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督办工作是办公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证政令畅通和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因此,做好督查督办工作,对于提高基层地税机关执行力,确保政令畅通及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笔者现结合自身的工作岗位,谈谈县局做好新形势下的政务督查督办工作几点意见。
一、目前政务督查督办工作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县局在督查工作中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也收到了一定的成效。长期以来,基层督查督办工作存在一个薄弱环节就是布置多、督查少,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以通报代替检查的现象。具体来讲,影响督查督办工作开展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少数领导思想上往往重调查研究、重决策部署,缺少督促检查,对目标的落实情况关注不够,尚未形成紧咬决策目标,狠抓工作落实的浓厚氛围。部分干部也不能真正认识到督查督办工作的重要性,认为督查工作就是“嘴皮子”工作,仅限于发通知、打电话,没有督查,工作照样可以完成。
(二)制度机制上不够健全。工作机制是影响督查督办工作顺利开展的关键环节。目前,基层地税机关还没有建立起统一完善的督查工作制度,尚未形成一套简便、快捷、高效的督查工作 *** 作流程。督查工作是办公室的一项重要职能,但县级办公室没有设立专门的督查部门,也没有专职岗位,导致工作中缺少计划、没有重点、方法单一。尚未建立完善的督查工作考核机制,督查工作主要依靠领导权威、部门力量,甚至个人感情开展工作。
(三)督查力度上不够到位。在政务督查督办的实践中,还存在着抓而不实、抓而不力,以及推诿扯皮、淡化责任等问题。有的搞搞形式,做做样子,不深入基层、不调查实情、不研究分析、不解决问题;有的落实督办件责任不清,不得要领,落实不到位;有的不注意钻研业务,力气没少下,效果不明显,徒劳无功。
二、关于加强政务督查督办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更新理念,充分认识督查督办工作的重要性。一是提升班子成员的领导意识。没有领导的重视,就没有督查的权威。要把督查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建立领导班子成员抓督查、抓落实的责任制,领导班子成员要充分发挥领导的影响力,对督查人员和督查工作给予必要的支持,尤其在重大任务落实等督查中遇到困难和阻力时,领导更应亲自参与、大力支持,树立督查工作应有的权威。二是增强全体人员的督查意识。通过组织学习上级有关督查的文件,着力提高认识,明确督查机构的职责以及自己应当遵守和履行的权利和义务。三是齐抓共管意识。办公室要积极主动与各科室的沟通联系和交流、掌握实际情况,真正做到关口前移,防范在前。
(二)完善体系,建立多层次的督查机制。政务督查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从制度建设入手,建立符合地税部门职能特点和客观实际的政务督查机制,形成完善的督查督办工作体系。
一是建立健全督查工作制度。在认真总结经验和借鉴其他县市局做法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督查督办工作相关制度,明确政务督查工作的内容、程序、方法和要求等。特别是对于上级局交办事项、“三会”(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定事项以及干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办理,要提出明确的要求,建立起简便高效的督查工作流程,规范政务督查行为。
二是建立督查工作责任制度。对于各项政务督查活动与督查事项,要详细制定 *** 作细则,认真明确督查目的、内容、组织形式、目标要求和完成时限等,同时要建立完善的督查记录,完备各项程序手续,提高政务督查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强化督查工作责任。对一些涉及面广、涉及部门较多、影响全局的工作,实行分管领导牵头督查制度,由分管领导负责,定期进行调度,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难题,督促工作事项的落实。
三是完善督查督办通报制度。实行督查督办工作适时通报和定期通报制度。对决策督办事项,采取适时通报工作进度,以督促工作落到实处;对专项督查督办和集中督办事项,继续采取定期通报形式予以推动;对督查工作中发现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及时向局领导做好汇报,提出处理建议,并做好登记备案;对工作中存在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甚至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的随时通报批评。
(三)奖优罚劣,确保督查督办工作取得实效。 对于督查督办工作要坚持问责机制,奖优罚劣,对工作突出的我们重奖,对于工作不利的,我们进行重罚,切实保障督查督办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加大督查督办问责力度。没有力度的督查等于没督查,没有力度的落实等于不落实。将督查工作与机关工作的日常监控结合起来,督查工作结果列入科室年终考核目标,通过月度、季度、年度考核,建立起督查工作的日常监控制度,建立健全地税部门督查考核工作的长效机制。二是建立督查督办激励机制。积极调动各部门、各岗位人员自觉落实的积极性、激发干部克服困难的创造欲。对全年督查督办工作完成较好的部门给予奖励。同时,对在督查督办工作上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在年终进行评先评优时进行优先考虑,对工作中疏于管理、淡化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总而言之,在新的形势下,提高认识、完善机制,增强主动性,是基层地税机关做好督查督办工作的前提;加强沟通、畅通渠道,发挥协调性,是基层地税机关做好督查督办工作的基础。督查督办工作决不仅仅是某个部门的事,各部门领导都要把抓督查、抓督办作为领导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逐步形成“领导班子主抓、督查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督查督办工作机制。
税务机关的一切计划、决议、命令、指示等等,都是领导科学、管理科学中的决策:而推动下级和税务干部去做、去落实,就必须加强督查督办。督查督办工作是实施领导过程中的一个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其目的是贯彻落实国家的法律与党的方针、政策,达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这是领导赋予行政办公室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近年来,上级税务机关一再强调对各项工作要有布置、有检查,并实施了《督查督办》制度,其目的就是要改变税务机关长期以来存在的一个薄弱环节,即布置多检查少,或者是有布置无检查的状况。如何做好督查督办工作,有以下几点:
一、 明确意义,弄清性质,把握范畴
办公室督查督办,是指办公室按照领导机关的意图和领导的指示,把有关事项交给有关单位或部门办理并督促落实的工作,是保证政令畅通、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是实现工作民主化、法制化、科学化的重要途径,是领导活动的重要辅助,也是办公室一项基础性工作,其职能具有中介性,它既不是决策者,也不是实施者,但它从属于决策者,协助决策者抓落实。督查督办工作的成效直接关系到上级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能否顺利付诸实施、及时变为现实,关系到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和领导的重要部署能否落实。
督查督办工作按照督促内容划分主要有决策督查和专项督查,决策督查是指对上级机关及本级机关做出的各项重要决策和重大工作部署的执行情况进行的督促检查。专项督查是指对某专项工作的督促检查,如税收宣传督查、领导重要指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办理的督促检查等。有以下十三个方面的内容:
1、领导的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2、上级机关公文承办和运转的督促检查;
3、本机关公文运转情况的督促检查;
4、对下级公文的处理情况的督促检查;
5、对本机关召开的各种会议的决策事项的督办检查;
6、对协调方案的实施情况的督办检查;
7、对议案、提案、建议的督办检查;
8、对信访案件的督促检查;
9、领导批示的督促检查;
10、对新闻媒体批评的督促检查;
11、对所属单位的日常工作及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
12、对领导临时交办事项的督促检查;
13、对上级办公室建议列为督促检查事项的督促检查。
二、把握政策,坚持原则,严格程序,做好督查督办工作要坚持四项工作原则:
1、要严格按照机关的要求开展工作,所有列入督查督办的事项都要经过领导审定,督促检查的各个环节都要在领导主持下进行,督查过程中要及时请示汇报,最后的督查报告要请领导审核把头;
2、要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深入实际了解情况,讲真话,既报喜也报忧,尤其要了解和反映那些需要领导机关解决的带有倾向性的重大问题;
3、要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不能越俎代庖,发号施令,直接查处问题;
4、要尽职尽责,不越权,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能直接办案:
①领导交办要求直接查处的事项;
②上级批办的时限紧、要求高的事项;
③需要在一定范围内保守秘密的事项;
④承办单位没有及时办结的事项。
督查督办是一项严肃细致的工作,必须严格程序,严密实施,重点抓好立、办、结三个环节。
一是立项。对上级机关转来或本级领导批示,或办公室主动建议督查的事项,都要进行登记立项,写明来文机关、收文日期、内容等摘要。
二是拟办。督查件登记立项后,办公室主任要提出拟办意见,包括承办单位、转办时间、办理要求、办结时间、反馈形式等,报请有关领导批示。有些督查件,领导已有了明确的批示意见,可直接按照领导批示转承办单位承办。
三是办理。根据督查件的内容,办理分为转办、协办、自办三种形式。无论哪种形式,承办单位都应按督查通知要求积极办理。需要注意的是,督查通知在附领导批示或转办的复印件时,对那些涉及检查举报揭发问题的原件及检举人要求保密的,可采取摘录的形式,不能将原件转到被检举人手中。对一些问题比较复杂,需要几个部门或单位共同办理的,应明确牵头单位;如属于各承办单位之间有分歧的,办公室应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善于引导,把不同意见统一到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要求上来;办公室协调不了的,可请有关领导出面协调,有些问题一次协调不成,要组织多次协调,直到问题解决为止。
四是催办。督查通知发出后,办公室工作人员要定期与承办单位或部门联系,及时掌握办理情况,加强具体指导。规定办结期限的,必须如期办结;未规定期限的,也要抓紧办理,尽早办结;确实难以如期办结的,应要求承办单位及时通报进度情况,做到:紧急事项及时催,难度大的事项反复催,办结时间长的事项定期催,拖着不办的事项直接找承办单位领导催。催办方式,可以用电话,可以发《查办件催办单》,也可以直接面对面催办,催办情况要有记录。
五是结案。督查有了结果,承办单位应及时向办公室作书面汇报。办结汇报经办公室初步审核,并经领导审阅同意后,即可结案。如果办理结果不符合要求,办公室应向承办单位提出建议,或退回重办、补办。
六是反馈。督查件结案后,办公室要本着“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的原则,搞好反馈工作。属上级机关交办的事项,要做专题报告;督查件涉及面较大、内容较重要的可以编发简报,分送有关领导和单位;本单位领导交办的事项,可将承办单位的办结汇报直接呈送领导阅示。
七是归档。督查事项办理完毕后,应将所形成的全部材料收集齐全,按照来件、领导指示、下发通知函件、催办记录、承办单位上报材料、向上级机关呈送的报告或编印的简报排列顺序,立卷归档。
三、加强建设,准确定位,掌握方法,做好督查工作,首先要切实抓好督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1、要以人为本,实现督查目标考核管理。明确每项工作目标任务的责任人、完成时限和完成质量,进行周汇报、月考核,调动督查部门和人员工作积极性。坚持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强化纪律约束,提高相关人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
2、要注重时效,实现各项工作流程的规范有序。要规范流程,对于领导会议决定事项,领导批示件的办理,从呈批立项、下发督办通知、跟踪督办、反馈、形成报告单和督查专报等每一个环节均要规定办理时限,并于每月底汇总一次办理情况,向领导汇报。要简化程序,严格按照“简、短、精”的要求,坚持中心工作重点查、热点问题反复查、领导批示和重要会议部署专项查的原则,简化目标管理督查各项程序,尽力避免党政重复查,更多地采取党组、纪检、行政各部门联合督查的方式,降低督查成本。
3、要协调各方,确立起督查工作权威。督查过程是协调服务过程,要与各单位紧密配合,特别应与纪检和组织人事部门协调一致,扩大督查工作的影响力和作用力。同时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发挥督促检查、组织协调、直接查办、直接汇报、情况通报、干部任免建议等权力,提高督查部门的地位。
4、要制度到位,建立起保障机制。要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经办、谁落实”的工作原则,实行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要落实督查工作反馈制度,贯彻“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的工作要求,及时反馈落实情况。对于领导有明确时限要求的督查事项,坚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并反馈;健全会议制度,采取“月考评会”等形式,定期听取单位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办公室汇总督查事项的办理进展和落实情况,以《督查专报》、《目标管理与督查》等形式通报;要落实奖惩制度,将督查结果作为有关干部“评优树先”和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
督查工作人员必须摆正位置。督查人员是接受领导委派开展督查工作的,必须不折不扣地体现领导意图,完成领导交给的督查任务。从这个意义上讲,督查工作是领导活动的延伸和辅助,是一项带有使命感的严肃工作。但是,实际督查工作对象是千差万别的,遇到的情况是错综复杂的,切不可以越俎代庖擅自表态,只能依据具体情况出谋划策,提出合理化建议,使领导意图尽快得到落实。督查人员是联系沟通领导和基层的桥梁和纽带,是抓好工作落实的促进者和协助者,要使被督查单位遇到难题想到你,协调矛盾用着你,工作懈怠害怕你。
要做好督查工作,
1、督查人员要善于沟通协调,要学会与各类人群打交道,引导他们讲真话、反映实情。
2、要学会统筹兼顾,始终抓住核心问题、主要问题,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紧张有序,忙而不乱,督查工作不确定性、突发性情况很多,有时同一时间接受好几项任务,这就要求我们不能被繁杂事务淹没,迷失方向;需要变被动为主动,从无序中找到有序,从杂乱中理出规律,分清轻重缓急,排出时间顺序,做到有条不紊,在恰当的时间,站到恰当的位置,做恰当的事情。
3、要不断加强各类知识学习,全面打好基础,要认真学习与督查工作紧密相关的各类专业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相关业务领域文件、知识等,不断适应督查工作的需要,力求不讲外行话,不办外行事。
4、要处理好五个关系:即点与面、褒与贬、明与暗、统与分、内与外的关系。要做到点面结合,既要面面俱到,又要有所侧重,既要抓住重点,又要兼顾一般,以点带面,以点促面;要做到褒贬相宜,选准正反两方面典型,力求具有说服力,经得起检验;要明暗配合,既要明查,又要暗访,对事件的了解要立体多维;要统分连接,充分利用督查网络的作用,扩大督查工作的覆盖面;要内外融通,严格按照保密的规定和问题处理层级的要求,不随意扩散带保密性质的情况,为领导决策赢得时间,争取主动,尽可能避免负面影响。
其方法如下:
一、成立组织、落实责任,是提高政务督查工作水平前提
为了加强各单位、各单位的政务督查工作,成立以厂长、党委书记为首的政务督查领导小组,成员是办公室所有管理人员,由厂办公室管理人员负责收集、整理和汇总各种政务信息。
二、提高认识、明确任务,是提高政务督查工作水平的关键
加强督促检查,是转变工作作风、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途径,对于保证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确保政令畅通,促进我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三、健全制度,刚性考核,是提高政务督查工作水平的保证
第一,建立健全督查工作制度。根据厂督查工作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部门的督查工作制度,明确督查工作的任务、程序及要求,建立健全请示报告、情况反馈等规章制度,使督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第二,规范督查工作程序。政务督查工作共四个环节:
一是确定督查事项。厂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出台后,厂办公室和有关部门要及时提出督查工作建议,就督查的内容、方法、时限等拟订方案,报经领导批准后实施。
二是下达督查通知。以厂办公室或有关部门名义下达督查任务,提出督查要求。
三是办理督查事项。有关部门、单位接到督查通知后,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督查。
四是形成督查报告。督查活动结束后,办公室或有关部门要形成报告,经本部门领导审阅后上报有关领导。
第三,改进督查工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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