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移风易俗讨论稿

学校移风易俗讨论稿,第1张

学校移风易俗讨论稿 国家提倡移风易俗,但是在很多学校的活动会让学生购买服装搞演出,是否也是不良风气?

文艺演出是给大众看的,这就要求有舞美学,整齐划一也是美的一部分,就像国庆阅兵式。

学校如果出资的话,考虑到人员的高低胖瘦不一,可能不好购买,因此演出者统一购买,也无可非议。

家长应该欢迎老师重新举起“戒尺”吗?你怎么看?

为了孩子,家长应该支持把惩戒权还给教师,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

熊孩子代代都有,当今特别多。

家中出现熊孩子,主要是家庭教育不当甚至缺失造成的。

刚出生的孩子是一张白纸,白纸上可以描绘画图也容易被涂鸦弄脏,多数熊孩子就是家长过度宠溺而导致其不辨是非对错,逐渐变得自私嚣张。

而另一些则是他们的家长本身素质不高,孩子有样学样,生生给带偏了。

(听证会现场)记得在某个访谈中有人问那位有名的歌唱家在家打不打孩子,这位李先生说:“不打,舍不得,有时真想打……还没有打,自己的眼泪先掉下来了。

”很多家长都有这种心态,偶尔因孩子顽劣发了火,过后还忏悔不已。

在家庭中受到娇惯,在学校如果也得不到及时矫正,这些孩子就难免越发骄横跋扈,甚至走上违法犯罪之路。

这位李先生的公子就是因涉嫌性侵害被判了10年有期徒刑,自毁了大好前程。

农谚说“树不修不直”“棉花要打杈,果树要修剪”,学校的责任是立德树人,惩戒就相当于修剪,道理是一样的。

学校制定相应的惩戒制度,这也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

例如美国的学校有禁闭室,学校有权将违纪学生停课、关禁闭。

韩国的教育处罚法中明确允许使用长度不超过100厘米、厚度不超过1厘米的戒尺打男女学生的小腿。

英国还规定教师体罚违规学生包括允许打手心和鞭打男生臀部等。

我国《教育法》明文规定教师不得对学生体罚和变相体罚,是出于对学生保护。

这可以认为是对传统教育中教师以体罚替代教育的矫枉过正,初衷是好的,成效也是明显的。

但正是由于“过正”,现在也出现了新的问题了。

因为如果只维护其权利,而不强调责任,如果他们可以随意挑战秩序而不受到任何惩戒,教育手段只能靠说服,效果大家都看到了。

(现场气氛严肃而和谐)所以,作为家长,我觉得理应支持和欢迎老师举起戒尺。

同时,作为教师,我也认为我们可保留“举起戒尺”的权力,但要尽量备而不用,“君子引而不发,跃如也”。

回到这个新闻上来。

常州市的这所小学为“还惩戒权于教师”,并不是所谓“文明的倒退”,而是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的一项非常举措。

据报道,这场实施教育惩戒的听证会既邀请了学生代表、家长代表和教师代表参与,还有律师、法官、心理咨询师组成的专家代表与会,可以说是慎重和严肃的。

据悉,将要出台的学校惩戒制度的讨论稿上,明确规定了若干惩处条件和惩处方法,从制度上规范了教师的权力,避免可能出现的伤害。

为该学校敢为天下先点赞!

应该,引以为戒而已,让孩子做事知道分寸,体罚不是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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