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店家向未成年人售卖“二货丸”等低俗名称薄荷糖,该名称有何不妥之处?

扬州店家向未成年人售卖“二货丸”等低俗名称薄荷糖,该名称有何不妥之处?,第1张

该名称不仅会给孩子造成误导,而且严重伤害孩子的身心健康,甚至影响正确的三观,商家的这种行为已然触犯道德底线和法律红线,必须要依法严惩。

社会经济发展越来越快,信息交互能力也是如此,对于小学生来说,在生活中已经了解了很多的信息,如果商家以及有关教育部门不能正确引导的话,也会严重影响小学生的三观形成。在这一次的事件中,涉事商店因涉嫌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将会面临3000元的行政处罚,相信经过这件事情之后,涉事商家也会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这个事情是怎么回事?

2022年4月14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今年第一批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典型案例,在扬州仪征市一家商店向未成年人售卖标有复方脑残,二货救心丸等低俗名称的薄荷糖,目前涉事商家被依法判处3000元的行政处罚。这些食品属于违反公序良俗,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无底线营销食品,在生活中一定要敬而远之。

低俗商品的名称有何不妥之处?

众所周知,未成年人仿佛一张白纸,在生活中接触怎样的知识就会形成怎样的三观。低速的商品对于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会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对于社会稳定家庭和谐也会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有些商家为了逐利无所不用其极已经触犯道德底线和法律红线,必须要依法严惩,在生活中如果遇到这种情况,也应该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应该如何避免此类事情的产生?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该联合公安部门,集中治理校园及周边网络平台等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色情低俗食品的问题,这样可以更好的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作为父母在生活中也应该加强对孩子的思想教育。

低俗零食已经不是正经零食,而是变异为刺激孩子感官,污染童心的怪胎,因此必须要依法严惩,这样才可以让孩子的生长环境不受影响。

每个人都想让自己的孩子拥有健康快乐的童年,孩子的成长过程中,也会格外重视。孩子吃零食也是无可否无非的一件事,但是对于一些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无底线营销食品,应该立即停止销售,对涉案食品进行扣押,依法立案调查,只有这样才可以更好的净化社会环境,保障孩子的身心健康不受影响。希望每个人在生活中都能够做一名监督者,如果遇到有人非法兜售此类商品也要及时举报,避免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这个事情是怎么回事?

在扬州某小学发生了一件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一名无良商家向未成年人售卖标有复方脑残片,节 *** 片,二货救心丸,贱男消失片等低俗名称的薄荷糖,事情发生之后热心群众立即进行了举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前往当地进行调查,因为商贩涉嫌犯未成年人保护法,将会面临3000元的行政处罚。目前该局已将违法线索移送市食品生产供应单位监管部门。

低俗食品给学生造成了哪些误导?

众所周知,学生在成长过程中也会经历不同的阶段,对于小学生来说,价值观人生观还未形成,就如同一张白纸一样,在生活中接受怎样的环境就会形成怎样的人格,如果频繁接触这些低俗商品,对于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都会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相信经过这件事情之后,涉事商店也会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以后的生活中一定会改过自新,也希望每个人在生活中都能够积极做一名监督者,对于身边的违法乱纪现象,也要及时举报。

外包装看似是洗衣液,实则里面装着奶茶,这款“洗衣液奶茶”走红不久便遭下架。不过,记者近日发现,外包装看似是奶茶,实则内部装着洗衣液的“奶茶洗衣慕斯”仍在网上销售。

“这很容易混淆食品和日用品的界限,恶意利用了公众对食品外包装的信赖,如果不采取必要的区分措施,一旦老人、儿童误食将造成不可预测的风险。”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李长青在接受科技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除洗衣液奶茶外,具有误导性外包装的食品还有铅笔糖、肥皂巧克力、香烟糖、灯泡糖……

容易导致儿童或老人误食

“目前,市场上具有误导性外包装的商品主要有两类。”李长青表示,一种是被制成食品形状的日用品,比如草莓蛋糕精油皂、食品玩具等;另一种是被制成日用品形状或使用日用品外包装的食品,比如灯泡糖、香烟糖等。

把人绕晕的,不止有洗衣液奶茶。香皂多是用来洗手、洗澡的,但有商家却在售卖可以吃的“香皂”。命名为“叔肤佳”“舒呼佳”的香皂巧克力,出现在多家电商平台上。

除此之外,很多糖果也在混淆食品与非食品的边界。记者在北京某连锁便利店发现,零食货架上摆着石头糖、铅笔糖等。

吸烟有害健康,不过在某电商平台上,外形酷似香烟的香烟糖,竟被一些成人买来给小孩吃,有买家评价称“外包装和细杆真烟一样,孩子喜欢”。

还有种外形模仿2B铅笔的铅笔糖颇受欢迎,撕开其外层包装纸,里面是一粒粒的糖,商家称这是“上课可以偷吃的文具零食”。部分铅笔糖有9节,其中8节是硬糖,笔尖那一节为真实铅笔芯。

灯泡糖是一种棒棒糖,商家称其大小和电灯泡基本一样。在此糖的商品详情页中虽写有“请勿吞食”的字样,但仍有人将糖直接塞进嘴里后无法取出,只能求助于医生。

据了解,购买这类商品的消费者主要是学生、年轻上班族。许多商家利用社交媒体、短视频平台进行营销,让越来越多的人“跟风”购买。

“奶茶与洗衣液,一个可食用一个不可食用,存在根本性区别。”江南大学副教授刘志刚对记者表示,长期接触有误导性外包装的食品,容易导致儿童或老人误认为有这类外包装的商品就是食品,由此可能出现儿童或老人误食洗衣液、香皂、铅笔等事件,威胁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近年来,因商品外包装等存在误导性,而导致的误服、误食中毒事件时有发生,令人心惊。今年1月,江苏苏州一女子购买了一款“网红”清洁剂,因该清洁剂从瓶身图案、液体颜色到气味都很像橙汁,导致其家里老人将橙色清洁剂误当橙汁给孩子喝下,后孩子被紧急送医洗胃。

“跨界”外包装系虚假宣传

一方面具有误导性外包装的食品暗藏风险,另一方面香烟糖、香皂巧克力等食品依然在售,现行法律能够有力遏制相关乱象吗?

“单就食品外包装,洗衣液奶茶生产者并没有直接违反现行法律规定,最多在包装外形设计上有不当之处。”李长青表示,目前我国对误导性外包装食品的处罚依据并不明确,也没有公开的直接针对误导性包装食品的处罚案例。

不仅是食品类法规,李长青介绍,我国食品包装标准也没有对包装外形提出具体、强制性的要求。相关法规主要聚焦于两个方向,一是针对食品“标识”,二是食品包装所使用材料的安全性。

“如果食品外包装仅在名称、形式上和烟酒相似,或仅在外观、造型、容器上做‘搞怪’创新,现行法律法规尚无法有效对其进行监管约束。”刘志刚表示,全球主要国家对食品包装的监管,都集中在包装材料的安全性上,几乎没有专门针对包装结构和形式的法律法规。

那么,面对屡禁不止的误导性包装食品,我们真就束手无策了吗?

“也不尽然。在一定程度上,现有法律规定也是可以约束相关行为的。”李长青指出,当商家利用误导性外包装在店铺展览处、短视频平台、社交网络等场景进行广告宣传,形成大量传播、误导诸多消费者,甚至有悖社会公序良俗时,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中国消费者保护协会等都可依据有关法律对违规的商家、广告主等进行依法处理。

中国农业大学副教授朱毅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商品跨类营销是一种同时挑战法律和道德的“擦边球”营销行为,产品外包装相当于宣传的一个部分,这种以假乱真的“跨界”外包装可被理解为是一种虚假宣传。

据悉,“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等相关规定,在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广告法》中都有所体现。

记者了解到,2022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把面向未成年人开展“无底线营销”等列为打击重点,综合运用《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查办了一批涉及江西、山东、浙江、福建等省份的“无底线营销”食品典型案件。

在李长青看来,目前我国对食品外包装的相关规定、国家强制性标准主要集中在所使用材料的安全性上,对于其外形并无明确要求,即使有一般性标准也不具有强制性,导致有商家钻了空子。因此,从立法完善的角度,可以考虑针对食品包装的外形出台强制性国家标准,杜绝类似故意误导性外包装的出现。

以技术反制规避误导风险

北京理工大学副教授闫怀志对记者表示,从技术手段上,电商平台将误导性产品甄别出来并屏蔽相关商品,是可以做到的。

具体来说,通过对上架商品进行图像识别、文字识别以及人工智能比对,电商平台能够发现商品的外包装形状与文字标识等不相匹配的情况,可以识别产品的“本来面目”、撕下误导性食品的“伪装”,使相关商品信息无法进入消费者视野,降低消费者被误导的风险。

记者在某电商平台搜索香烟糖、灯泡糖,均显示“没有搜索结果”。不过,当以“创意食品”为关键词进行搜索时,仍可以发现部分具有误导性外包装的食品。

对此,闫怀志指出,在电商平台上,某些商家会玩“文字游戏”,用“烟糖”“烟型糖”“如烟口香糖”“香口糖”等内容来指代香烟糖,以此来规避关键字审核,导致电商平台上确实存在“漏网之鱼”。不过,如果电商平台通过“文字+图像识别”,并辅以人工判读,就可以让这种行为现出原形。

闫怀志表示,电商平台还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建立误导性食品及相关供应商的“黑名单”,以进一步限制和威慑不良行为。他建议,电商平台应制定相关制度,加强技术与管理两方面的措施,认真审核上架商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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