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营销宣传行为规范

金融营销宣传行为规范,第1张

对于金融营销宣传主体资质的要求,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和外汇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依法从事金融或与金融相关业务的机构应当在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许可的金融业务范围内开展金融营销宣传活动,不得开展超出业务许可范围的金融营销宣传活动。未取得相应金融业务资质的市场经营主体,不得开展与该金融业务相关的营销宣传活动。但信息发布平台、传播媒介等依法接受取得金融业务资质的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经营者的委托,为其开展金融营销宣传活动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第一条金融营销宣传资质要求。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依法从事金融业务或与金融相关业务的机构(以下统称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经营者)应当在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许可的金融业务范围内开展金融营销宣传,不得开展超出业务许可范围的金融营销宣传活动。金融行业属于特许经营行业,不得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金融业务。金融营销宣传是金融经营活动的重要环节,未取得相应金融业务资质的市场经营主体,不得开展与该金融业务相关的营销宣传活动。但信息发布平台、传播媒介等依法接受取得金融业务资质的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经营者的委托,为其开展金融营销宣传活动的除外。

主要有以下4种:

1.借助互联网渠道为大家提供服务。这个是大家熟悉的网银。互联网在其中发挥的作用应该是渠道的作用。

2.类似阿里金融,由于它具有电商的平台,为它提供信贷服务创造的优于其他放贷人的条件。

3.P2P的模式,这种模式更多的提供了中介服务,这种中介把资金出借方需求方结合在一起。

4.通过交互式营销,充分借助互联网手段,把传统营销渠道和网络营销渠道紧密结合将金融业实现由“产品中心主义”向“客户中心主义”的转变调整金融业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关系,共建开放共享的互联网金融平台。

1.上门推销:上门推销是指对重点潜在客户,金融机构的客户经理或投资理财顾问采用邀约并入户拜访的方式推销金融产品。首先经过分析选出重点客户,然后进行广泛拜访;通过初次拜访,筛选出潜在客户;最后再对潜在客户进行重点跟踪拜访。这种推销方式能够通过与客户的实际接触,全面了解客户的状况和需求,提供个性化的金融产品。这是金融企业普遍采取的推销形式,但其缺点是成本较高,推销的成功率也较低。

2.座席销售:座席销售是指金融机构店面人员的营业销售活动以及客服服务人员的咨询、推荐、服务活动等。座席销售方式直接且应用灵活,可以全方位地了解客户需求,传递的信息具体、准确,销售成功率较高,但是由于其接触面较小且费用较大,因此,也具有一定的难度。

3.电话销售:电话销售是指金融机构根据电话客户名单,对潜在客户通过电话拜访,达到销售金融服务目的的销售形式。电话销售要求销售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讲话技巧、较高的表达能力和一定的产品知识,这种销售方式具有覆盖面广、不受地域限制、信息沟通方便及时的特点。

4.会议推销:会议推销是由金融专家以其专业知识向客户宣传金融产品与服务,借此使客户了解企业的性质、使命、宗旨、投资理念和管理团队,介绍企业的业务范围、服务方式、 *** 作指南等,或通过寻找特定客户以及亲情服务和产品说明会的方法销售产品的销售模式。会议销售的实质是对目标客户的锁定和开发,对客户全方位输出企业形象和产品知识,以专家顾问的身份对意向客户进行关怀和隐藏式销售。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原文地址: http://outofmemory.cn/zz/9026719.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04-24
下一篇 2023-04-24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