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单和定额的计价程序,所采用的取费方式是一样的么

清单和定额的计价程序,所采用的取费方式是一样的么,第1张

1清单没有取费标准,清单就相当于领导给你列了个单子,你自己去买东西,回来自己报价,报价就是定额了,它就有标准。

2清单没有计算基础,定额有,它是人工+机械+材料费为基础计价的,清单也没有费率,定额有费率,每个省的费率不一样,要参照当地的费用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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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概念不同。

(1)等额计价按国家规定的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数量,然后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预算定额或单位估价表计算工、料、机的费用,再按有关费用标准计取其他费用,汇总后得到工程造价。

(2)清单计价是依据工程量清单进行自主报价,经评审合理低价中标的一种计价方式。

2、方法不同。定额计价一般采用单价法和实物法;而清单计价一般采用直接费单价法、综合单价法和全费用法。

3、计价准确性不同。定额计价反映不出建设先后顺序、主从关系和资金使用的时间、空间的秩序等;而清单计价可以依据建设单位工程量清单,提供准确的报价。

4、应用范围不同。额定计价可以应用于不同招标领域;而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扩展资料

工程量清单计价法与预算定额单价法的比较

1、定额计价模式的缺陷。在定额计价模式下,政府是制定工程造价的主体。它限定不同级别的施工企业在记取造价时必须执行同一种标准的“定额直接费”或“定额人工费”,业主只能处于从属地位,不能自主定价,只能按照政府的“取费标淮”进行计算。其所产生的弊端有:

(1)反映不出建设先后顺序、主从关系和资金使用的时间、空间的秩序,只是单纯从会计的角度规定我国工程造价的构成,体现不出工程造价管理的清晰思路,实施起来容易混淆。

(2)不能体现出建筑产品优质优价的原则。业主总是希望工程质量好价格低,然而建造高质量的工程比建造普通合理的工程投入要大。虽然政府最近做了调整,允许双方在自愿的原则下收取优良工程补偿费,但是如果一方不同意,所投入的费用就不能收回。

因此,这种方法 *** 作起来不好掌握,容易造成工程质量不优业主不满意,创优质工程施工企业投入必须加大,两者之间的矛盾显而易见。

(3)不利于招标工作的展开。现行的工程造价计算复杂,耗时费工,不但要套用“定额直接费”,还要计算材料价差及套用定额收取管理费等。同时从理论上讲,一样的图纸套用一样的定额,按一样的信息价计算,所得的结果应该是一样的。

但是由于 *** 作人员理解不同,水平有差异,往往得出的结果有很大差异,使得招标工作考察的并不是企业的综合能力,而是考核预算员的理解能力和运气,谁做的工程预算跟标底“碰”上了,谁中标的可能性就大,明显的不公平、不合理。

2、工程量清单计价法的特点。建设单位在招标时,基本上都附有工程量清单。这就为工程量清单报价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它具有以下的特点及优势:

(1)有利于企业编制内部施工定额,提高企业内部的管理水平企业在招投标时,必须参照标准定额,以标准定额为依据再套用市场的人工、材料、机械单价,综合计算出单价。实际上,各单位比较的也就是材料、人工的单价和费用的让利,真正采用先进施工工艺降低单价的寥寥无几。

但作为一种发展趋势,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各单位结合自身的优势,进一步编制和完善企业内部定额将会是必然的。

(2)能够增加企业中标的可能性。在实际招投标过程中,保价项目一般比较多,考虑到甲方一般会询价,竣工结算时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计算,因而可在报价中采取不均衡报价法,即预计工程量今后可能会增加的项目其单价要适当报高些;

反之,则报低些。这样即使初期总价低也不会影响整个工程利润,而且会大大增加中标的可能性。

(3)杜绝了相互扯皮的现象,使工程能够顺利结算。工程量清单报价法的单价是综合的,不可调的,而工程量除了一些隐蔽工程或一些不可预测的因素外,其它都有图纸或可实测实量。因此,在结算时能够做到清晰、快捷。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额定计价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清单计价

工程定额计价模式主要依据国家、省、有关专业部门制定的各种定额,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主要依据为“清单计价规范”,其性质是含有强制性条文的国家标准。其中最重要的是定额的项目划分按施工工序分项比较细致,清单项目划分是按“综合实体”进行划分的,每个分项可包含多个施工内容,可理解为定额项汇总得到一个实体完整的清单项。单价与报价的组成不同定额计价方法的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台班费,而清单计价方法采用综合单价,它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编制主体不同,清单由招标人统一计算火委托造价公司统一计算,然后投标人根据自身的实力自主填写单价和合价。而定额计价方法中,建设工程的工程量由招标人和投标人分别按图纸计算。合同调整的方式不同,定额方法形成的合同价格,主要调整方式有:变更签证、定额解释、政策性调整。而清单计价方法在一般情况下单价相对固定,通常情况下,如果清单项目的数量没有增减,能够保证合同价格基本没有调整,保证了其稳定性。这是造价控制上的主要区别,都是我一字一句打上去的。

采用定额计价模式时,工程计价依据由国家或国家授权的地方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编制。 工程造价部门根据当地的技术经济条件、施工水平、常用施工方法以及地方工程建设特点,编制适用于该地区或该部门的建筑安装工程消耗定额;根据当地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资源要素的市场价格水平,综合测算后,制定出在某一时期内适用于当地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又称三要素)预算价格;同时测算典型企业的典型工程的费用消耗情况,并考虑整个地区的费用消耗水平,制定出适用于该地区的费用项目和费用标准,即取费定额。这些计价依据在应用或长或短的一段时间后,往往与工程实践情况相去较远,相对比较稳定的工程消耗定额也会因新工艺、新材料等的应用需要更新补充;三要素的预算价格会慢慢脱离市场价格水平;相应地费用标准也往往脱离实际,因此当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变化,与预算价格有较大差异时,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则随时跟踪市场变化,制定出有关价格、费用标准的调整方法、调整系数或重新编制出适用于新时期的消耗定额、预算价格和费用标准。 采用定额计价时,工程计价依据具有行政法规的属性,它要求该地区(规定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工程计价必须严格地按这些依据进行,当发包和承包双方发生工程造价方面的矛盾、纠纷,在处理纠纷时,更主要的是考虑工程计价是否按有关行政部门的计价依据进行计价。 采用这种计价依据进行工程计价,消耗定额、预算价格和费用标准直接决定了工程造价的高低。消耗定额项目划分的口径、每个定额项目包含的工程内容,费用项目包含的具体内容、计算方法及计算标准和计价程序直接决定了某个具体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方法和文件格式。 定额计价模式充分考虑了全社会在工程建设中的平均消耗和管理水平,但同时也忽略了单个企业在项目管理和项目建设中消耗的差异性,使得许多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消耗水平有优势的企业无法转化成工程价格优势和竞争优势,也难以形成市场竞争激励机制,与市场经济规律不相适宜。

定额计价与清单计价既有区别又有共性,下面就详细介绍一下两者之间的联系和区别。

两者之间的联系

首先,我们应该理解的是,现行定额或准备重新编制的定额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传统观念上的定额包括工程量计算规则、消耗量水平、单价、费用定额的项目和标准,而现在谈及的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定额关系中的“定额”,仅特指消耗量水平(标准)。原来的定额计价是以消耗量水平为基础,配上单价、费用标准等用以计价。而工程量清单虽然也以消耗量水平作为基础,但是单价、费用的标准等,政府都不再作规定,而是由“政府宏观调控,市场形成价格。”虽然同样是以消耗量标准为基础,但两者区别是很大的。可以进一步理解为,目前政府仍然发布的消耗量标准不仅仅是推荐性的,还应该是过渡性的。建筑施工企业竞争的实质是劳动生产率的竞争,而劳动生产率高低的具体表现就是活劳动与物化劳动的消耗标准,它反映了一个企业的消耗量水平,所以在淡化政府定额之后,企业应该建立自己的定额一一即消耗量标准。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工程量清单计价应该抛开政府发布的社会平均水平的消耗量标准,而使用企业自己的消耗量作为编制工程量清单的基础,编制出反映企业自己的消耗水平,反映企业实际竞争能力的报价书。

当然,就目前阶段而言,在企业还没有或没有完整的定额的情况下,政府还需要继续发布一些社会平均消耗量定额供大家参考使用。这也便于从定额计价向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转移。可以看出,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推广还将有助于进一步淡化政府发布的平均消耗量定额,从而推动企业建立自己的消耗量标准。

其次,要理解工程量清单与定额的关系,还涉及到一个问题,那就是“量价分离”。量价分离是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改革中的一个热点,也有些同志认为量价分离是工程造价工作改革的一个标志。一些定额的重新修编或是有一些改革举措的出台,经常会遭遇到这样的提问,“是不是量价分离了”本来量价分离所表达的意思,是政府定价已经取消,量价合一的模式必须改革,是对改革的一个总体要求。随着工作的具体化,一些地方的新版定额不再出现基价或合价。这本是一种表现形式,也都引发争议。主张列出“基价”的同志认为,应从方便 *** 作的原则考虑及满足长期的习惯经验。我认为,上述做法从程序步骤上来看是可行的,结果目的也能达到,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计算规则的四统一要求也是能够满足的,这个问题解决了,计价规范和定额衔接上了,推广工程量清单计价和综合单价法将是非常顺利的。

两者之间的区别

1、计价依据不同

按定额计价的唯一依据就是定额,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主要依据是企业定额,包括企业生产要素消耗量标准、材料价格、施工机械配备及管理状况、各项管理费支出标准等。目前可能多数企业没有企业定额,但随着工程量清单计价形式的推广和报价实践的增加,企业将逐步建立起自身的定额和相应的项目单价,当企业都能根据自身状况和市场供求关系报出综合单价时,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通过招投标)定价的计价格局也将形成,这也正是工程量清单所要促成的目标。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本质是要改变政府定价模式,建立起市场形成造价机制,只有计价依据个别化,这一目标才能实现。

2、反映水平不同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实行投标人依据企业自己的管理能力、技术装备水平和市场行情,自主报价。定额其所报的工程造价实际上是社会平均价。

3、项目设置不同

按定额计价的工程项目划分一般按照工序划分划分,一般土建定额有几千个项目,其划分原则是按工程的不同部位、不同材料、不同工艺、不同施工机械、不同施工方法和材料规格型号,划分十分详细。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项目划分较之定额项目的划分有较大的综合性,一般是按综合实体进行分项的,每个分项工程一般包含多项工程内容。新规范中土建工程只有177个项目,它考虑工程部位、材料、工艺特征,但不考虑具体的施工方法或措施,如人工或机械、机械的不同型号等,同时对于同一项目不再按阶段或过程分为几项,而是综合到一起。好处是这样能够减少原来定额对于施工企业工艺方法选择的限制,报价时有更多的自主性。

4、项目编码不同

定额计价采用各省市各自的项目编码。清单计价则采用国家统一标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以五级编码设置。

5、编制工程量不同

(1)编制的主体不同。

在定额计价方法中,建设工程的工程量分别由招标人与投标人按设计图纸计算。在清单计价方法中,工程量由招标人统一计算或委托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统一计算。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根据自身的技术装备、施工经验、企业成本、企业定额、管理水平自主报价。

(2)工程量计算规则不同。

(3)需要计算的工程量不同。

定额计价的工程量,一律由承包方负责计算,计算规则执行的是计价定额(即消耗量定额)的规定,由发包方进行审核。

清单计价的工程量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清单项目的工程量,由清单编制人根据《计价规范》各附录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并填写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发至投标人。二是组成清单项目的各个定额分项工程的工程量,由投标人根据计价定额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并执行相应计价定额组成综合单价。

6、 单价组成不同

定额计价的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台班费,单价是工料单价,属于不完全单价。

清单计价采用综合单价形式,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台班费、管理费、利润,并考虑了风险因素。属于完全单价。采用综合单价便于工程款支付、工程造价的调整和工程结算,也避免了因为“取费”产生的一些无谓纠纷。综合单价中的直接费、费用、利润由投标人根据本企业实际支出及利润预期、投标策略确定,是施工企业实际成本费用的反映,是工程的个别价格。综合单价的报出是一个个别计价、市场竞争的过程。

7、 计价原理(计价程序)不同

定额计价的原理是按照定额子目的划分原则,将图纸设计的内容划分为计算造价的基本单位,即进行项目的划分,计算确定每个项目的工程量,然后选套相应的定额,再计取工程的各项费用,最后汇总得到整个工程造价。按定额计价时单位工程造价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税金构成,计价时先计算直接费,再以直接费(或其中的人工费)为基数计算各项费用、利润、税金,汇总为单位工程造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在招投标过程中,按照业主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说明,由投标方根据政府颁布的有关规定进行清单项目的单价分析,然后进行清单填报的计价模式。工程量清单计价时,造价由工程量清单费用(=∑清单工程量×项目综合单价)、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规费、税金五部分构成。

定额计价未区分施工实物性损耗与施工措施性损耗。工程量清单计价把施工措施与工程实体项目进行分离,把施工措施消耗单列并纳入了竞争的范畴。清单计价规范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的编制原则一般以工程实体的净尺寸计算,没有包含工程量合理损耗,这是定额计价与清单计价工程量计算规则的本质区别。作这种划分的考虑是将施工过程中的实体性消耗和措施性消耗分开,对于措施性消耗费用只列出项目名称,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施工现场情况、施工方案自行确定,以体现出以施工方案为基础的造价竞争。

8、 评标采用的方法不同

定额计价投标一般采用百分制评分法。清单计价投标一般采用合理低报价中标法,既要对总价进行评分,又要对综合单价进行分析评分。

9、合同价格的调整方式不同

定额计价形成的合同,其价格的主要调整方式有变更签证、定额解释、政策性调整,,往往调整内容较多,容易引起纠纷。

工程量清单计价在一般情况下单价是相对固定下来的,综合单价基本上是包死的。减少了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调整因素。在通常情况下,如果清单项目的数量没有增减,能够保证合同价格基本没有调整,保证了其稳定性,也便于业主进行资金准备和筹划。

10、风险处理的方式不同

工程预算定额计价,风险只在投资一方,所有的风险在不可遇见费中考虑;结算时,按合同约定,可以调整。可以说投标人没有风险,不利于控制工程造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使招标人与投标人风险合理分担,工程量上的风险由甲方承担,单价上的风险由乙方承担。投标人对自己所报的成本、综合单价负责,还要考虑各种风险对价格的影响,综合单价一经合同确定,结算时不可以调整(除工程量有变化),且对工程量的变更或计算错误不负责任;招标人相应在计算工程量时要准确,对于这一部分风险应由招标人承担,从而有利于控制工程造价。

11、 计量单位的区别

工程量清单计价,计量单位均采用《计价规范》附录中规定的基本单位。它与定额计量单位不一样,编制清单或报价时,一定要严格遵守。以“t”为单位,应保留小数点后3位数,第4位数四舍五入;以“m3”“m2”“m”为单位的,应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第3位四舍五入;以“个”“项”等为单位的应取整数。

定额计价为了使单位估价表更精确,一般使用人工土方100 m3,机械土方1 000 m2,砌砖10 m3,砼10 m3,模板100 m2,门窗100 m2,楼地面、屋面、抹面、油漆100 m2为计量单位。

12、计价格式的区别

根据《计价规范》的要求,清单计价使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以综合单价计价。工程量清单格式包括封面、填表须知、总说明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其他项目清单及配套使用的零星工作项目表。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包括封面、投标总价、工程项目总价表、单项工程费汇总表、单位工程费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措施项目费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同时对工程量清单格式及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的填写均作了明确的规定。定额计价是以定额分项工程的单价计价,定额计价时,确定直接费和各项费用计算的表格形式是建筑安装工程预算表。

扩展资料

在两者之间建立衔接平台的 *** 作步骤与作用

1、 根据某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和工作内容,可以找到相应若干定额子目。大部分的子目组合之后与清单项目应该是完全一致的,如果不完全一致,则根据清单项目调整。无论是子目数量或差异量都是很少的,并且调整工作量不大。

2、比照两者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应该注意的是,定额子目的计算规则与清单项目的计算规则并不完全相同,但两个计算规则中有许多是相同的,而且无矛盾,可以在各自的规则下分别进行。当然还有一些存在差别并会导致结果不同。对此可以设定几条原则;第一,以清单项目计算规则为准,完全相同的则保留;经二,存在差别但没有矛盾的,可以在各自的规则平台上分别进行,即几个子目仍使用原规则,最后并入项目规则;第三,如果有矛盾并将导致结果不同,则修改定额计算规则,以符合清单要求。

3、解决计量单位问题。如果逐项对比,真正计量单位不同的也只是少数,当然也应该依清单调整。大量的实际上不是计量单位不同,而是被组合子目有各自的计量单位,可以依次使用,而清单项目则应该是一个新计量单位,子目组合完毕后再归入这个新计量单位中即可。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工程造价

一、编制工程量的单位不同:

1、传统定额预算计价办法是:建设工程的工程量分别由招标单位和投标单位分别按图计算。

2、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工程由招标单位统一计算或委托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单位统一计算,“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投标单位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根据自身的技术装备、施工经验、企业成本、企业定额、管理水平自主填报单价。

二、编制工程量清单时间不同:

1、传统的定额预算计价法是在发出招标文件后编制(招标与投标人同时编制或投标人编制在前,招标人编制在后)。

2、工程量清单报价法必须在发出招标文作前编制。

三、表现形式不同:

1、采用传统的定额预算计价法一般是总价形式。

2、工程量清单报价法采用综合单价形式,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工程量清单报价具有直观、单价相对固定的特点,工程量发生变化时,单价一般不作调整。

四、费用组成不同:

1、传统预算定额计价法的工程造价由直接工程费、现场经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组成。

2、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工程造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组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定额计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清单计价

定额计价与清单计价的区别

一 1.按定额计价时单位工程造价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税金构成,计价时先计算直接费,再以直接费(或其中的人工费)为基数计算各项费用、利润、税金,汇总为单位工程造价。工程量清单计价时,造价由工程量清单费用(=∑清单工程量×项目综合单价)、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规费、税金五部分构成,作这种划分的考虑是将施工过程中的实体性消耗和措施性消耗分开,对于措施性消耗费用只列出项目名称,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施工现场情况、施工方案自行确定,以体现出以施工方案为基础的造价竞争;对于实体性消耗费用,则列出具体的工程数量,投标人要报出每个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

2分项工程单价构成不同

按定额计价时分项工程的单价是工料单价,即只包括人工、材料、机械费,工程量清单计价分项工程单价一般为综合单价,除了人工、材料、机械费,还要包括管理费(现场管理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和必要的风险费。采用综合单价便于工程款支付、工程造价的调整和工程结算,也避免了因为“取费”产生的一些无谓纠纷。综合单价中的直接费、费用、利润由投标人根据本企业实际支出及利润预期、投标策略确定,是施工企业实际成本费用的反映,是工程的个别价格。综合单价的报出是一个个别计价、市场竞争的过程。

3单位工程项目划分不同

按定额计价的工程项目划分即预算定额中的项目划分,一般土建定额有几千个项目,其划分原则是按工程的不同部位、不同材料、不同工艺、不同施工机械、不同施工方法和材料规格型号,划分十分详细。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项目划分较之定额项目的划分有较大的综合性,新规范中土建工程只有177个项目,它考虑工程部位、材料、工艺特征,但不考虑具体的施工方法或措施,如人工或机械、机械的不同型号等,同时对于同一项目不再按阶段或过程分为几项,而是综合到一起,如混凝土,可以将同一项目的搅拌(制作)、运输、安装、接头灌缝等综合为一项,门窗也可以将制作、运输、安装、刷油、五金等综合到一起,这样能够减少原来定额对于施工企业工艺方法选择的限制,报价时有更多的自主性。工程量清单中的量应该是综合的工程量,而不是按定额计算的“预算工程量”。综合的量有利于企业自主选择施工方法并以之为基础竞价,也能使企业摆脱对定额的依赖,建立起企业内部报价及管理的定额和价格体系。

4计价依据不同

这是清单计价和按定额计价的最根本区别。按定额计价的唯一依据就是定额,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主要依据是企业定额,包括企业生产要素消耗量标准、材料价格、施工机械配备及管理状况、各项管理费支出标准等。目前可能多数企业没有企业定额,但随着工程量清单计价形式的推广和报价实践的增加,企业将逐步建立起自身的定额和相应的项目单价,当企业都能根据自身状况和市场供求关系报出综合单价时,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通过招投标)定价的计价格局也将形成,这也正是工程量清单所要促成的目标。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本质是要改变政府定价模式,建立起市场形成造价机制,只有计价依据个别化,这一目标才能实现

二,1采用的计价模式不同。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实行投标人依据企业自己的管理能力、技术装备水平和市场行情,自主报价,

定额其所报的工程造价实际上是社会平均价,

2采用的单价方法不同。

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综合单价法,综合单价是指完成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是除规费和税金的全费用单价。

工程预算定额计价,采用工料单价法,工料单价是指分部分项工程量的单价为直接费,直接费以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及其相应的价格确定;间接费、利润和税金按照有关规定另行计算。

3反映的成本价不同。

工程量清单计价,反映的是个别成本

工程预算定额计价,反映的是社会平均成本,

4结算的要求不同。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结算时按合同中事先约定综合单价的规定执行,综合单价基本上是包死的。

工程预算定额计价,结算时按定额规定工料单价计价,往往调整内容较多,容易引起纠纷。

5风险处理的方式不同。

工程量清单计价,使招标人与投标人风险合理分担,投标人对自己所报的成本、综合单价负责,还要考虑各种风险对价格的影响,综合单价一经合同确定,结算时不可以调整(除工程量有变化),且对工程量的变更或计算错误不负责任;招标人相应在计算工程量时要准确,对于这一部分风险应由招标人承担,从而有利于控制工程造价。

工程预算定额计价,风险只在投资一方,所有的风险在不可遇见费中考虑;结算时,按合同约定,可以调整。可以说投标人没有风险,不利于控制工程造价。

6项目的划分不同。

工程量清单计价,项目划分以实体列项,实体和措施项目相分离,施工方法、手段不列项,不设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这样加大了承包企业的竞争力度,鼓励企业尽量采用合理的技术措施,提高技术水平和生产效率,市场竞争机制可以充分发挥。

工程预算定额计价,项目划分按施工工序列项、实体和措施相结合,施工方法、手段单独列项,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已在定额中规定,不能发挥市场竞争的作用。

7工程量计算规则不同。

工程量清单计价,清单项目的工程量是按实体的净值计算,这是当前国际上比较通行的做法。

工程预算定额计价,工程量是按实物加上人为规定的预留量或 *** 作裕度等因素。

8计量单位不同。

工程量清单计价,清单项目是按基本单位计量。

工程预算定额计价,计量单位可以不采用基本单位。

三,与以往的计价方式相比,工程量清单计价有以下特点:1、强制性;2、竞争性;3、通用性和实用性。

强制性主要表现在,一是由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批准颁布,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按“计价规范”规定执行。

二是明确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规定了招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必须遵守的规则。

竞争性表现在“计价规范”中从政策性规定到一般内容的具体规定,充分体现了工程造价由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原则。“计价规范”中的措施项目,在工程量清单中只列“措施项目”一栏,具体采用什么措施,由投标人根据企业的施工组织设计,视具体情况报价。另一方面,“计价规范”中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没有具体的消耗量,为企业报价提供了自主的空间。

通用性的表现是我国采用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与国际惯例接轨的,符合工程量计算方法标准化、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化、工程造价确定市场化的要求。

实用性表现在“计价规范”的附录中工程量清单项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的项目名称表现的是工程实体项目,项目名称明确清晰,工程量计算规则简洁明了。

四,1、工程量清单方式下,工程量上的风险由甲方承担,单价上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传统定额方式下,量价风险都由乙方承担。

2、工程量清单,实行的是量价分离;传统定额是量价合一。

3、工程量清单,是在市场经济模式下的产物,利于施工企业间的相互竞争,优胜劣汰;定额是在计划经济模式下的产物,带有很强的政策性。

4、工程量清单计价,更有利于招投标工作的开展,竣工结算的进行等;定额计价相对要不灵活一些。

搞过几个装修工程,从招投标开始到竣工结算都采用的是清单,实际效果还是比较好的,工程造价都得到了合理的控制,也比较顺利,实现了甲乙双方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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