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制度

唐朝制度,第1张

唐朝制度

唐朝政治制度:三省六部制。 唐代三省制的特点是在建立不久就向二省、一省转变。 为了控制相权,皇帝逐渐使用一些资历较轻的官员参预朝政,实际行使宰相权力,但是由于没有宰相崇高的体制,所以便于控制。

扩展资料:

三省六部制是西汉以后长期发展形成,至隋朝正式确立,唐朝进一步完善的一种政治制度。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一套组织严密的中央官制。它确立于隋朝,此后一直到清末,六部制基本沿袭未改;对于三省制,其中尚书省形成于东汉(时称尚书台)。

中书省和门下省形成于三国时,目的在于分割和限制尚书省的权力。在发展过程中,组织形式和权力各有演变,至隋,才整齐划一为三省六部,主要掌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审核与贯彻执行。各不同时期的统治者做过一些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的调整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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