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企业要做全媒体营销?

为什么企业要做全媒体营销?,第1张

   是谁说企业一定要做全媒体营销的!

   企业做营销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的,包括市场运营目标,产品阶段,资金实力,产品基因等等。

     1 市场运营目标

一家公司从创业到市场规模很大是分不同阶段的,不同的阶段也有不同的市场运营目标,市场运营目标的制定也是服从企业宏观发展战略的。简单来说这一年来,是先做曝光,还是做用户量或者还是销售额,不同的运营目标,运营策略完全不同。

      2 产品阶段

产品从零到成熟也是分很多阶段,研发期,试错期,成长期,成熟期,衰退期,不同的时期营销策略也有不同,例如,研发期要做好产品预热,试错期要保证一定的用户基数,这两个时期需要营销,但是肯定不能大面积的营销,一定带来了很多用户,产品接不住,口碑一下子坏掉了,所以是否做全媒体营销一定要考虑产品项目所处的阶段。

       3 资金实力

    你有没有钱,有多少钱,尤其是对创业公司来讲这是很现实的问题,做全媒体营销你有那么多费用吗。前期资金实力不行的前提下,一定先挑选效果好的营销方式来做,有钱花在刀刃上。

       4 产品基因

    这一点许多营销专家应该说的不多,但是极为重要,不同的产品天生就适合不同的营销渠道,这是产品与生俱来的特性,例如教育培训类的服务就是适合知识性的营销,所以你在全媒体上开知识普及就是有用,还有杜蕾斯它本身的行业属性就天生具备了它特别有话题性,在社会化媒体上做借势营销就是比其他产品有优势,这一点没办法否定的。

      所以,要不要做全媒体营销一定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呀!

其实这个概念乃是业界为了方便经营所提出的一个高度凝练的说辞,针对的是当下媒体形式和数量井喷式发展的现状,以及消费者需求难以把握的困局。目下,不管喜欢不喜欢,我们已经从一个“发现概念”的时代进入“创造概念”的时代,新观点新概念鱼龙混杂层出不穷,不但影响了微观的分析判断,也干扰到深层的战略思维。所以,编辑部抓住“全媒体”这个概念,通过媒体、广告公司以及广告主三个角度,梳理其来龙去脉,把握当下传媒发展布局和掌握未来商业模式。业界已经付诸实践的这一概念却让学界抓耳挠腮,思考怎么构筑一个新的理论体系或者营销模型。笔者认为,要吃透这个新词需要从两大方面来着手,第一是了解这个概念怎么理解,第二是明白这个东西如何运作。先看概念剖析。这个概念一来照应了当下的媒体业态,二者照应技术上的融合趋势,三者照应社会需求,也就是消费者需求。这是一个动态的概念,是对全媒体和全方位营销的全面结合。那么,何谓“全媒体”?随着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的成熟和发展,数字媒体日益发达,出现了人们熟知的“融合”现象:新旧技术的融合与不同媒体壁垒的消蚀同时发生,“多媒体”应运而生。“全媒体”不外是“数字化多媒体”的经营范畴的表述,一个更具张力的归纳和延伸。第一,“全媒体”的概念涉及到媒体自身属性的重新定位问题。报业不将是报业,广播不只是广播,泛媒体结局变成变成人人媒体,事事传播;第二,“全媒体”的概念引发经营组织系统的重组。核心定位既然已经发生调整,原来围绕这个定位的经营组织也不得不因而作出调整,撤销旧有部门,增添新的经营团队势在必行;第三,“全媒体”的概念催生新的传播体系。高度集中的一对多的大众宣传体系逐渐失灵,取而代之是分散的互动的沟通传播体系。再看这个概念的第二层次,即全方位营销。在营销体系中,与“全媒体”相对应的概念就是“全方位营销传播”,也有译为“整体营销传播”(Holistic Marketing Communications)。所谓“全方位营销传播”,其实就是“组织以顾客为中心,从整个公司的长期视点出发,有机、整合性的展开市场营销活动的过程或是思考方法。”首先,它具有鲜明的“顾客导向”,所有的活动都强调要从顾客的角度进行重新审视,以和顾客的接触点为中心进行市场营销活动;其次,强调“关系建构”。在消费者变得日渐聪明的今天,该营销观站在和他们平等的角度,研究如何来建构一种长期关系,作为顾客伙伴来创造新价值;再者,高度重视“相互作用”,强调在和消费者的关系中,通过持续的相互作用创造“共创价值”或“合作价值”的营销过程。在“全方位营销”(HMC)出现之前,流行过“整合营销传播”(IMC),两者诞生的背景均与IT、数字化变得越来越普及的社会关系密切,然而,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以前的IMC理念几乎都是以企业的战略要素整合为目标,追求企业内部的完善化和效率化,而现在的HMC则是将顾客放在一起,以包容性的双赢型价值创造为目标。无论是“全媒体”还是“全方位营销”,这个概念剖析的交接点乃是平台式的传播和营销模式。一个能够拉动受众参与从而解决需求信息不透明性的平台放在了广告主、媒体以及广告公司的面前。而在此基础上的营销终极目标是达到需求、产品、服务和谐交换的。第二方面,是关于“应用和实践”,也就是广告主、广告公司和媒体三方该如何运作全媒体营销。对于广告主来说,“有效”从来都是营销的根本目的,而全媒体营销的出现为其提供了一个高效的信息送达平台,也为其提供了一个有效的营销方式,从这两方面发力自然也就能够做到洞若观火。对于广告公司来说,这个概念恐怕是他们最早开始探索的,落实到营销上,互动营销和全方位营销等新的尝试也开始构建起一套新模式。而对于媒体,全媒体营销正是“融合”的最好说明,没有新旧冲突,没有割据对立。传统媒体通过对自身内容的调整和渠道的拓展,可以将品牌力发挥到最大,新媒体成为传统媒体最有力的合作方。于是,在全媒体营销中,三方各取所需,各有所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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