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收款人承担法律责任吗

指定收款人承担法律责任吗,第1张

指定收款人不一定承担法律责任,承担法律责任的是在合同上签字的人,如果指定收款人没有在借款合同上签字且合同上也没有标明指定收款人的相关条例,那么指定收款人就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五十六条 诉讼第三人和第三人异议之诉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

第一,如果当事人想起诉离婚,直接到法院进行起诉即可,因为法律保护公民具有离婚自由的权利。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第二,当事人需要向法院提交自己诉求的起诉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1、调查核实权指的是检察机关在办理民事申诉案件时对民事诉讼活动进行监督依申请或依职权依法享有的法律手段,然后依据法律规定处置或提出处置建议。在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中也明确有,人民检察院因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需要,可以向当事人或者案外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

2、调查核实权作为检察机关办理申诉案件中行使的公权力,其行使严格遵守民诉法的基本原则。检察机关行使调查取证权有下列四种情形:(1)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由于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主要证据,向人民法院提供了证据线索,人民法院应予调查未进行调查取证的;(2)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相互矛盾,人民法院应予调查取证未进行调查取证的;(3)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时可能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或者枉法裁判等违法行为的;(4)人民法院据以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可能是伪证的。

3、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关于对民事审判活动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其规定人民检察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当事人或者案外人调查核实:1、可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2、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或者行政诉讼的原告、第三人在原审中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证据,书面申请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依法应当调查收集而未调查收集的;3、民事审判、行政诉讼活动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以上内容

参考资料:

1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的通知;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关于对民事审判活动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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