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换届选举的支部大会有哪些主要程序

进行换届选举的支部大会有哪些主要程序,第1张

党支部换届选举的程序如下:

1、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改选党支部委员会;

2、党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

3、进行选举培训教育;

4、酝酿确定候选人

5、通知召开党员大会时间、地点,布置选举会场;

6、清点人数,确认选举资格;

7、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8、通过选举办法和监票、计票等工作人员;

9、公布候选人名单,介绍候选人情况;

10、分发和填写选票

11、计票确定当选人,宣布选举结果,封存选票。

扩展资料

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即可召开党支部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的筹备事项,推荐下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起草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党费收缴使用情况的报告等。

党支部委员会负责做好支部党员大会筹备工作。筹备过程中,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并注意与上级党组织沟通。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下届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

上级党组织对下届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批复后,党支部委员会即可召开党小组长会议。介绍支部党员大会准备工作情况,确定支部党员大会召开时间和其他有关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进行换届选举的 支部大会的主要程序

一、公布选民登记日

选民登记日前,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发布公告,告知本届村民委员会选举的选民登记日。

二、公布选民名单

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对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进行审核确认,并在选举日的二十日前公布。

三、发放参选证

选举日前,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根据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填写、发放参选证,并由村民签收。投票选举时,村民凭参选证领取选票。

四、确定职位和职数

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拟定村民委员会的职位和职数,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并报乡级人民政府或者乡级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备案。

五、确定候选人人数

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根据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的职数,分别拟定候选人名额。候选人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

六、提名确定候选人

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根据拟定的候选人名额,按照得票多少确定。

四、公布候选人名单

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以得票多少为序,公布候选人名单,并报乡级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备案。村民委员会选举,也可以采取无候选人的方式,一次投票产生。

六、确定投票方式

村民委员会投票选举,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

1、召开选举大会;

2、设立投票站。

七、投票选举

(一)选举大会投票程序。

采取选举大会进行选举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集,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流程如下:

1、宣布大会开始;

2、奏国歌;

3、报告本次选举工作进展情况;

4、宣布投票办法和选举工作人员;

5、候选人发表竞职陈述;

6、检查票箱;

7、启封、清点选票;

8、讲解选票;

9、根据需要派出流动票箱;

10、验证发票;

11、秘密写票、投票;

12、销毁剩余选票;

13、集中流动票箱,清点选票数;

14、检验选票;

15、公开唱票、计票;

16、当场公布投票结果;

17、封存选票,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

18、宣布当选名单。

投票结束后,应当将所有票箱集中,将选票混在一起,由选举工作人员逐张检验、清点选票总数后,统一唱票、计票。难以确认的选票应当由监票人在公开唱计票前提交村民选举委员会讨论决定。

(二)投票站投票程序。

采取投票站方式选举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流程如下:

1、同时开放全部投票站;

2、各投票站工作人员当众检查票箱,并启封、清点选票;

3、验证发票;

4、村民秘密写票、投票;

5、关闭投票站,销毁剩余选票并密封票箱;

6、集中票箱,清点选票数;

7、开验票、唱票、计票;

8、场公布选举结果;

9、存选票,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

10、宣布当选名单。

八、确认当选

1、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

2、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人进行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九、颁发当选证书

县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应当自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之日起十日内向新当选的成员颁发统一印制的当选证书。

扩展资料:

另行选举:

1、村民委员会当选人不足应选名额的,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可以在选举日当日举行,也可以在选举日后十日内进行,具体时间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

2、另行选举的,第一次投票未当选的人员得票多的为候选人,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得票数不得少于已投选票数的三分之一。

3、另行选举的程序与第一次选举相同。参加选举的村民以第一次登记的名单为准,不重新进行选民登记。原委托关系继续有效,但被委托人成为候选人的委托关系自行终止,原委托人可以重新办理委托手续。

4、经另行选举,应选职位仍未选足,但村民委员会成员已选足三人的,不足职位可以空缺。

5、主任未选出的,由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副主任都未选出的,由村民代表会议在当选的委员中推选一人主持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

为什么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要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充分发扬民主,避免人为造成候选人获选机会不平等的情况,保障选举人和被选举人的民主权利。

假如不以姓氏笔画为序,就容易给选举人造成心理引导,可能会使其误认为排在前列的是领导和众人认可的候选人,从而增加选择几率,这就造成了机会不平等。而以姓氏笔画为序,表现出选举工作的一视同仁,不易给选举人误导。

扩展资料

选举工作规程

1、选举准备

(1)向上级党组织写出改选党支部委员会的请示报告。

(2)准备党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

(3)进行选举教育。

(4)酝酿确定候选人。

(5)确定大会选举办法。

(6)印制选票,准备票箱,布置选举会场。

2、选举程序

(1)清点人数,确认选举资格。

(2)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3)通过选举办法和监票、计票等工作人员。

(4)公布候选人名单,介绍候选人情况。

(5)分发和填写选票。

(6)投票和开票。

(7)计票判断当选人。

(8)宣布选举结果,封存选票。

3、选举大会后的工作

(1)召开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的第一次会议,确定党支部委员的分工。

(2)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选举结果。

(3)做好落选人的思想政治工作。

1、从党支部开始推荐提名。根据多数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

2、选举单位就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与上级党组织沟通,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采取适当方式加强审核把关,可以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3、选举单位研究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党的基层委员会审查。

4、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进行选举。

党代表大会的职权

中国***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三)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

(四)修改党的章程;

(五)选举中央委员会;

(六)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中国***。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中央书记处是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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