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62人死亡的空难事件发生后,三佛齐航司的商业模式为何备受关注?

造成62人死亡的空难事件发生后,三佛齐航司的商业模式为何备受关注?,第1张

因为三佛齐航司的商业模式有点投机取巧。

首先,我们可以了解到这件事是发生在2021年1月9日的。

据悉,三佛齐航空公司的一架客机在从印尼首都雅加达起飞后坠毁,而这起航空事故也直接造成62人死亡

随后,据有关消息报道称,造成事故的原因是因为飞机机龄太大。

据了解,这架飞机于1994年试飞,机龄26年,加入三佛齐航司8年。

一、三佛齐航司的商业模式。

据资料显示,三佛齐公司主要运营印度尼西亚地区的航线和少量国际航线。

而其商业模式是以低廉的价格购买老旧飞机,并以竞争对手所忽略和冷门的航线为主要商业战略。

二、三佛齐航司的商业模式有问题吗?

在三佛齐奇葩的商业模式被曝光后,有专业权威人士表示称,三佛齐航空公司购买的老旧飞机如果维护的好的话,也可以当作正常的飞机飞行,不过是维护成本高和燃油效率低一点外,其商业模式是合理合法的。

三、三佛齐航司为为何备受关注?

因为三佛齐在1月9号的空难事件经过媒体的大肆报道,引起了众多吃瓜群众的关注。

在三佛齐受到观众后,一些闲人也把三佛齐航司的商业模式挖了出来进行了曝光,后又因三佛齐奇葩的战略和营销手段而让三佛齐航司的商业模式备受观众。

要知道三佛齐在出空难前已经是印度尼西亚的第三大航空公司,并且依靠购买低价老旧飞机和走冷门路线已经挣得盆满钵满。

最后,根据标题和文中的关键词进行科普。

三佛齐航司,是一家位于印尼地区的航空公司。

三佛齐总部位于印尼雅加达,主要运营印尼航线和少量国际航线。

该公司起步于2003年,从最初一架飞机开始,短短十几年依然成为了印尼的第三大航运公司。

雅加达,是印度尼西亚的首都。

雅加大是印尼最大的城市和东南亚人口第一大城市,并且还是世界第二大都市圈和印度尼西亚的经济中心。

雅加达作为经济城市,还是重要的商业港口,而城市中金融行业也居多,并占印尼生产总值的百分之二十八点七。

在2018年雅达加主导举办了2018年的亚运会。

如果对此回答有什么不同的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给我留言。

2002年,北京的张某林在多家航空公司为自己总共投保了7份航空意外险,同年5月,他乘坐中国北方航空公司航班从北京返回大连,航班途中在大连海域发生空难,机上包括张某林和机组成员在内的112人遇难。事后,张某林家属向各家保险公司索赔共140万元的巨额保险金,但6家保险公司都向张某林的母亲送达了《拒赔通知书》,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此案涉事范围巨大,引起了中央层面的重视,国务院特成立“5.7”空难处理领导小组对空难的经过进行全面调查,经调查,这场空难竟是由张某林自己纵火,却让全飞机的人共同遇难的恶性事件!

于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的规定,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对张某林投保的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不予赔偿。之后其母亲再度上诉,但法院仍然驳回了其请求,支持保险公司拒赔。

随着保险这项分散风险的投资品逐渐被国人所接受,大家对于保险的了解也逐渐深入,于是便有不少心存邪念的人打起了“骗保”的主意,上述案例中张某林的行为,就是一种典型的“骗保”行为。但同样的,为了推销保险,不少保险业务人员也会以“这是一款只要死亡就赔付的保险”作为营销话术,吸引投资者参保。

这不仅造成了保险行业的乱象,也加剧了投资者对保险公司的不信任。因此,今天百保君就来带大家了解一下,到底有没有“只要死亡就赔付的保险”,这些险种在购买的时候又有什么要注意呢?

一.哪些是只要死亡就赔付的保险?

以死亡为赔付条件的保险种类还是很多的,包括以下几种:1.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 疾病保险(又称健康保险);3. 人寿保险(分为死亡保险、生存保险和两全保险)等。其中,人寿保险种的死亡保险(也就是寿险)和两全保险是意外、疾病和死亡都可以赔偿的。但也并不是所有情况下,发生意外身亡都可以赔付的,比如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与此同时,如果投保人已经足额交付了2年以上保险费,那么保险公司应当向其他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具体金额参考合同约定。

总的来说,意外险和寿险是最常见的只要死亡就赔付的保险,其中意外险也是最容易出现“骗保”现象的险种。保险公司为了保护自身的利益,肯定也会鉴别这些不能赔付的行为,所以接下来我们也要了解,到底哪种情况下我们购买的保险不能得到赔付。

二.什么情况下,被保险人死亡不会得到赔付?

一般来说,购买保险要重点关注其免责条款。

短期意外险常见的免责条款包括:

1.投保人故意制造意外,导致自身死亡,不予赔付;

2. 投保人从高风险极限活动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一般也不予赔付,高风险活动包括攀岩、漂流、潜水、滑雪、蹦极、冲浪等;

3. 投保人故意犯罪导致死亡,也不予赔付。

此外,意外险的赔付还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发生的意外伤害,并且发生的意外伤害必须有证据证明是客观发生的事实,而不是推测发生。因此,超期保单是不能理赔的,意外的发生也要有完全的证据。

由于发生的意外伤害,导致被保险人死亡或者残疾。

发生的意外伤害是导致被保险人死亡或者残疾的直接原因或者近因。

总结来说,就是在保险期内,投保人必须是以意外为主要原因而死亡,才可以得到赔付。所以我们接下来看一个不予赔付的案例:

某公司为每位职工都投保了团体意外伤害保险。3个月后,职工孙某患胆管炎入院治疗,在手术过程中,孙某突然出现心跳过速、呼吸骤停,经医生抢救,仍因脑缺氧而不治身亡。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认为,孙某属于医疗意外死亡。

事后,孙某家属持医院证明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以“孙某的死亡并非因为遭受意外,而是属于疾病死亡”为理由拒绝赔付。保险公司认为,孙某施行手术是由于疾病,并非是因为意外伤害,孙某在术前自己签字同意了手术,这说明手前孙某就已经知道手术存在着风险。在手术过程中,孙某出现的身体严重不良反应是任何人事先都没想到的,死亡确实属于意外。虽然如此,孙某死亡的原因并不是以意外伤害为近因。也就是说,确实手术过程中有意外,但并不是意外伤害。

也就是说,孙某的死亡不符合赔付的第三个条件,意外伤害的发生与投保人的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因此不构成保险责任。

所以大家在购买意外险的时候也要考虑实际情况,看清免责条款,以免所谓的千万保单成了废纸一张。

以上就是百保君对于只要死亡就赔付的保险的具体介绍。如果您还在迷茫不知道如何缴纳社保,可以去找优秀、专业的保险经纪人咨询。因为专业的保险经纪人会全方位评估,根据你的问题及需求,量身定制方案,百保君—拥有专业及强大的保顾团队,为你匹配到最适合你的专业顾问,上百度搜索“百保君”为你提供更专业的保顾!

见过现实生活中卖惨营销得事情有很多,比如说乞讨卖惨,清仓买惨,白菜价买菜等等,都是卖惨营销。其实这种营销方式并不好,给人一种骗人的感觉,并不觉得可靠。反而会让顾客感觉失望。做生意还是诚信经营,那样才会更长久。

我见过的最叹为观止的买惨营销是听朋友说的。朋友去买衣服,途中遇到一个抱着孩子的母亲说是没有回家的路费。于是朋友出于好心,帮助了她。结果过了几天后,朋友又去衣服店买看衣服,在途中又碰到了她,同样的话,同样的做法,朋友就没有给她钱了。所以说不完总是利用别人的同情心来博取同情,一次可能会同情,多次会让人感觉你就是个骗子。自己也有手有脚完全可以自己赚钱养孩子,再说朋友已经给过路费,而那些钱也够她回家,为啥不回家呢?还要带着孩子来乞讨,让人无法理解。所以说买惨营销并不可取,一次是可以得到理解,经常这样那就带着欺骗的目的来误导消费者。

说起卖惨营销突然想起来有一次去逛街,看到一个清仓的买惨营销,说是最后一天低价卖,明天就要关门了。可是连续一月礼拜也没有关门,一直在那里低价卖。这不是在忽悠人吗?所以我觉得卖惨营销并不可靠。所以要理性购买,有的可能并不惨,只是在博取你的同情心。而这种营销方式当时可能会得到同情,但是等顾客反应过来,就会对商家很失望。所以这种营销方式是不可取的。卖东西诚信经营,大家才会更信任和喜欢。而不诚信,大家都不会为之买单。

总之,卖惨营销得例子有很多。比如乞讨卖惨,清仓卖惨,白菜价等等都是卖惨营销。而这些卖惨营销都是不可取的因为会影响消费者对你的信任。做生意想要长久,那就需要诚信经营,那样大家才会更加信任你,愿意购买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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