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邑

采邑,第1张

采邑 食邑制度是什么,起源何时?

食邑制,又叫采邑,封地。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古时侯,国君或皇帝拥有天下的一切财产,当然包括土地和百姓。

他手下还有公卿,大夫和宗室子弟。

这些人也得生活,吃饭啊!开始的时侯,还没有山:俸禄的说法,于是国君把某块土地和百姓封给大臣做食邑,要不然没人会陪他玩啦!这便是食邑制的起源!一般认为,食邑制起源于西周时期。

.开始的时候,受封的人,在封地內有统制权,拥有一切财产,同时对上司尽一切义务。

秦汉以后,废除了分封制,官员发放俸禄生活,一些立功的大臣,被受侯爵之位,也会被封块土地。

但,在这块土地上,他没有统治权,只能享受一定比例的贡赋。

同时,侯爵的待遇也是不一样的。

比如,三国时期的汉中张鲁,他投降后封阆中候,食邑万户,是个大地主。

汝南张绣投降后,封定候,食邑二千户,仅及张鲁的五分之一。

曹洪封乐城侯,亨一个城市的税赋,待遇不低。

关羽爵位是汉寿亭侯,古代十里一亭,一个亭沒有多少户人家,这个候爷比较寒酸。

古代的封邑是不断变动的,大臣立功了,可以增加食邑,犯错了可以减少食邑,或者取消食邑,当然也可以传给子孙。

唐宋以后,食邑制度成为一种荣誉性头衔。

比如,唐代,某某国公征讨突厥时立了大功,皇帝一高兴,增加食邑三千户,这可能是一种荣誉,不一定对现,可能实受只有三百户。

受封的文臣武将拥有封地内的贡赋,相当于现代的地主。

农民辛苦一年,大部分收成都得交给主人,遇到灾年,只能流离失所,永远处于被剥削地位。

张养浩诗云: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中国的食邑制度起源于分封制度,封爵和食邑是相结合的。

通俗一点说,王朝统治者皇帝、王或者诸侯在取得统治权后,为了使自己的权利更加牢固,他们想出了一个法子,给那些扶持帮助自己的人划分一块地区,这一地区的山川河流、百姓都归属一个人,这个人是权力利益相关者(有功之臣或者外戚)。

这块地域的产出、管理归属这个人,也即是早期的食邑制度。

(春秋初期诸侯国图)食邑制度起源于何时?食邑制度起源于分封制度。

在商代就有分封制度,因此食邑制度在商代已经有了,不过史书记载非常少,缺少证据。

(战国后期诸侯国地图,周王室只有d丸之地了)比较盛行分封、食邑制度流行的时期应该是西周时期当时分封了众多的诸侯,这些诸侯都有封地(食邑)。

食邑的百姓都要按时向这些诸侯纳税和服徭役,养活这些诸侯。

食邑制度如何变迁?西周时期食邑制度在初始阶段,诸侯各国以及诸侯的下级都有很多封地,按照地域来进行分封。

西周时期的王室成员大都分封了战略要地和较好的地区,譬如晋国、虢国、鲁国等,一些有功之臣如姜子牙被分封在贫瘠的齐地,诸侯分封是有区别对待的。

此时的食邑制度中,被封食邑的人对食邑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力、物力、人力都在掌握之中,这无疑会产生一个比较坏的影响。

战国时期诸侯互相兼并,形成了所谓的“战国七雄”,最终秦国统一天下,周王室和诸侯灭亡。

两汉时期,食邑制度得到一定的遏制,发展成为只有刘姓的宗室才能封王,有封地。

“七国之乱”后,汉朝皇帝加强了对诸侯王封地的控制,派遣官员监控,诸侯国的军队和财政大权在中央手中。

“推恩令”(列分诸侯王封地,诸子都有继承权)的实施,更是将诸侯国对中央的威胁降到了最低。

(唐太宗贞观改革,食邑制度大缩水)唐太宗时期是一个明显的分水岭,食邑制度的改变非常大。

西汉时期封食邑的功臣诸如萧何、张良、曹参都有万户之多,到唐朝时期,分封的食邑大缩水,唐太宗的大功臣兼外戚长孙无忌是凌烟阁第一功臣,他的食邑只有1300户,尉迟恭、房玄龄也是1300户,秦琼、程咬金的食邑是700户,很多凌烟阁功臣的食邑只有300户。

此时的食邑已经没有明确的封地了,只是每年国家按照食邑数折算成现金、财物给这些功臣,这是除了正常工资以外的收益。

功臣们的食邑只是折算财物,对食邑根本就没有什么控制权了。

总之,唐太宗就是一个指导思想,控制功臣们对食邑的控制权,只得到财力。

宋朝宋神宗时期又是一个明显的分水岭。

宋初时期,食邑还是有的,食邑每户折现金,这时连财物也控制的非常严。

《资治通鉴》记载:旧制,每实封一户,随月傣给二十五文。

宋朝有虚的封食邑,还有实际的食邑,虚的食邑是没有什么收益的,只是名号,实际封的食邑才有。

实封一户每个月给25文钱,一年300文,相当于现在也就500元左右。

相比于唐朝时期有天壤之别。

据记载:其食邑与实封有别者,如 余襄公 食邑二千六百户,实对二百户是也。

宋朝一官员食邑封了2600户,实封200户,前面的食邑是虚名,真正有收益的是200户,折合现在每年10万左右,不是一般的缩水。

(宋神宗像,任用王安石变法)宋神宗改革后,实封的食邑也没有折算现金了,只是一个虚名而已,数量表示的就是功勋或者与皇帝的亲密程度等。

与宋朝对峙的辽国和金国他们实行的则是唐朝时期的食邑制度,按照封爵的不同赐给不同级别的食邑。

金朝的封食邑规定如下:食邑定制为:封王者万户,实封一千户;郡王五千户,实封五百户;国公三千户,实封三百户;郡公二千户,实封二百户;郡侯一千户,实封一百户;郡伯七百户,县子五百户,县男三百户,皆无实封。

也是虚实结合的,和宋朝初期的制度差不多。

食邑制度的断绝。

元明清时期基本就没有什么食邑了,直接对封爵者发放年薪,譬如明朝的亲王在开始阶段,每年俸禄是五万石粮食,随着亲王被封的越来越多,明朝皇帝就把亲王的年薪降为一万石,亲王多对明王朝经济来说也是一大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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