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营销是不是犯法的?

网络营销是不是犯法的?,第1张

网络营销不犯法,网络营销和网络传销有本质上的区别。营销是指企业发现或挖掘准消费者和众多商家需求,从整体的营造以及自身产品形态的营造去推广、传播和销售产品,主要是深挖产品本身的内涵,切合准消费者以及众多商家的需求,从而让消费者深刻了解该产品进而购买的过程。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获得财富的违法行为。传销的本质是“庞氏骗局”,即以后来者的钱发前面人的收益。网络营销是建立在互联网基础之上、借助于互联网来更有效的满足顾客的需求和愿望,从而实现企业营销目标的一种手段。网络传销是借助互联网,利用人性弱点进行诈骗的手段,是传统传销的一种升级。识别网络传销主要看三个特征:1.入门费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2.拉人头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3.计酬方式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牟取非法利益。如果符合以上特征,就有可能涉嫌传销。

我觉得针对这样的不良营销,我们公民一定要保留原始证据,同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通过这样的方式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会让这些不良营销变得越来越少。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不断发展,现在会有所谓的营销号变得越来越多。你想我基本上都会有几个特征,这样的号一般都是一些所谓的官方账号,同时也没有什么营养内容,基本上都是一些抄袭别人的文章和视频,同时这些营销号的言论也非常不负责任,甚至会有一些不负责任的营销行为,对于这样的行为,很多人都已经深恶痛绝了,同时也不知道怎么样去处理这个问题。

部分营销号会通过不负责任的方式来吸引眼球。

我们随便举一个例子,很多营销号会通过一些没有下限的炒作事件来吸引人的眼球,比如会利用一些夸大的标题和内容来吸引阅读,同时也会用一些颠倒是非的内容来吸引粉丝的讨论,对于这样的一个现象,我觉得这些人连最基本的自媒体人的责任和道德都不要了,所以这些账号毫无疑问都是一些不良账号。

我们普通人应该怎么样去正当维权?

这个要分不同的情况来讨论,如果我们的权益确实受到了营销号的侵害,这个时候我们要保留原始证据,然后到有关部门举报,如果我们只是觉得这些内容有一些煽动性或者错误的导向,这个时候我们也可以拿出相关的证据,然后联合起来进行举报。另外值得注意的一点是用户的个人安全,现在很多营销号都会用一些所谓的博人眼球的广告来吸引用户的点击,但是这些广告都是一些不良的链接,当我们的个人隐私受到侵害的时候,也要及时去举报这些营销号。

我觉得针对营销号不能有任何的容忍态度。

之所以这些营销号能够这么猖獗,一而再再而三的去拉低民众的下限,我觉得主要是因为人们对于营销号的态度太宽容了,我觉得对于这样的一个不良账号,人们不应该有如此宽容的态度,应该及时去举报营销号。只有每个人都这样做,才能够让这个互联网上的营销号变得越来越少。互联网上的内容本来就很复杂,同时也很碎片化,如果营销号遍布整个互联网,那么对于整个互联网的网友来说,都是一件不好的事情。

现在的社交软件除了QQ和微信之外,抖音也是一个非常火的社交平台,在这个平台里面可以看到来自世界各地的人,同时也正是因为这样,抖音里有一部分的人就假借袁隆平袁老本人,注册抖音账号,但是最终这个抖音账号已经是被官方给注销的,那么有的人就会问了抖音回应袁隆平账号已注销,这些营销号终于被制止了吗?回答当然是否定的,虽然这些抖音账号被注销了,但是这些营销账号是没有被制止的,他们依然是存在的。

一:注销不等于制止

虽然在抖音里出现袁隆平袁老的抖音账号,而且最终还被注销了,但是我们可以想一下,这些发布抖音的营销者就会就此停手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这是营销者并没有就此就制止住,而是又想着怎样才可以发布一天具有一个有营销价值的抖音视频,他们不会因为一个视频的失败而就放弃自己赚钱的机会,他们都是蓄谋已久的,所以虽然袁隆平袁老的账号注销了,但是营销号并没有制止住。

  二:抖音也是一个赚钱的平台

我们平常总是说应该怎么样才能赚大钱,但是有很少的人知道抖音也是一个赚钱的平台,在抖音里也有的人是现实了发财梦的,但是也有的人是不管拍多久的视频也是不值钱,这时我们要考虑的就是我们视频的价值,如果我们的视频很有价值的话,那么你这个视频就会被很多的人喜欢和更容易赚到自己想要的金钱。

我们在抖音上一定不要以他人的名义发布任何的一个视频,因为这是对他人的不尊重,这种行为也是犯法的,就像冒充袁老注册的抖音账号最终被注销了,但是该行为已经是犯法的,而这些营销账号也是还没有制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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