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创造可以被传播的内容。
比如说小米、褚橙就做得非常好,它们创造了能在社交媒体上被广泛传播的内容。
但这些方法可遇不可求,并不是所有人都能用这种方法。甚至可以说,一年当中只有两三个品牌可以靠这个方法起来,因为大家在微博、微信上记住的都是重大娱乐事件,而单个商业品牌形成刷屏的能力很弱,往往坏事传播得最快,好事很难被消费者知道。
第二,融入社会重大舆论中。
比如加多宝冠名《中国好声音》、立白冠名《我是歌手》、伊利冠名《爸爸去哪儿》,只要你能付得起那四五亿人民币,去做一个最火节目的冠名赞助商,那你就能被记住。
但是你冠名的必须是几千个栏目中的前五名,因为排在后面的那些栏目形不成引爆点,消费者也不会知道你。
第三,融入消费者生活的核心轨迹中。
比如公寓楼、写字楼、电影院……这都是消费者最核心的生活轨迹。
很多中小创业公司,经常拿了一部分预算去投分众,我认为这是不明智的做法。分众作为第二大的媒体公司,确实量大、效率高,但如果不打透是不会成功的,那可能是最大的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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