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简报,简报是简要的调查报告,简要的情况报告,简要的工作报告,简要的消息报道等。你写简报时总是没有新意?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简报,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简报 篇1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群众的维权和普法意识,3月14日上午,六郎镇政府组织计生、民政、社保、农业、妇联等多部门在集镇区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镇综治办派发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制宣传资料并现场免费接受咨询镇民政、社保等部门积极向参加活动的群众宣传民政、新农保的相关政策镇农业办现场向群众解说如何辨别假农药、假农机零件、如何选择优良水稻的相关小知识镇计生办现场向群众派发免费计生用品。
据统计,现场共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受咨询100余次,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使广大群众了解了更多“打假”常识,进一步增强了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和绿色消费观念,增强了辨别真假产品的`能力,提高了法律和维权意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简报 篇2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通知要求,市质监局从3月6日起至3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以“落实《质量发展纲要》,提振全民消费信心”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
今年“3.15”活动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开展宣贯《纲要》的主题活动
1.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传媒手段,深入宣传《纲要》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大力宣传《纲要》的指导思想、工作方针、发展目标、重点工作等内容,使《纲要》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在局内刊和门户网站开辟《纲要》学习宣传专栏,解读《纲要》,刊登学习宣传《纲要》的体会文章和动态信息。组织在《中国质量报》、《天津日报》和《渤海早报》刊登质监部门学习贯彻《纲要》的理论文章。
3.组织开展《纲要》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等活动,广泛宣传,提高全社会的质量意识,营造人人重视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大力宣传质监系统贯彻落实“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的措施和成效
1.宣传天津市“放心奶”工程
通过组织走进直播间、企业现场承诺、市民代表看企业、监督检查和权威发布、企业形象展示,安排局领导和有关处室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发布新闻通稿,组织媒体跟踪“放心奶”工程全过程采访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天津市“放心奶”工程的宣传力度,让“放心奶”等放心食品系列工程深入人心。
2.宣传全系统开展“调结构、惠民生、上水平”活动
在市局门户网站和局内刊开设专栏,以信息简报的形式集中报道全系统履行职责、服务企业、服务大项目,开展惠民生等动态信息。借助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优势,广泛宣传质监部门在“调惠上”活动中的经验做法,并组织记者深入企业和基层单位现场采访报道。组织撰写质监部门开展“调惠上”活动理论专题文章,并在《天津日报》刊发。
3.开展丰富多彩的“3.15”主题宣传活动
一是与今晚报联合开展“消费安全——消费直通车今晚3.15特别报道”活动。邀请消费者代表走进天津质检院国家加工食品监督检验中心零距离观看饮料、乳制品、粮油、冷食、茶、糕点、肉制品、粮食、水产品、方便食品、酒类等28大类食品的检测过程,加强食品安全检测机构与消费者的沟通交流,展示食品检测机构技术把关能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心。
二是与天津电视台公共频道联合开展《3.15我们在行动——辨真识假》特别节目。通过记者与质检人员生动交流,质监人员与消费者互动的形式,将事件的信息、法律信息、服务信息展示给消费广大消费者。
三是继续参与天津电视台3.15主题晚会活动。通过案例短片、嘉宾访谈、现场连线、观众互动等手段,完成大型直播节目。
4.开展农资打假下乡专题宣传
一是“3.15”期间,在农资产品销售量较多的乡镇集市现场设置检测服务台、咨询服务台、12365投诉举报台、真假农资产品鉴别台,组织执法人员、专家和当地政府分管领导、农业、工商、公安等部门以及新闻媒体参加,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和调查问卷、摆放宣传画版等形式宣传质监部门开展农资打假下乡工作情况,执法检查情况和开展农资打假工作新举措和取得的工作成果。开展现场咨询服务、受理投诉举报,维护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
二是开展“进千村,入千户,抽千样”活动。由有农业的各区县局抽调专门人员组成“农资执法打假队”和“农资专家技术服务队”,选择辖区内5-10个重点农业行政村(特别是从未开展过“农资打假下乡”的边远乡村)深入乡村、田间地头开展“农资打假下乡”行动。现场受理农民投诉举报,为农民开展免费检测,向农民宣传法律法规和质监部门农资打假工作。
三是严查坑农害农违法案件。以狠查大案要案为突破口,针对复混(合)肥、尿素、农药等重点产品,重点打击故意降低化肥产品养分含量、化肥产品虚假标注坑农害农、无证生产化肥、农药、农机等违法行为。
四是邀请农业专家为农业、养殖大户至少举办1期“真假农资产品识别讲座”,让广大消费者真正在农资打假行动中提信心、增能力、得实惠。
5.公布一批产品质量和计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3.15”期间,集中组织对与民生密切联系的产品进行质量和计量专项监督抽查,并向媒体发布专项监督抽查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监督抽查结果。监督抽查的对象是衣(服装)、食(食品)、住(家装材料)、行(汽油、柴油)产品,3c认证产品和妇女儿童用品等与百姓生活紧密相关的产品。
6.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3.15”期间,重点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单位、气瓶充装站和人口比较集中的车站、机场、商场、宾馆、饭店等区域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进行检查对公园、景区内的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和厂(场)内机动车辆进行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立即责令使用单位整改,不能整改的要坚决停止使用发现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的,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
(三)召开新闻发布会
“3.15”期间,组织专场新闻发布会,发布有关监督抽查信息,发布今年4月1日实施的《天津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内容,充分展示质监工作为保护消费者权益所发挥的积极作用。
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简报 篇33月15日上午,由霞浦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霞浦县监督管理局主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在霞浦文化广场举行。
此次活动以对“新消费。我做主”为主题进行宣传,让消费者了解自己的“新权益、新责任”。
同时引导广大企业按照新的法律规定调整工作,提高员工的素质,以更好更快更有力地为广大消费者服务。
参与此次活动的有县移动、联通、电信、保险、银行等单位。
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简报 篇4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今年的消费主题为“网络诚信消费无忧”。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纪念宣传活动。
通知强调,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有关企业要围绕“网络诚信消费无忧”主题,结合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认真组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有声势的纪念活动和普法宣传活动,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关注网络消费热点问题,推动网络经济诚信建设要广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规定,发布网络消费预警,提高电商企业依法履责意识和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增强网络市场消费信心,营造良好的消费氛围要加强对网络交易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督促网络经营行业和经营者加强自律要创新投诉受理方式,通过搭建和畅通电话、微信、互联网等渠道,方便消费者投诉与咨询,提升网络消费领域的维权效能要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通过设置咨询台,接受消费者咨询、投诉、申诉和举报,大力开展纪念宣传、咨询服务和消费维权活动。
通知指出,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持续深化网络消费领域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不法行为要针对新兴网络消费领域环境改善,进一步创新网络消费监督和维权机制,加大网络消费教育,倡导科学消费、理性消费、绿色消费理念,不断提升消费维权的工作效能,切实保护好网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研究建立多元化消费维权和监督模式,督促网络经营行业和经营者加强自律,拓展电商消费维权绿色通道,搭建消费者可直接参与的监督平台,不断提高全社会参与消费维权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简报 篇5今(7)日上午,由眉山市青神县工商质监局、青神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联合组织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纪念活动在县中岩广场举行。该县工商质监局、县食药监局、县农牧局、县烟草专卖局等11个部门、6家企业共计200余人参加了活动。青神县政府副县长田波同志为活动开幕致辞。
据悉,青神是今年全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轮回演出的第一站,此次活动主题为“网络诚信,消费无忧”。活动现场,各部门向广大群众发放了消费维权资料1000余份,展示2016年度消费维权成果和查获的假冒伪劣商品10余种,提供消费维权法律咨询100余人/次参会企业对本企业的商品及服务向消费者进行了展示,并提供咨询服务。
现场还准备了精彩的文艺演出,优美的舞蹈、幽默的小品、主题鲜明的快板,将消费维权知识烙进广大消费者心中。消费维权有奖知识抢答环节更是将活动推向了高潮。
本次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受到广大群众的点赞,认为形式新颖、接地气,不知不觉中增强了辨假识假能力,强化了合法维权意识。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简报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简报一般都有固定的报头,包括简报的名称、期号、编发单位、发行日期、保密等级和编号。那什么样的简报才具有启发意义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工作简报,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工作简报 篇13月15日,我县市场监管局在信合商厦门前开展了以“新消费、我做主”为主题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近年来的典型维权案例向群众讲解了如何识假、辨假以及怎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等知识。各参与企业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进行了公示,现场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100余人次。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工作简报 篇2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3月15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盘县消费者协会、县公安局、烟草专卖局、人寿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盘县电信局、县邮政局等部门开展以“携手共治畅享消费”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活动中,县直有关职能部门利用展板、条幅、实物真假商品对比、打假成果展示、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向消费者宣传辨别问题商品的方法,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同时,向广大市民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和《食品安全法》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增强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倡导各类企业严格自律、诚实、守信,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保障消费安心、放心、舒心。
县市场监管局、红果分局还对价值近40万元的假冒劣质烟、酒和生活日常用品等商品进行销毁。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工作简报 篇3为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3月15日,贞丰县市监、公安、农业、烟草、消协、盐业、移动等部门在县城集中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咨询活动。
宣传活动现场设立了受理投诉台、咨询服务台和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台,工作人员为前来咨询的群众认真讲消费维权典型案例,识假辨假、网购无理由7日退货等方面的知识,并通过实物展示,向群众介绍如何安全选购食品、农资、家电等的知识和方法。
此次打假维权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识假辨假能力和维权意识,使广大群众了解假冒伪劣产品的危害性,为自觉抵制和举报假冒伪劣产品营造了良好的氛围。据悉,当天共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资料7000余份、宣传手册600余本,消费维权联系卡300余张,接受群众咨询60余人次,活动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工作简报 篇4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前夕,3月13日上午,2015年区“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在萝岗街道文化广场(主会场)开幕,现场宣传消费维权知识,讲解真假商品鉴别知识,受理消费投诉。当天,活动还在夏港、东区、永和、联和、九龙镇等地设立分会场。
活动由区政府主办,区消委会、工商分局承办,区法院等17个职能部门和单位,区内19家知名企业参加。
今年“3·15”活动的主题是“携手共治、畅想消费”。结合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1周年及将于今年3月15日颁布实施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活动宣传了消费维权的法律法规,展示了全区各职能部门消费维权工作成果,引导广大消费者增强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号召广大经营企业注重产品和服务质量,提高诚信、守法经营意识。
当天,区工商分局、质监局等单位在主会场搭起了服务咨询台,开展法律宣传、有奖问答、业务咨询等互动活动。当天活动现场共派发宣传资料近万份,接受投诉举报2件,接受群众咨询近146人次。
据悉,去年区消委会及下属七个分会共处理各类申(投)诉1103宗,调解成功969宗,调解成功率约为92%,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160万元,组织开展了“放心消费商店”和“消费者满意店档”评选活动。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工作简报 篇5为增强学校内全体师生保护自身消费权益的意识,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深入开展,本协会于3月15日,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内容丰富,趣味性强,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本次活动的主题为“遏制手机吸费,打击无形诈骗”,其中具体分为两个流程:
一,我们对参加的同学先做一个调查,问卷纸上列着一些手机诈骗的常见手段,让他们选择哪些是他们经历过的,然后,我们对其进行统计;
二,参与者可以抽取一个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问题,答对就有精美小礼品相送。整个活动氛围一直很好,同学们都很积极,首先,其中很大原因是我们做了比较充分的准备,而且大多协会成员都表现得很积极在活动前几天,我们就已经把海报,礼物,问答卷等一系列物品筹备好。值得一提的是,因为预想到当天肯定有很多部门会举办活动,为了占据有利地形,我们在吃早饭之前就将桌椅搬到活动地点,为顺利举办活动提供了良好条件。另外,我们在有奖竞猜环节花了很多心思,发挥了我们的想象力,这些小礼品虽然不值多少钱,但是都很受大家的欢迎,那么来参与的人自然就会很多。
在此次活动中,我们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在活动中,因为参加的同学很多,都争着答题,抽奖,这是先前没预想到的,而我们没有将每个细节的工作分配给干事,以导致当时的状况比较混乱,不是很有秩序。还有一个问题,是参与的同学告诉我们的:“为什么没答对的人就连个鼓励奖都没有”,这会导致有些没答对的同学很失望,有可能减弱了我们的宣传力度。这些都是我们的一些错误,在以后的活动中一定会吸取教训。
整个活动进行得比较顺利,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此次活动对于广大师生来说是一次深刻的消费教育,也是对于自身素质的一次提升。此外,通过此次“3.15”宣传活动,使广大师生能够在游戏的同时,对手机诈骗有了更深刻的了解,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和消费维权意识,继而让更多的人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意义,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工作简报 篇620xx年是“3·15”活动确立的'第xx周年,作为一个以法学为特色专业的大学,为了宣传和展示二十年来的普法成就,全面落实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更好的服务广大消费者、维护其自身权益,推进消费者维权意识,民商法学院决定响应中国消费者协会的号召,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为契机,精心筹划,集中力量,组织开展一系列规模大、范围广、内容全面、形式新颖的宣传活动,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法治精神。开展“3·15”普法宣传系列活动。下面我将对我们这次活动进行总结。
我们这次活动是我们民商经济法学院成立以来第一次活动,从活动的效果来看我们这次活动的预期目的达到了。我们这次活动主要由民商经济法学院学生会实践部承办,由宣传部、公关部配合完成。在安宁区工商局的配合下我们在陪黎广场进行“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宣传活动”作为法律专业的大学生,我们学法、普法的目的达到了,在对公民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过程中,我们每一位干事都很认真,既发扬了我们法学专业学生普法奉献的精神,也体现了我们新一代大学生的素质。在学校我们进行宣传的时候,得到了我们广大同学的支持,对于我们组织者来说有这样的成果,我们很欣慰!在活动中有什么做的不到位为的地方还请领导批评指正!
在巩书记、李老师的指导下,在我们每一位学生会成员的积极配合下“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法律宣传活动”圆满成功。在此希望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将我们的每次活动都搞出特色,绽放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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