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法考《刑法》刑法的空间效力难解答

2021法考《刑法》刑法的空间效力难解答,第1张

2021法考《刑法》刑法的空间效力难解答

以下内容为大家在学习《刑法》刑法的空间效力中疑问比较多的问题,此处列举该项问题和答案,大家可以学习和检测自己是否对此处的问题也有同样的疑问,从而能够查漏补缺。

1. 问题:什么是普遍管辖权?

【答案】普遍管辖权是国际法“原则”之一。根据这一原则,无论被控犯罪之人的国籍、居住国或与起诉国关系如何,即使该罪行是在起诉国领土之外犯下的,该国也可以对该人行使刑事管辖权。由于所犯罪行被认为是危害全人类的,并且罪行极为严重,不容有管辖权投机,因此任何国家都有权对其加以惩罚。

2. 问题: 刑法规定中的,共和国船舶和航空器,是不是不包括汽车,火车之类的?

【答案】属地管辖中的浮动领土指的只有中国的船舶和航空器,不包括汽车、火车这种。

3. 问题:请问在外国领域的中国船舶上犯罪属于在国内领土犯罪吗?

【答案】《刑法》第6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 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第八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中国船舶内的犯罪,由犯罪发生后该船舶最初停泊的中国口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可见在外国领域的中国船舶上犯罪属于在国内领土犯罪,适用属地管辖。】

4. 问题:外国人在外国对中国公民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怎么实现呢?

【答案】首先,管辖问题上,适用保护管辖原则,也即《刑法》第8条,“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在具体的地域管辖上,适用《刑诉解释》第9条,“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受处罚的,由该外国人入境地,入境后居住地或者被害中国公民离境前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然后就是要么等该外国人入境,要么就是司法协助、引渡的问题了。

5. 问题:请问港澳台属于我国领土,那么犯罪行为发生在港澳台地区的犯罪,是否应该以属地管辖原则适用我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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