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自考是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
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创立,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
是个人自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与普通高考和成人高考在招生对象、考试时间及学制不同,自考是“宽进严出”。
考生参加国家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单科考试,合格一门,发一门的合格证书,所有科目合格后,方可申请毕业。
经过系统的学习后,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学位英语考核达到规定成绩,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并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自学ks计划设置
1、公共基础课:所有专业或者同类专业应考者都必须参加的课程。如《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国近代史纲要》、《英语》、《政治经济学》等。
2、专业基础课:该专业考生要学习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课程。
3、专业课:同专业知识、技能直接联系的基本课程。
4、选修课:有限制的选择自己需要的科目进行学习。选修科目的选择是有限制的,只能在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内选择。
5、实践性环节。部分专业有实践课。
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三类课程的学分比例大致为3:4:3或2:5:3。
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每门课程进行一次性考试。课程考试合格者,发给单科合格证书,并按规定计算学分,不及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科目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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