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具开展专项方案包括几个方面?

燃气具开展专项方案包括几个方面?,第1张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燃气和燃气器具销售市场秩序,打击流通领域制售不合格燃气热水器、灶具和无证经营燃气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自治区预防一氧化碳中毒联席会议办公室、县预防一氧化碳中毒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要求,我镇决定于2018年12月6日前在镇内联合开展燃气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为进一步落实好燃气市场燃气器具销售和燃气经营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全面整治镇内销售不合格热水器、灶具违法违规经营燃气行为。

全面整治无证经营燃气的违规行为坚决依法查处违法情况严重、屡查不改、无照经营销售燃气器具和无证经营燃气的行为,对制售不合格燃气器具的个体工商户和无证经营燃气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罚。积极引导和督促个体工商户销售质量合格、符合标准的燃气器具,使发生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突发事件得到源头性有效遏制,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使人民群众用气更加安全放心。

(二)重点加强不合格热水器,灶具质量监管。

以消费者投诉举报较多。与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密切相关的燃气器具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质量治理行动、燃气黑具专项治理的内容主要包括:燃气器具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执行情况,商品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说明书以及生产厂名、厂址、警示标志等标识标注情况,其他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的商品信息。严厉查处无照经营燃气器具,销售假冒伪劣、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淘汰、不合格燃气器具的违法违规行为。要结合防范一氧化碳中毒联席会议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工作职能,严厉打击燃气市场经营中的违法行为,进一步整治燃气市场秩序,规范燃气器具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推动落实企业产品质量主体责任。

加大对燃气市场的日常监管力度。加强对燃气器具经营户的宣传教育,强化市场监督检查工作。各单位负责组织对燃气炉具、燃气热水器等燃气器具经营户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督促销售者建立健全燃气器具进货检查验收、停止销售及退换货等商品质量管理制度,保障商品质量,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对消费者的承诺履行商品质量义务,承担商品质量责任。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燃气市场燃气器具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燃气市场秩序联合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林海东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刘宏业 镇党委宣传委员、副镇长

对燃气灶销售的相关规定有:

燃气器具准入条件

七条 公司采购燃气器具实行准入管理,燃气器具生产企业和经销商除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以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八条 燃气器具生产企业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生产许可证;

、省级以上质量检验机构的质检合格证明;

、根据国家、行业标准或公司招标文件规定应具备的其它条件。

九条 热水器、壁挂炉供货单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必须是一级代理商,有生产企业的委托代理证书;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资格,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

、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条件。

九条 热水器、壁挂炉的质量要求

、产品外观、结构、各种标识符合有关标准;

、质量性能稳定,试用期内用户反映良好,投诉率在‰以内;

、经现场试验,运行效果良好,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标准。

、必须是强排风或平衡式。

、根据国家、行业标准或公司招标文件规定应具备的其它条件。

十条 对供货商售后服务的要求:

、为产品办理保险;

、产品从安装调试开始,出现质量问题一内免费更换,终身负责维修;

、在太原附近有售后服务机构,产品出现问题在小时内能赶到现场并做出处理;

、为本公司免费培训安装和维修技术人员,能满足日常维修需要。

十一条 燃气灶、热水器、壁挂炉供货合同及资金抵押要求

、按本制度及招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签订供货协议。

、壁挂炉的试用期为两个采暖季,试用期内除保留万元的质量保证金外,其余货款按合同分批支付,质保金%在一后支付;如果供货人系连续中标的,保留万元的履约保证金一直延续到终止供货。供货终止后,按未达到报废限的壁挂炉货款的%扣押质保金,直到壁挂炉达到报废条件。

、热水器不设试用期,质保金按%在一后支付,如果系连续中标,保留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合作终止后退还。

、燃气灶不设试用期,质保金按%在一后支付,如果系连续中标,保留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合作终止后退还。

三章 燃气器具的销售、安装

十二条 公司在营业网点经销各种民用燃气灶具、热水器、壁挂炉和燃气具零配件,燃气器具的经销实行独立核算,经销收益应列入相关部门绩效考核。

十三条 用户根据实际需要可在我公司营业网点选购各种型号的燃气灶具、热水器、壁挂炉等产品,我公司负责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

到工商局办理注册手续,带上你需要销售的产品的检验合格证和你的商铺租赁合同。燃气器具销售管理办法如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燃气器具市场,增强售后服务保障,减少安全用气隐患,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燃气器具包括:燃气灶、燃气热水器、壁挂炉、茶炉、锅炉等燃气用具。第三条 本公司只从事民用燃气灶、燃气热水器和壁挂炉销售业务,大型燃气器具及锅炉由用户自行购置。第四条 公司燃气器具实行招标采购,每年组织一次,具体办法按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执行。第五条 公司采购壁挂炉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2年。第六条 凡使用本公司气源的灶具、热水器、壁挂炉、燃气锅炉,不论用户自己采购设备还是由本公司统一采购,均执行本办法。第二章 燃气器具准入条件第七条 公司采购燃气器具实行准入管理,燃气器具生产企业和经销商除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以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第八条 燃气器具生产企业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1、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2、生产许可证;3、省级以上质量检验机构的质检合格证明;4、根据国家、行业标准或公司招标文件规定应具备的其它条件。第九条 热水器、壁挂炉供货单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必须是一级代理商,有生产企业的委托代理证书;2、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资格,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3、有良好的商业信誉;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条件。第九条 热水器、壁挂炉的质量要求1、产品外观、结构、各种标识符合有关标准;2、质量性能稳定,试用期内用户反映良好,投诉率在3‰以内;3、经现场试验,运行效果良好,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标准。4、必须是强排风或平衡式。5、根据国家、行业标准或公司招标文件规定应具备的其它条件。第十条 对供货商售后服务的要求:1、为产品办理保险;2、产品从安装调试开始,出现质量问题一年内免费更换,终身负责维修;3、在太原附近有售后服务机构,产品出现问题在4小时内能赶到现场并做出处理;4、为本公司免费培训安装和维修技术人员,能满足日常维修需要。第十一条 燃气灶、热水器、壁挂炉供货合同及资金抵押要求1、按本制度及招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签订供货协议。2、壁挂炉的试用期为两个采暖季,试用期内除保留20万元的质量保证金外,其余货款按合同分批支付,质保金10%在一年后支付;如果供货人系连续中标的,保留3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一直延续到终止供货。供货终止后,按未达到报废年限的壁挂炉货款的10%扣押质保金,直到壁挂炉达到报废条件。3、热水器不设试用期,质保金按10%在一年后支付,如果系连续中标,保留5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合作终止后退还。4、燃气灶不设试用期,质保金按5%在一年后支付,如果系连续中标,保留5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合作终止后退还。第三章燃气器具的销售、安装第十二条 公司在营业网点经销各种民用燃气灶具、热水器、壁挂炉和燃气具零配件,燃气器具的经销实行独立核算,经销收益应列入相关部门绩效考核。第十三条 用户根据实际需要可在我公司营业网点选购各种型号的燃气灶具、热水器、壁挂炉等产品,我公司负责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第十四条 用户自行购置的热水器、壁挂炉和燃气锅炉等,由规划建设部进行验收并按收费标准收取安装置换费用后,进行燃气管道的连接安装,产品的售后服务由用户自行解决。第十五条 本公司原则上只发展建筑面积300平米以内的新建单元楼壁挂炉用户,其他用户必须由规划建设部现场勘察符合安装条件才能安装,具体程序是:1、用户到市场部领取“壁挂炉安装申请表”(见附表2);2、市场部通知规划建设管理部进行现场勘察;3、用户根据规划部要求对采暖系统进行整改;4、整改符合要求后,规划部在申请表上签字盖章;5、用户持申请表到市场部办理交费手续;6、市场部下单,规划部安排施工。第十六条 集中安装的壁挂炉用户可以享受优惠条件:50户以上每台优惠300元,100户以上每台优惠500元,享受优惠按以下程序进行审批:1、用户填写“壁挂炉集中安装优惠申请表”(见附表3);2、规划部签字认可;3、经营副总签字审批;4、不完全符合条件的由总经理审批;5、用户到市场部办理交款手续。第十七条 壁挂炉安装时必须配套安装软水器和过滤器,软水器和过滤器由本公司统一配置(自备壁挂炉除外),费用由用户承担。第十八条 燃气锅炉(含中央空调)的安装费由规划部现场勘察后由经营副总进行费用测定,具体按公司业务流程和相关规定办理。第十九条 燃气热水器、壁挂炉的安装及销售价格执行物价部门确定的标准,没有定价的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核确定,燃气灶及零部件可根据市场行情由市场部提出定价范围,总经理办公会讨论确定。第四章 安全管理第二十条 燃气热水器、壁挂炉和燃气锅炉在验收以后要签订供气合同,明确双方安全供用气的责任和义务。第二十一条 燃气热水器和壁挂炉实行持证管理,用户交纳安装费以后,市场部填写“燃气热水器、壁挂炉使用证”并移交用户服务部,由用户服务部送气时向用户发放。第二十二条 热水器、壁挂炉安装单(保修单)由用户服务部在送气时填写并返还物资采供部,作为厂家保修的凭证。第二十三条 燃气热水器、壁挂炉和燃气锅炉实行定期检查制度,其中壁挂炉在每年采暖期开始前1至3个月进行安全检查;热水器每两年安排检查(清理)一次,可不定期;燃气锅炉由生产厂家负责检查,本公司配合进行供气管路的安全检查。第五章 售后服务第二十四条 壁挂炉和燃气锅炉出现故障必须在当天处理,保障用户正常使用;用户自购的燃气设备由用户自行处理。第二十五条 热水器出现故障必须在三日内处理。第二十六条 公司必须配备周转壁挂炉和易损配件,用于维修应急临时更换和使用。第二十七条 热水器、壁挂炉使用不到一个月的,因质量问题可申请以旧换新业务。第二十三条 以旧换新由经营副总进行审批。第二十四条 以旧换新的程序:1、用户服务部如实填写故障情况、原因和处理意见并签字;2、分管经营的副总经理审核签字;3、用户服务部将故障热水器或壁挂炉拆除并随审批表交物质采供部,采供部收、验货物后签字;4、用户凭审批表到采供部领取热水器或壁挂炉,采供部凭审批表与供货商交涉办理更换事宜。5、用户服务部安装。6、如果用户更换不同的品牌或型号,需总经理签字同意,用户持审批表到市场部办理变更手续,补交或退还差价(包括重新安装费),市场部通知规划建设部重新安装。第二十五条 燃气灶在使用一周内出现质量问题可以旧换新,由用户服务部维修人员和分管经营的副总经理签字后直接到采供部更换。第二十六条 因燃气器具质量问题导致人身伤亡事故或财产损失,由安全检查监督部组织事故调查,根据界定的责任向供货商或保险公司进行索赔。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七条 未尽事宜参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从二O一一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原文地址: http://outofmemory.cn/zz/9120210.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04-25
下一篇 2023-04-25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