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设计中的框架包含DoitPHP(原)是一个基于BSD开源协议发布的轻量级PHP框架,还包含如thinkphp、codeigniter(简称CI)、yiiframework、doophp、qeephp、等主流的程序设计框架,根据个人习惯和性能要求,其各也有不同的优缺点。
从软件设计角度,框架是一个可复用的软件架构解决方案,规定了应用的体系结构,阐明软件体系结构中各层次间及其层次内部各组件间的毅力关系,责任分配和控制流程,表现为一组接口,抽象类以及实例间协作的方法。
框架是指对特定应用领域中的应用系统的部分设计和实现子系统的整体结构。
框架将应用系统划分为类和对象,定义类和对象的责任,类和对象如何互相协作,以及对象之间的控制线程。
这些共有的设计因素由框架预先定义,应用开发人员只须关注于特定的应用系统特有部分。框架刻画了其应用领域所共有的设计决策,所以说框架着重于设计复用,尽管框架中可能包含用某种程序设计语言实现的具体类。
开源即开放源代码。
开放源代码(Open source code)也称为源代码公开,指的是一种软件发布模式。一般的软件仅可取得已经过编译的二进制可执行档,通常只有软件的作者或著作权所有者等拥有程序的原始码。
有些软件的作者会将原始码公开,此称之为“源代码公开”,但这并不一定符合“开放原代码”的定义及条件,因为作者可能会设定公开原始码的条件限制,例如限制可阅读原始码的对象、限制衍生品等。
扩展资料:
开放原始码的定义由Bruce Perens(Debian创始人之一)定义如下:
自由再散布(Free Distribution):允许获得原始码的人可自由再将此原始码散布。
原始码(Source Code):程序的可执行档在散布时,必需以随附完整原始码或是可让人方便的事后取得原始码。
衍生著作(Derived Works):让人可依此原始码修改后,在依照同一授权条款的情形下再散布。
原创作者程序原始码的完整性(Integrity of The Author’s Source Code):意即修改后的版本,需以不同的版本号码以与原始的程序码做分别,保障原始的程序码完整性。
不得对任何人或团体有差别待遇(No Discrimination Against Persons or Groups):开放原始码软件不得因性别、团体、国家、族群等设定限制,但若是因为法律规定的情形则为例外(如:美国政府限制高加密软件的出口)。
对程序在任何领域内的利用不得有差别待遇(No Discrimination Against Fields of Endeavor):意即不得限制商业使用。 散布授权条款(Distribution of License):若软件再散布,必需以同一条款散布之。
授权条款不得专属于特定产品(License Must Not Be Specific to a Product):若多个程序组合成一套软件,则当某一开放原始码的程序单独散布时,也必需要符合开放原始码的条件。
授权条款不得限制其他软件(License Must Not Restrict Other Software):当某一开放原始码软件与其他非开放原始码软件一起散布时(例如放在同一光碟片),不得限制其他软件的授权条件也要遵照开放原始码的授权。
授权条款必须技术中立(License Must Be Technology-Neutral):意即授权条款不得限制为电子格式才有效,若是纸本的授权条款也应视为有效。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开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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