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营销和IP营销区别

数字营销和IP营销区别,第1张

数字化营销,就是借助于互联网络、电脑通信技术和数字交互式媒体来实现营销目标的一种营销方式。

IP营销有两种。一种是跨界IP营销,一种是品牌IP营销。前者主要针对大致相同的消费群体做爆炸营销,短时间的赢得巨额用户流量;后者是以品牌本身的消费群体为主,通过持续,不间断的内容、情感、情怀,趣味等品牌输出吸引并深度黏合用户,吸水长流的获得长期用户流量。

首先这2个词语都诞生在技术领域,最终被一群搞销售的用热,但这时词语的含义已经出现了偏差。

最原始的IP=知识产权(例如:把魔兽世界游戏角色印在产品包装上,游戏角色本身是有知识产权的,这是个‘硬IP’的例子),后来逐渐引申到“可复制的热点事件”,最终成为“能带来客户流量,并且能通过简单复制而广泛推广的Anything”。(例如:脏脏包,每个面包店都挂个牌子卖脏脏包,‘脏脏包’这3个字就是个IP,而且他是有知识产权的!这个IP的发起者和幕后推手会独占这个产权,这是个‘软IP’的例子)

软IP和硬IP的最本质区别在于:

硬IP有前置产品做支撑(例如:电影IP你得把电影拍出来,游戏IP你得把游戏运营起来,明星IP你得把明星先捧红)可以简单的认为先要有自带流量的产品出来然后才能做IP营销。

软IP则没有前置产品的限制,直接炒作即可~(举个例子:不生二胎就额外缴纳生育基金是个成功的软IP<你瞬间知道了二胎的重要性对不对?>;再举个例子:红芯浏览器自主知识产权<现在各个主流媒体都免费给他做广告宣传对不对?一夜成名对不对?而商家付出的只不过是2家合伙公司间互相转个账而已,靠实打实的版本开发+用户积累+广告投入的资金投入跟转账手续费相比,这是个空前成功的软IP案例!><并且我猜测如果顺利,没被相关部门约谈,则红芯浏览器必有下一步的IP营销宣传>)

软IP因为没有前置产品(实业)支持,所以更多依靠类似女明星918穿侵华日军军装、与某老板酒店开房夜不归宿、这类越能挑战公众良知和价值观的雷人、雷语、雷事来吸引眼球,制造热点,换取商业价值的巨大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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