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职扩招10月8日起报名 明年春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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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职扩招10月8日起报名 明年春入学

近日,省教育厅办公室印发《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高职扩招第二阶段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报名信息网上输入时间为10月8日至10月31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报名系统,认真阅读报名要求,网上签订《诚信承诺书》,如实录入报名信息。

根据《通知》,报名对象的要求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幼儿园在职教师,2019 年各类高校招生考试中未被任何高校录取的考生,均可报考。非本省户籍在浙务工人员也可参加此次扩招报名。2019 年在各类招生考试中已被各类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次报考;当前已在各类高校(包括成人高校)学习的在籍学生,不得参加本次报考。

志愿填报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信息输入时,一并填报志愿信息。考生可填报2个学校志愿和服从学校调剂志愿,每个学校可填报1个专业志愿和服从专业调剂志愿。考生在填报志愿前,要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认真阅研第二阶段扩招学校、专业、招生计划和拟报考学校招生章程,了解具体报考要求、招生人数、学费标准等信息。

根据《通知》,第二阶段扩招考试仍执行我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由招生学校自主组织考试,择优录取。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由学校组织相关职业适应性测试或技能测试。幼儿园在职教师考试方式由招生学校根据幼儿园教师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招生院校可予以免试录取,具体免试条件由各校根据专业需要自行确定。对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11月10日前应完成考试或测试工作。

为便于全国年底统计工作进展,各招生院校要安排本阶段扩招录取的新生于12月5日前到校报到,开展教学时间可由招生院校根据录取进展情况、生源类别状况和专业教学实际确定,但原则上不迟于2020年春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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