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法考《商经知》保险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疑难解答

2021法考《商经知》保险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疑难解答,第1张

2021法考《商经知》保险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疑难解答

以下内容为大家在学习《商经知》保险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中疑问比较多的问题,此处列举该项问题和答案,大家可以学习和检测自己是否对此处的问题也有同样的疑问,从而能够查漏补缺。

1. 问题:如果私家车保险以后变营运车了,没告诉保险公司,出了事故了,如何处理呢?不赔以后还解除合同吗?还退保费吗?

【答案】如果是商业保险,私自变更车辆用途,保险公司是可以拒赔的。拒赔后可以解除合同,退还的是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如果是交强险,则保险公司还需要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机动车所有权在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发生变动,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以该机动车未办理交强险合同变更手续为由主张免除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机动车在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发生改装、使用性质改变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情形,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前款情形下,保险公司另行起诉请求投保义务人按照重新核定后的保险费标准补足当期保险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 问题:保险公司拒绝赔付是不是要以解除合同为前提?不解除合同不能拒绝赔付?

【答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8条保险人未行使合同解除权,直接以存在保险法第十六条第四款、第五款规定的情形为由拒绝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就拒绝赔偿事宜及保险合同存续另行达成一致的情况除外。”根据该条规定,并不是保险人只有在解除保险合同的情况下才能拒绝赔偿。

3. 问题:当事人对询问范围及内容有争议的,保险人负举证责任。这个解释,举一个例子。

【答案】例如投保人和保险人之间对在投保时保险人是否询问过被保险人的身体情况产生争议,投保人说没问过,保险人说问过,那么就由保险人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其问过这个问题。这个规定主要是因为在保险关系中保险人属于强势方,投保人属于弱势方,为保障弱势方的利益,所以就加重保险人的责任。

4. 问题:甲为自己的车向乙公司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保险期间内甲车与丙车追尾,甲负全责。丙在事故后不断索赔未果,直至事故后第3年,甲同意赔款,甲友丁为此提供保证。再过1年,因甲、丁拒绝履行,丙要求乙公司承担保险责任。乙公司有权以侵权之债诉讼时效已过为由不承担保险责任,该说法是否正确?

【答案】不正确。根据《保险法司法解释(四)》第18条:“商业责任险的被保险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之日起计算。”本题中,甲向乙公司主张侵权之债的诉讼时效自乙公司对甲或丁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之日起计算。甲同意赔款时间未超过一年,乙公司确认甲或丁的赔偿责任确认之日不会超过一年,因此侵权之债的诉讼时效尚未经过。

5. 问题:甲公司交纳保险费为其员工张某投保人身保险,投保单由保险公司业务员代为填写和签字。该保险合同是否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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