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管理办法

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管理办法,第1张

第一条 为加强对保险公司服务网点的管理,规范保险营销活动,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保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促进保险业稳步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营销服务部是指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以下简称"保监办")批准,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由保险公司或者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设立的对保险营销人员进行管理,为客户提供保险服务的机构。

未经批准,未经登记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立保险营销服务机构。第三条 营销服务部的名称为××保险公司或者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全称)××营销服务部。第四条 营销服务部由保险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进行合理布局。保险公司或者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不得在其营业区域范围外设立营销服务部。第五条 设立营销服务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主要负责人应当从事保险工作3年以上,并具备相应的组织管理能力;

(二)符合其职能的办公设备和人员;

(三)符合要求的固定场所。第六条 申请设立营销服务部应当向保监办提交一式三份下列材料:

(一)设立营销服务部的申请文件;

(二)营销服务部申报表;

(三)营销服务部设立方案;

(四)内部管理制度;

(五)拟任职主要负责人简历及相关证明;

(六)办公场所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文件;

(七)中国保监会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第七条 营销服务部的营业范围:

(一)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

(二)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

(三)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

(四)接受客户的咨询和投诉;

(五)经保险公司核保,营销服务部可以打印保单;

(六)经保险公司授权,营销服务部可以从事部分险种的查勘理赔。第八条 设立营销服务部,或者变更名称、经营场所、主要负责人和营业范围的,应当由保险公司或者其分公司统一报经保监办批准,其中,申请设立或者变更名称时,应当提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同意变更名称的证明文件。第九条 保监办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依法批准的,核发《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第十条 营销服务部应当持《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保险服务业务。

《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正本应当悬挂在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

保险公司撤销营销服务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交回《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并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第十一条 对未经批准,未经登记注册,擅自设立营销服务机构,从事保险营销服务活动的,由保监办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予以查处。

违反本办法涉及保监办批准事项规定的,保监办视其情节轻重对保险公司或者其分支机构给予警告,责令撤换负责人,依法予以罚款,直至收缴《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被收缴《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营销服务部违反工商行政管理其他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予以查处。第十二条 保险公司在本办法实施以前设立的农村代办站所和寿险营销部等服务网点均应当按本办法规范。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解释。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后施行。

第二十八条保险营销员从事保险营销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九条保险营销员应当在所属保险公司授权范围内从事保险营销活动,自觉接受所属保险公司的管理,履行委托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三十条保险营销员从事保险营销活动,应当出示《展业证》。

第三十一条保险营销员应当客观、全面、准确地向客户披露有关保险产品与服务的信息,应当向客户明确说明保险合同中责任免除、犹豫期、健康保险产品等待期、退保等重要信息。

第三十二条保险营销员销售分红保险、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等保险新型产品的,应当明确告知客户此类产品的费用扣除情况,并提示购买此类产品的投资风险。

第三十三条保险营销员应当将保险单据等重要文件交由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本人签名确认。

第三十四条保险营销员不得与非法从事保险业务、保险中介业务的机构或者个人发生保险业务往来。

第三十五条保险营销员代为办理保险业务,不得同时与两家或者两家以上保险公司签订委托协议。

第三十六条保险营销员从事保险营销活动,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做虚假或者误导性说明、宣传;

(二)擅自印制、发放、传播保险产品宣传材料;

(三)对不同保险产品内容做不公平或者不完全比较;

(四)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五)对保险产品的红利、盈余分配或者未来不确定收益作出超出合同保证的承诺;

(六)对保险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偿付能力作出虚假或者误导性陈述;

(七)利用行政处罚结果或者捏造、散布虚假事实,诋毁其他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或者个人的信誉;

(八)利用行政权力、行业优势地位或者职业便利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强迫、引诱或者限制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

(九)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

(十)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收取保险费以外的费用;

(十一)阻碍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十二)未经保险公司同意或者授权擅自变更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

(十三)未经保险合同当事人同意或者授权擅自填写、更改保险合同及其文件内容;

(十四)未经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同意,代替或者唆使他人代替投保人、被保险人签署保险单证及相关重要文件;

(十五)诱导、唆使投保人终止、放弃有效的保险合同,购买新的保险产品,且损害投保人利益;

(十六)泄露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公司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十七)超出《展业证》载明的业务范围、销售区域从事保险营销活动;

(十八)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保险赔款或者保险金;

(十九)串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骗取保险金或者保险赔款;

(二十)伪造、变造、转让《资格证书》或者《展业证》;

(二十一)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倒买倒卖、隐匿、销毁保险单证;

(二十二)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扰乱保险市场秩序的行为。

第三十七条中国保监会在指定媒体和网站上披露保险营销员《资格证书》、《展业证》信息以及保险营销员的诚信记录。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保险团队管理方法一:善用竞赛激励

业务工作是每个月都有业绩目标的高挑战性工作,相对地,也是挫败感较大的工作。想持续创造团队高业绩,团队主管就必须善用各种竞赛或其他激励手段,而且必须是常态性的。每个月,团队主管都要有一个业务推动办法,来持续激励团队中的每一个营销员。因此,在奖项设置方面既要有一定的诱惑力,让每个人都提得起劲又要最大范围地照顾到团队每一个人,不要让奖励成为明星营销员的专利。业绩好了,大多数人都还能获得奖励,团队的凝聚力自然就强了。

保险团队管理方法二:加强团队协同作业

寿险团队比一般的团队更重视团队意识。寿险团队之间永远有各种业务竞赛,每个团队夺取冠军的斗志,只有依靠团队意识的落实和团队荣誉的重视,才能产生更高的绩效。单打独斗的营销员固然也能创造业绩,但加强团队协作更能让团队成长,因为许多 经验 不足的新人,需要由经验丰富的营销员协助,相互配合,共同完成销售流程,才能创造更多的业绩。如果一个人实现了高业绩,却不愿帮助团队其他成员,这就像球队中的明星球员,如果不懂得团队合作,仍然无法赢得胜利。团队的凝聚力往往就是在这些协同作业中一点一点积累起来的。

保险团队管理方法三:引导积极心态

心理学家认为,人之所以染上拖延症,大都是为了逃避本来该面对的事情。因此,主管帮助属员戒掉拖延症,要从属员的心态去引导。1)如果属员对必须去工作十分抗拒,那么引导属员试着想象自己停止拖拉完成一项任务时的好心情,或者他无法完成该任务时的糟糕心情。2) 如果属员担心可能会失败,告诉自己不用一口气完成整个工作目标,只需着手去做第一步或者前两步即可。3)如果属员对待办事项清单中的某一项任务特别恐惧,那么引导他先从其他的任务开始,最好是他最愿意做的事项,由此积聚的动力将帮助他之后着手去解决更难的任务。4)树立属员的自律性,从工作中的小事情抓起,慢慢帮助他戒掉拖延的习惯。

保险团队管理方法四:严格监督指导

主管需要树立团队的责任心,做好监督指导工作。例如,每个周、每个月对属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追踪,对于落下进度的属员辅导或者给予提醒,随时掌握整个团队的销售进展情况。如果主管能够像老师检查学生作业一样去监督指导属员的工作,迫于监管压力,属员内心会产生纪律约束,也就不会对工作太松懈。

保险公司团队管理办法 范文

为加强团队长的管理,推动公司有效增员,确保团队长队伍的稳定,促进业务又好又快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建原则

1、团队标准:每个团队设团队长1名,最低人数为6人(含团队长),不设上限。

2、团队分类:

按团队的组建方式划分,团队可分为以下两种:

(1)原创团队:按照团队标准首次组建团队,其团队长和队员不隶属公司既有团队的,即为原创团队。

(2)裂变团队:现有队员按照团队标准组建的新团队,即为裂变团队。

3、团队归属:

(1)新增队员:新增队员须如实填写推荐人,团队长必须是该队员的直接推荐人。

(2)现有队员:

①无人接管的队员:由于原团队长退出造成队员无人接管的,所属机构可向总公司申请由机构其他团队进行接管,经拟任团队长与被接管队员双方签字、确认隶属关系后,报总公司销售中心批准,分公司销售推动部进行系统数据调整。

②无隶属团队的队员:由所属机构指派专人对其业务活动进行专

项管理、辅导和支持。

4、团队长对象:除各级机构负责人、财务人员及理赔人员以外的任何人都可按团队组建标准建立团队。

5、所有人员可以全国跨区域出单,均属于该团队业绩。

6、团队队员也可以跨区域组建。

二、工作职责

1、推动本团队业务目标达成

2、推动本团队增员目标达成

3、负责本团队日常管理及队员业务技能培训

4、执行公司下达的各项政策和标准

5、本团队如出现退保、应收、阴阳单、客户投诉等各项违法违规问题,团队长与当事人承担行政责任和赔偿责任。

三、进退机制

1、进入机制

(1)申请团队长需签署以下文件:

持有保险代理资格证的签订《保险代理人合同书》与《协议》、《团队长职责承诺书》,不持有保险代理资格证的签署《协议》和《团队长职责承诺书》。

(2)申请团队员需签署以下文件:

持有保险代理资格证的签订《保险代理人合同书》与《协议》,不持有保险代理资格证的签署《协议》。

2、退出机制

(1)团队长原则上不得更换,因离职或转任造成团队长更换的,拟任团队长须办理团队接管手续,经所属机构审核后,报总公司销售中心审批。

(2)队员原则上不得退出团队,但可裂变组建新的团队。

四、奖励措施

(一)团队长管理奖金

1、团队长在任期内可享受团队长管理奖金。

2、奖金发放前提:(1)本团队应收清零(2)每月至少6人(含)以上有效出单,每人实收保费≥1000元/月。任何一项指标未完成,均不能发放团队长管理奖金。

3、奖金计提范围

所有队员的业绩只能被上一级团队长计提管理奖金,不可重复提取,即原创团队的团队长可将本团队全部业绩(含其本人)纳入团队长管理奖金计提范围裂变团队的团队长,其本人业绩不纳入团队长管理奖金计提范围

4、奖金发放办法:团队长管理奖金=团队实收保费×提奖比例,具体发放办法如下:

(二)新团队长扶持补助

1、新成立团队的团队长自团队成立之月起享有三个月的扶持补助。具体办法如下表:

2、新成立团队当月达标者,扶持补助与团队长奖金不重复计提。

3、新成立团队当月未达标者,享受团队长管理奖金。

(三)奖金发放时间:次月20日发放到卡。

(四)季度奖励

当团队季度保费累计达到100万元及以上者,如该季度内有月考核未达标而无法计提团队长管理奖金的,当月未纳入提奖范围的实收保费可参照对应提奖比例予以发放,作为对团队长的季度奖励当团队季度保费累计达到150万元及以上者,一次性给予团队长1000元作为季度奖励。

(五)旅游奖励

团队长于上半年或下半年连续两个季度领到1000元团队长季度奖励者,公司组织团队长国内旅游一次

对全国团队业务排名前30位的团队长奖励国内游一次

(六)培训奖励

年保费规模达到800万元、历年制赔付率在50%以下的团队长,

纳入公司人才库作为机构管理人才进行管理,根据需要组织专项培训,作为机构管

保险公司团队管理办法理人员的后备人选。

五、本方案自2009年5月1日起执行,总公司销售中心保留最终解释权。

附表:

团队长更换申报表

不在于你目

前是怎样的人,而在于你将成为怎样的人。 没有做不到,就怕想不到。

猜你喜欢:

1. 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

2. 马云团队的管理方法

3. 保险营销人员管理规定

4. 保安团队管理经验总结

5. 保险公司如何管理新入职员工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原文地址: http://outofmemory.cn/zz/8970591.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04-23
下一篇 2023-04-23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