墙壁受伤,不治而亡,此事披露后在网上引发热议,成千上万的网友跟帖,对此纷纷发表看法,指出“躲猫猫”致死人完全超出我的想像力、“躲猫猫”实在太危险了。还有一些网友把这件事和去年的“俯卧撑”、“打酱油”事件联系起来、将俯卧撑、打酱油、躲猫猫称为中国武林三大顶尖绝学、而“今天你躲猫猫了吗”一时成为网络流行语。对此,媒体也纷纷质疑政府公信力、群众知情权等等。 但是,就在昨天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在网络上发布公告,邀请网友和社会人士参与"躲猫猫"事件调查,并让网民任调查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昨晚6点左右,由于报名人数太多,省委宣传部临时决定,把参加调查的网友和社会各界代表的人数从4人扩编到10人。 一些网民认为,就此事组成调查委员会并邀请网友及社会各界人士代表参加,可算是党委、政府工作的一大进步,说明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受到了高度重视,产生的调查结果也能令人信服。也有网民表示,这是个创举,但效果如何还要看具体的调查过程以及调查结果是否真正做到了透明化、公开化。 云南警方处理“躲猫猫”事件相关责任人 在“躲猫猫”事件调查结论公布之后,云南省公安机关表示,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3人遭撤职,1名民警被辞退。 公安机关发言人杨建萍介绍,目前云南省公安厅已获取同监室在押人员张厚华、张涛、普华永等在李荞明被关押期间对其实施多次伤害、并最终致其死亡的基本证据。 杨建萍说,这起案件暴露出晋宁县公安机关特别是看守所在队伍建设和执法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依照有关规定,对晋宁县公安局局长达琪明予以行政记大过处分;对晋宁县公安局分管看守所工作的副局长闫国栋予以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免去晋宁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晋宁县看守所所长余成江予以行政撤职处分;对晋宁县看守所分管管教工作的副所长蒋瑛予以行政撤职处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晋宁县看守所民警李东明(负责管理李荞明所在监室)予以辞退处理。 上述人员的处分及组织处理已经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同时,根据检察机关查明通报公安机关的情况,对案件进展中发现的渎职线索一查到底;有渎职犯罪嫌疑的,由检察机关依法予以追究。对公安机关在看守所管理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将采取措施,认真整改。 杨建萍表示,在与检察机关共同调查时,发现看守所的监控设施损坏达半年未进行修复,于是才在责任追究中明确了看守所相关领导的责任。可以明确,公安机关在案件中负有监管不力的责任,公安机关将承担相应责任,同时积极与家属协商处理善后问题。 杨建萍还说,下一步公安机关将在监管场所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整顿活动。牢头狱霸历来是公安监管场所严厉打击的重点,案件表明在监管场所确实存在拉帮结伙、称王称霸、恃强凌弱的现象。警方对此坚持露头就打、决不让其做大成势。 2月12日,昆明市晋宁县一男子在看守所受伤后死亡。据当地媒体报道,晋宁县公安机关给出的答案是,李荞明受伤是由于其与同监室的狱友在看守所天井里玩“躲猫猫”游戏时,遭到狱友踢打并不小心撞到墙壁而导致。这一答案引发网友强烈质疑,“躲猫猫”立即成为流行词语。 27日下午,云南省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公布了“躲猫猫”事件调查结论:李荞明系因同监室在押人员殴打、拳击头部后撞击墙面,导致受伤、死亡。 此调查结果与先前向媒体公布的初步调查结果有较大出入。对此,检方表示,这是由于涉案人员串供,加上急于向媒体公布,对先前的调查产生了影响。 据杨建萍介绍,案发后殴打李荞明的同监室在押人员张厚华、张涛等人订立攻守同盟,对抗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调查。待全案侦查终结后,将移送检察机关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记得采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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